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4-05-21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33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药控股”)于近日收
到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4)吉 0581 民初 800 号
文件。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诉讼进展的基本情况
    案件:关于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东
北再担保”)与吉药控股追偿权纠纷。
    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已收到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起
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2024)吉 0581 民初 800 号
文件。
    2024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
(2024)吉0581民初800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
定》第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四百零二条、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四百三十六条、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三条、第四百六
十五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六百八十一条、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七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向原告东北中小
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给付代偿款 3,165 万元、展期担保费
112.5 万元、展期担保费违约金 11.25 万元,合计 3,288.75 万元及利息(利息计
算方式:以本金 2,365 万元为基数,从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止,按一年期 LPR3.55%加计 100%计算;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至实际给付
完毕之日止,以本金 3,165 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 LPR3.45%加计 100%计算);
    2、被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向原告东北中小
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给付逾期加 2 倍担保费、违约金(加 2
倍担保费、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本金 2,365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减去一年
期 LPR3.55%加计 100%后的标准为利率,从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止;以本金 3165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减去一年期 LPR3.45%加计
100%后的标准为利率,从 2023 年 12 月 27 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最高算
至 逾 期 加 2 倍 担 保 费 4,270,827.08 元 加 上 代 偿 款 违 约 金 633 万 元 之 和
10,600,827.08 元);
    3、原告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有权在本判决第
一项、第二项确定的被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范围内,对被告江西双
龙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给原告的证号为赣(2017)万载县不动产权第
0006694 号的不动产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原告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有权在本判决第
一项、第二项确定的被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范围内,对被告吉药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给原告的在被告江西双龙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 3000
万股/万元股权〈质权登记编号为:(万)内股质登记设字(2019)第 24810378
号〉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被告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被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驳回原告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的其他诉讼
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37,679.00 元(已减半),由被告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双龙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累计诉讼情况
    1、与国药控股(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借款
纠纷
    因国药控股认为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药业”)已构
成违约,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吉药控股、公司子公司江西双龙硅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双龙”)、孙军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第三人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放款人)。
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方已与国药控股达成《民事调解书》(2020)沪 0115 民初
16562 号。公司已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拍卖公告》文件。上述
拍卖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结束,已流拍。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下发的《变卖公告》文件,国药控股已启动对子公司金宝药业抵押品人参的
变卖程序(已流拍)。国药控股不接受以物抵债。
    2、与中民投健康产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投”)借款纠纷
    因中民投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吉药
控股、孙军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因债务逾期。
公司、金宝药业等相关方已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
沪 0101 民初 10784 号。江西双龙收到上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
沪 0101 执 3696 号,附执行裁定书(2021)沪 0101 执 3696 号。通化双龙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双龙”)收到上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
沪 0101 执 3696 号,附执行裁定书(2021)沪 0101 执 3696 号。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民投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3、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借款纠纷
    因兴业银行认为吉药控股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吉药控股及其他被告金宝
药业、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制药”)、孙军提起诉讼。
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债务逾期。公司、金宝药业等
相关方已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吉01民初1317
号。上述判决生效后,兴业银行向长春中院申请执行,长春中院立执行案号(2021)
吉01执647号。长春中院于2021年12月15日作出(2021)吉01执647号之一执行裁
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 年 12 月,兴业银行对该笔债权进行了转让,最终由公司控股股东卢忠
奎、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接兴业银行对公司债权和相关权利,公司与
兴业银行债权债务关系已终结。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梅河建设暂不执行
的书面函件。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收到长春中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3)吉
01 执异 679 号文件。裁定主要内容为变更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2021)
吉 01 执 647 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4、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借款纠纷
    因招商银行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
吉药控股、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远大康华(北京)医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远大康华”)、孙军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通化市
中级人民法院。因债务逾期,公司、金宝药业等相关方已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0)吉 05 民初 153 号、《执行裁定书》(2021)
吉 05 执 146 号之一至之六等文件。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招商银行暂不
执行的书面函件。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金宝药业等相关方已收到吉林省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1)吉 05 执 146 号之七、《执
行裁定书》(2021)吉 05 执 146 号之八、《结案通知书》(2023)吉 05 执恢
93 号。
    5、与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煤投资”)借款纠纷
    吉煤投资认为吉药控股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吉药控股及其他被申请人普
华制药、金宝药业、孙军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
院,第三人为长春高新惠民村镇银行(委托放款人)。因债务逾期,公司已收到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吉 01 民初 649 号、《民
事判决书》(2021)吉 01 民初 649 号。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吉煤投资
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6、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借款纠纷
    因华夏银行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对其借款担保
人吉药控股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债务逾
期。公司已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吉 01 民
初 682 号、《民事判决书》吉 01 民初 682 号。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华
夏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7、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借
款纠纷
    因农业银行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借款担保人吉
药控股、孙军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已
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吉 05 民初 12
号、《执行裁定书》(2021)吉 05 执 235 号等文件。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
收到农业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8、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借款纠纷
    因兴业银行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其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其他被告吉药
控股、孙军提起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债务逾
期。公司、金宝药业等相关方已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2020)吉 01 民初 1316 号。
    2022 年 12 月,兴业银行对该笔债权进行了转让,最终由吉林省梅河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承接兴业银行对公司债权和相关权利,上述承接方正在吉林省长春市
中级人民法院变更相关信息或履行相关权利,因此该笔诉讼原告仍为兴业银行。
公司与兴业银行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解除。该笔借款转让给梅河建设后,公司已全
部清偿。
    9、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借款
合同纠纷
    光大银行认为吉药控股未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构成
违约,因此对借款人吉药控股、抵押人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及保
证人孙军提起诉讼。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已收
到上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案号为(2021)吉01民初5643号、《执行通知书》
(2021)吉01执1289号、《执行裁定书》(2022)吉01执恢172号。4月20日,公
司收到光大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该诉讼尚未结案。

    10、与安徽嘉佑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嘉佑”)买卖合同纠纷
    因安徽嘉佑认为金宝药业拖欠货款,构成违约,因此对金宝药业提起诉讼,
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金宝药业已收到吉林省梅河口市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吉0581民初2264号。
    11、与四平市铁西区泰合彩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合包装”)买卖
合同纠纷
    因泰合包装认为金宝药业拖欠货款,构成违约,因此对金宝药业提起诉讼,
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金宝药业已收到吉林省梅河口市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吉0581民初2148号。
    12、与新疆神州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通医药”)、北屯陈济堂
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济堂医药”)、陈胜发买卖合同纠纷
    吉林金宝医药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营销”)认为神州通医药、陈
济堂医药、陈胜发欠药品货款,构成违约,因此对神州通医药、陈济堂医药、陈
胜发提起诉讼,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吉林省梅河口市
人民法院已做出《民事判决书》(2021)吉0581民初1382号。
    13、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建设银行认为金宝药业贷款逾期,构成违约,因此对借款人金宝药业及保证
人吉药控股、孙军提起诉讼。该案件的受理机构为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公司
已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吉 0502 民
初 3042 号。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建设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1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与公司
参股公司吉林海通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海通”)借款合同纠纷
    因哈尔滨银行认为吉林海通已构成违约,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已收
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
(2022)辽 02 民初 692 号、《民事判决书》(2022)辽 02 民初 692 号、《执行
通知书》(2023)辽 02 执 1002 号、《执行通知书》(2024)辽 02 执恢 86 号文
件、《执行裁定书》(2024)辽 02 执恢 86 号文件。
    15、吉林浑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浑江银行”)与公司
子公司金宝药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因浑江银行认为金宝药业已构成违约,向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该案的受理机构为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司已收到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调解书》(2022)吉 0602
民初 1506 号文件及吉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法律事务调解中心浑江中心下发的
                《调解协议书》(2022)吉企白调字第 273 号文件、《执行通知书》(2022)吉
                0602 执 1722 号文件、《执行通知书》(2024)吉 0602 执恢 82 号、《执行裁定
                书》(2024)吉 0602 执恢 82 号。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浑江银行暂不执
                行的书面函件。
                     16、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瑞祥支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与公司
                子公司普华制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吉林银行认为普华制药已构成违约,向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的
                受理机构为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公司已收到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
                书》(2022)吉 0193 执 1680 号、《执行证书》(2022)吉长忠信证内经字第
                844 号等文件。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吉林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17、东北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与吉药控股追偿权纠
                纷。
                     东北再担保认为吉药控股已构成违约,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
                的受理机构为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公司已收到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起
                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2024)吉 0581 民初 800 号
                文件、《民事判决书》(2024)吉 0581 民初 800 号文件。
                     公司累计诉讼情况表:

      和解 /执行/
     起诉 /开庭/传
                       原告 /                                                    涉及金额
序号 票 /听证及收                 被告 /被申请人          主要诉讼请求                                  案件进展
                       申请人                                                    (万元)
     到相关文件
         日期

                                                                                             公司及子公司等相关方已与国药
                                                                                             控股达成《民事调解书》(2020)
                                                  要求被告方偿还借款本金、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                                           沪 0115 民初 16562 号。国药控股
 1    2022.12.07     国药控股                     利息等相关费用合计              3,747.60
                              孙军、江西双龙                                                 已启动对子公司金宝药业抵押品
                                                  3,747.60 万元。
                                                                                             人参的变卖程序(已流拍),国
                                                                                             药控股不接受以物抵债。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 )
                                                                                             沪 0101 民初 10784 号。《协助执
                                                                                           行通知书》(2021)沪 0101 执 3696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偿还尚未支付的租金等相
 2    2022.03.02       中民投                                                     4,511.54 号,执行裁定书(2021)沪 0101
                                孙军                关费用合计 4,511.54 万元。
                                                                                             执 3696 号。2022 年 6 月 10 日,
                                                                                             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该诉
                                                                                             讼尚未结案。2023 年 4 月 17 日,
                                                                                         公司收到中民投暂不执行的书面
                                                                                         函件。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 )
                                                                                         吉 01 民初 1317 号。2022 年 12 月,
                                                                                         兴 业 银 行对 该 笔债 权 进行 了转
                                                                                         让,最终由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
                                                                                         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
                                                                                         接兴业银行对公司债权和相关权
                                                                                         利,上述承接方正在吉林省长春
                 兴业银行/ 吉药控股、普华制药、偿还尚未支付的贷款等相                    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相关信息或
3   2024.02.29                                                               25,990.86
                 梅河建设 金宝药业、孙军       关费用合计 25,990.86 万元。               履行相关权利,因此该笔诉讼原
                                                                                         告仍为兴业银行。公司与兴业银
                                                                                         行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解除,公司
                                                                                         尚欠梅河建设 1.66 亿元。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梅河建设暂
                                                                                         不执行的书面函件。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
                                                                                         (2023 )吉 01 执异 679 号文件。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 )
                                                                                         吉 05 民初 153 号、《执行裁定书》
                                                                                         (2021 )吉 05 执 146 号之一至之
                                                                                         六等文件。2021 年 12 月 19 日,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                                         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该诉
                            远大康华、梅河口市 偿还尚未支付的贷款等相                    讼尚未结案。2023 年 4 月 20 日,
4   2023.12.20   招商银行                                                    28,384.76
                            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 关费用合计 28,384.76 万元。               公司收到招商银行暂不执行的书
                            限公司、孙军                                                 面函件。已收到《执行裁定书》
                                                                                         (2021 )吉 05 执 146 号之七、《执
                                                                                         行裁定书》(2021 )吉 05 执 146
                                                                                         号之八、《结案通知书》(2023)
                                                                                         吉 05 执恢 93 号。

                                                                                         已收到《民事裁定书》(2021 )
                                                                                         吉 01 民初 649 号、《民事判决书》
                                              偿还吉林省吉煤投资有限
                                                                                         (2021 )吉 01 民初 649 号。2022
                          吉药控股、普华制药、责任公司借款本金 8,857 万
5   2021.07.06   吉煤投资                                                    11,381.71 年 5 月 17 日,收到终结本次执行
                          金宝药业、孙军      元及逾期利息和其他费用
                                                                                       裁定书,该诉讼尚未结案。2023
                                               等。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吉煤投资
                                                                                         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已收到《民事裁定书》(2021 )
                                               判令金宝药业偿还原告固                  吉 01 民初 682 号、《民事判决书》
6   2021.08.20   华夏银行 金宝药业             定资产借款本金 7400 万元       7,400.00 吉 01 民初 682 号。2022 年 6 月
                                               及利息,罚息等。                          14 日,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
                                                                                         该诉讼尚未结案。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收到华夏银行暂不执行
                                                                                        的书面函件。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 )
                                                                                        吉 05 民初 12 号、《执行裁定书》
                                                                                      (2021 )吉 05 执 235 号等文件。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偿还尚未支付的贷款等相
7    2021.12.17   农业银行                                                   3,118.97 2021 年 12 月 12 日,收到终结本
                             孙军              关费用合计 3,118.97 万元。
                                                                                        次执行裁定书,该诉讼尚未结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收到农业
                                                                                        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0 )
                                                                                        吉 01 民初 1316 号。2022 年 12 月,
                                                                                        兴业银行对该笔债权进行了转
                                                                                        让,最终由公司控股股东卢忠奎、
                                               请求判令金宝药业股份有                   吉林省梅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
                                               限公司立即偿还兴业银行                   接兴业银行对公司债权和相关权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
8    2021.10.25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剩        3,990.00 利,上述承接方正在吉林省长春
                           孙军
                                               余借款本金 3990 万元及利                 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相关信息或
                                               息、罚息和复利等。                       履行相关权利,因此该笔诉讼原
                                                                                        告仍为兴业银行。公司与兴业银
                                                                                        行债权债务关系已经解除。该笔
                                                                                        借款转让给梅河建设后,公司已
                                                                                        全部清偿。

                                                                                        已收到上述法院的《民事调解书》
                                                                                        (2021 )吉 01 民初 5643 号、《执
                                                                                        行通知书》(2021 )吉 01 执 1289
                                              判令吉药控股偿还本金                      号、《执行裁定书》(2022)吉
                           吉药控股、孙军、梅
                                              29,7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和                 01 执恢 172 号。2022 年,公司已
9    2022.12.20   光大银行 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                               32,402.66
                                              复利共计 27,026,616.63 元                 偿还光大银行 2,401 万元。2022
                           管理有限公司
                                              及其他应付款等。                          年 12 月 21 日,收到终结本次执
                                                                                        行裁定书。2023 年 4 月 20 日,公
                                                                                        司收到光大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
                                                                                        函件。该诉讼尚未结案。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 )
                                                                                        吉 0581 民初 2264 号。2022 年 7
                                               判令金宝药业支付拖欠的
10   2021.09.23   安徽嘉佑 金宝药业                                           294.28 月 20 日,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货款本金 294.28 万元。
                                                                                     书(2022)吉 0581 执 197 号,该
                                                                                        诉讼尚未结案。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 )
                                               判令金宝药业给付货款                     吉 0581 民初 2148 号。2022 年 6
11   2021.09.16   泰合包装 金宝药业                                           103.23
                                               103.23 万元及利息。                      月 20 日,收到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书,该诉讼尚未结案。
                                                要求神州通医药、陈济堂医
                           神州通医药、陈济堂 药、陈胜发向金宝营销支付                  已收到《民事判决书》(2021 )
12   2021.08.17   金宝营销                                                    169.77
                           医药、陈胜发       货款 300.65 万元,及逾期付                吉 0581 民初 1382 号。
                                                款损失。

                                                                                        公司已收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
                                               要求金宝药业偿还借款本                   (2021 )吉 0502 民初 3042 号。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
13   2021.10.22   建设银行                     金 33,341 万 元 及 利 息     35,679.62 2022 年 8 月 8 日,收到终结本次
                                   孙军
                                               2,338.62 万元。                          执行裁定书,该诉讼尚未结案。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建设
                                                                                        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

                                                                                        已收到《应诉通知书》、《举证
                                                                                        通知书》、《传票》(2022)辽
                                                                                        02 民初 692 号、《民事判决书》
                                                请求判令被告吉林海通制                (2022)辽 02 民初 692 号、《执
                  哈尔滨银
14   2024.03.01                 吉林海通        药 有 限 公 司 偿 还        11,079.36 行通知书》(2023 )辽 02 执 1002
                     行
                                                110793578.54 元。                       号、《执行通知书》、(2024 )
                                                                                        辽 02 执恢 86 号文件、《执行裁
                                                                                        定书》(2024)辽 02 执恢 86 号
                                                                                        文件。

                                                                                        已收到《民事调解书》(2022 )
                                                                                        吉 0602 民初 1506 号文件、《调
                                                                                        解协议书》(2022)吉企白调字
                                                                                        第 273 号文件、《执行通知书》
                                              于 2022 年 10 月 30 日一次                (2022 )吉 0602 执 1722 号文件。
15   2024.04.14   浑江银行 金宝药业、吉药控股 性偿还本金 48,980,000 元及     4,898.00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收到浑江
                                                利息、罚息。                          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函件。2024
                                                                                        年 4 月 14 日公司收到《执行通知
                                                                                        书》(2024)吉 0602 执恢 82 号、
                                                                                        《执行裁定书》(2024 )吉 0602
                                                                                        执恢 82 号文件。

                                                                                        公司已收到《执行通知书》(2022)
                                                                                        吉 0193 执 1680 号、《执行证书》
                                                偿还 6516.24 万元本金及利               (2022)吉长忠信证内经字第 844
16   2023.02.16   吉林银行 普华制药、吉药控股                                6,516.24
                                                息等。                                  号等文件。2023 年 4 月 19 日,公
                                                                                        司收到吉林银行暂不执行的书面
                                                                                        函件。
                                                                                      公司已收到《民事起诉状》、《应
                                              立即偿还代偿款本金、代偿
                 东北再担 吉药控股、通化双龙、                                        诉通知书》(2024)吉 0581 民初
17   2024.5.21                                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等合计       4,505.59
                   保       江西双龙、孙军                                            800 号文件、《民事判决书》2024)
                                              4,505.59 万元等。
                                                                                      吉 0581 民初 800 号文件。


                                合计                                     184,174.19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尚未履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
            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