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2-10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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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0 月 11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
首次授予 55 名激励对象 92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3.16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 52 名激励
对象获授的 903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24 日。
5、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30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
授予 25 名激励对象预留的 230.8 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 3.16 元/股。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 2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227.8 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
登记,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6、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
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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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 万
股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导致当期部分份额不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达成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考核目
标为:
营业收入(亿元)
解除限售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 2023 年营业收入不 2023 年营业收入不
限售期 低于 7.5 亿元 低于 6.6 亿元
2023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指标 完成度 指标对应系数 7.4386974992 亿元,占目
标值 7.5 亿元的 99.18%。
A≥Am X=1
符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营业收入(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