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2024-12-10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股份限制性股
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1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 万股限制性
股票。
2、鉴于公司 2023 年业绩未完全达标,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51
名在职激励对象对应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818 万股,回购价格
为 3.16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合计回购数量为 8.6818 万股,涉及人数为 52 人。根
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离职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即为 3.16 元/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情形所涉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 3.16 元/股加上相应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上述回购注销所涉股数及人员名单已经核查,该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