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新能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4年02月20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2月03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 东 出 席 情 况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 理 人共34人 , 代表股份
38,587,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4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6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1%;根据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38,326,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31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38,587,5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422%。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6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38,326,504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631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财
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6,552,56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关联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公司是同一实际控制人)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908,721股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4,836,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789%;
反对3,74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6%;弃权5,60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4,836,3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789%;反对3,745,5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66%;弃权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鑫律师、王丽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