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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4-05-29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4-055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50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30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30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概述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股权激励
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0 万
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34.50 元/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2023 年 9 月 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方日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3-108)和《东方日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19)。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707,300 股后的 1,123,306,5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8705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东方日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根据公司《东方日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东方日
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报告
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
行相应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 34.50 元/股(含)调整为 34.30 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的
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
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225,639,212.60 元/1,140,013,863 股×10=1.979267 元。
    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34.50 元/股-0.1979267 元/股=34.30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 15,000
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 万元。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后,回购价格
不超过(含)人民币 34.3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