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张鸿涛、王月永、薛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鸿涛、王月永、薛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四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