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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回天新材: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2024-12-2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及 2022 年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回天新材新增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0 日
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融资规模和
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024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融资额度,公司为部分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前述子公司之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担保。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二)本次拟新增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安庆华兰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华兰”)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安庆华兰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安庆华兰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保理、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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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赁等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的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后确定,以实际融资时
签署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相关贷款和担保事宜,并签署贷款或担保事宜相
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后,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21.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庆华兰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香樟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徐国亮

    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08 月 23 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及助剂的研究、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
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粉末丁腈橡胶、橡塑合金研究、生产、销
售;丁腈胶乳、羧基丁腈胶乳、丁苯胶乳、高固丁苯胶乳、高固丁腈胶乳研究、生产、
销售。

    本公司持有安庆华兰 51%的股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安庆华兰经审计的资
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14,953.78 万元,负债总额为 2,527.48 万元;2023 年营业
收入为 21,429.02 万元,净利润为 1,168.85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安庆华兰资
产总额为 17,511.2 万元,负债总额为 4,598.74 万元,2024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
21,386.34 万元,净利润为 548.51 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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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询,安庆华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截至目前,公司及安庆华兰尚未就上述担保额度签
订相关担保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时签署。具体担保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
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新增担保额度、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安庆华兰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安庆华兰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能够对安庆华
兰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其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偿还负债能力,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
司财务状况,在对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测的
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15,901.5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40.25%;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回天新材新增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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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运作》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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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琳扬                 黎慧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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