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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吉药: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14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ST 吉药            公告编号:2024-061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4 日 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8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4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7 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梅河口市环城北路 6 号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正法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09 人,
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3,493,7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0319%。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122,3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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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7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371,37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61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10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37,371,3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11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律师出
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 3 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
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刘晓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9,602,883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4.0327%。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3,480,513 票,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2.8302%。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刘晓峰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佟冰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7,485,536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0.0746%。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21,363,1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7.164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佟冰冰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卢正法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790,331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3.82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2,667,96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3.897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卢正法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 2 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
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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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选举于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5,893,72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7.098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9,771,35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2.905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于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华树成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4,241,819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4.010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8,119,44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8.4848%。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华树成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 选举马东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5,755,73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6.841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9,633,36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2.5358%。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马东梅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02 选举陈家毅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0,032,925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6.1429%。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13,910,555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7.222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陈家毅先生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发友、何保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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