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4年3月16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以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 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日9: 15至2024年4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上午9:30在北 京市海淀区生命科学园路23-2号碧水源大厦会议室召开。 出 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5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1,815,128,9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676,553,5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2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50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138,575,4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黄江龙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鄂尔多斯市水投碧水惠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4,298,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票 830,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7,744,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40%;反对票 830,787 股;弃权票 0 股。 2.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宿州碧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4,298,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票 830,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7,744,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40%;反对票 830,787 股;弃权票 0 股。 3.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良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4,298,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票 830,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7,744,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40%;反对票 830,787 股;弃权票 0 股。 2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93,076,2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反对票 21,818,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弃权票 233,8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16,522,6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4.09%;反对票 21,818,967 股;弃权票 233,800 股。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93,302,2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反对票 21,592,9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9%;弃权票 233,8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16,748,6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4.25%;反对票 21,592,967 股;弃权票 233,800 股。 6.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泰顺碧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4,298,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票 830,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7,744,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40%;反对票 830,787 股;弃权票 0 股。 7.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为赤峰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3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4,298,19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对票 830,7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5%;弃权票 0 股。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7,744,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9.40%;反对票 830,787 股;弃权票 0 股。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98,573,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反对票 16,463,5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1%;弃权票 92,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22,019,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8.05%;反对票 16,463,567 股;弃权票 92,300 股。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93,150,9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反对票 21,885,7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1%;弃权票 92,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16,597,3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4.14%;反对票 21,885,767 股;弃权票 92,300 股。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93,621,11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反对票 21,498,26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18%;弃权票 9,6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17,067,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84.48%;反对票 21,498,267 股;弃权票 9,600 股。 4 11. 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2,531,3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票 2,4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弃权票 136,3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5,977,8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8.13%;反对票 2,461,300 股;弃权票 136,300 股。 12. 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审议结果:同意票 1,812,580,8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反对票 2,46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14%;弃权票 86,800 股。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136,027,36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98.16%;反对票 2,461,300 股;弃权票 86,800 股。 13.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黄江龙先生、文剑平 先生、刘小丹女士、孔维健先生、许爱华女士、张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 容。 13.01 选举黄江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9,832,7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3,279,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31.23%。 13.02 选举文剑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7,431,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0,878,4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29.50%。 13.03 选举刘小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7,291,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0,737,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29.40%。 13.04 选举孔维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8,247,3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1,693,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30.09%。 13.05 选举许爱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7,261,34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40,707,82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29.38%。 13.06 选举张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16,358,5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39,805,0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28.72%。 14.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张鸿涛先生、王月永 先生、薛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6 14.01 选举张鸿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37,883,8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4%。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61,330,3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44.26%。 14.02 选举王月永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35,051,7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8,498,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42.21%。 14.03 选举薛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35,167,1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58,613,65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42.30%。 15.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选举谢华东先生、方国辉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15.01 选举谢华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54,641,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78,088,4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56.35%。 15.02 选举方国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同意票 1,755,574,3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该议案获得通过。 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 79,020,8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 份的 57.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王海军、孙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 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提案、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