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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芯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秀女士主持,经参会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
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为“《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骨干。经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
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