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芯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06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6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成都振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俊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
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
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
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
件。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
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7,000 万元,向成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2,000 万元,向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
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谢俊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国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翼电子”)因生
产经营需要,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
两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国翼电子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债
务偿还能力,且本次确定的担保额度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
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公司为国翼电子申请上述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被担保对象国翼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鉴于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 4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335.97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
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杨章、
杨国勇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刊载的相关文件。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600 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杨章、
杨国勇作为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公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3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