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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明桂)2024-04-1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明桂)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履行职
 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内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出席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9次

                                                   通讯或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       亲自出                    缺席次
董事姓名   具体职务                                委托表                    未亲自出席会
                         次数         席次数                    数
                                                   决次数                    议

余明桂     独立董事               5            3            2            0              否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的所


                                         -1-
 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审计委员会委员,主
 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主持日常会议,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情况进行审核,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4 次战
 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挂牌新三板、变更第三期回购股
 份用途等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进行了调研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
 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
 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情况;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状况,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的议案,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


                                      -2-
                                                                              类型

                第五届董事
    2023 年 1                (1)关于子公司以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实施员工
1               会第六次会                                                    同意
    月 16 日                 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议

                第五届董事
    2023 年 2                (1)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独立意
2               会第七次会                                                    同意
    月 14 日                 见
                议
                第五届董事   (1)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2023 年 3
3               会第八次会   意见                                             同意
    月2日
                议           (2)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7)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
                第五届董事   意见
    2023 年 4
4               会第九次会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7日
                议           (1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1)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可行权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变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用途的独立意
                             见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15)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7)关于 2022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
划、关注重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
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提供财务资助等重大事项,
并认真审议后发表相关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
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2、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独立董事:余明桂
                                                        2024 年 4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