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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2024 年 11 月 4 日
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双全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相关监管
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认购的中银理财-臻享(封闭
式)理财产品,虽根据理财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购置回单等,产品
风险等级为R3-中等风险,非高风险产品,但考虑参考年化收益率为5.70%,相

对较高。且该产品虽非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前6
个月内购买,但因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到期赎回,故谨慎性考虑,公司将其认
定为财务性投资,据此,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
案中的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2,000.00万
元(含92,0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

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1,000.00万
元(含91,000.00万元),且发行完成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
资产额的比例不超过50%,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2,000.00万元(含9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号
1 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                80,395.30        48,000.00

2 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      23,458.74        17,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130,854.04        92,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
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1,000.00 万元(含9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
“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
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号
1 年产 300 吨 KrF/ArF 光刻胶产业化项目                80,395.30        48,000.00
2 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      23,458.74        17,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合计                           129,854.04        91,000.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
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以有关主管部
门备案文件为准)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
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鼎龙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进行了修
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
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 进行了 修订 ,具 体内容 详见 公司刊 载于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
施 及 相关 主体 承诺 进 行了 修订 ,具 体内 容详 见 公司 刊载 于巨 潮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结果为: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