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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龙集团:关于接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6-27  

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6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龙集团”)之全
资子公司广东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天龙”)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肇庆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肇庆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兴银粤保字(肇庆)第 202406200001 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
约定广东天龙为天龙集团与兴业银行肇庆分行在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7 年 6
月 24 日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最高主债权额为人民币
2,400 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广东天龙已出具了股东决定,同意为天龙集团向兴业银行肇庆分行申请流动
资金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肇庆市金渡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75,393.195 万元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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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7、成立日期:2001 年 1 月 2 日
    8、股东情况:冯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25.06%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广东天龙科技
                  156,915.25    57,692.79   99,222.46      150,299.46    50,479.72   99,819.74
集团股份有限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公司(母公司)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932.19      -596.84       -596.84     26,366.82    -2,411.44    -2,405.11

    注:以上数据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广东天龙与兴业银行肇庆分行本次签署的保证合同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包括:
    ...(二)担保额度有效期内(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7 年 6 月 24 日),兴
业银行肇庆分行与天龙集团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
权利、义务的合同;
    (三)保证额度有效期起算前已经订立的以下合同:2024 年 1 月 10 日签署
的编号兴银粤借字(肇庆)第 20240103000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
称“借款合同一”)。”
    根据借款合同一的约定,兴业银行肇庆分行同意给予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在保证合同二签署生效前,广东天龙基于《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
银粤保字(肇庆)第 202401030001 号)(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的约定为
本项主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同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接受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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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证合同二已明确主债权范围包含借款合同一,在保证合同二签署生效后,
借款合同一项下的主债权将由保证合同二作保证担保。
    2、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7 年 6 月 24 日止。
    3、保证最高主债权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最高主债权额为人民币 2,400 万
元整。
    4、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兴业银行肇庆分行依据主合同约定为
天龙集团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天龙集团形成的
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兴业银行肇庆分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兴业银行肇庆分行对天龙集团所提供的每笔
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 121,300 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为 81,957 万元,尚余担保额度 39,34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
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 72,569 万元,实际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53%。子公司对母公司所提
供的担保额度为 18,40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4,200 万元。公司及下属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天龙集团与兴业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兴
银粤借字(肇庆)第 202401030001 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兴银
粤借字(肇庆)第 202406200001 号)。
    2、广东天龙与兴业银行肇庆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
粤保字(肇庆)第 202406200001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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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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