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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默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玉洁 2023年2月6日离任)2024-04-2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会议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照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
    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6日,现将任
    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进行汇报: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期间公司共召开
    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获
    取相关资料并研究决策依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要决策均进行充分的准备。
         本人认为在2023年度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流程,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如下:

  会议届次         意见类型                              议案/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第七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事前认可   的议案》
  九次会议       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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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届次         意见类型                              议案/事项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的议案》
                                  10、《关于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1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2、《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
第七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次会议
                                  候选人
                                  3、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进行了多次现场交流,对公司经营情况进
    行了解、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定向增发、董事会提前换届等事项的进展情况,对
    上述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多项专业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积极组织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并主持
    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前换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第八届董事会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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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它事项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3、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
况。




                                              独立董事: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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