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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聆达: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24-07-17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07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内容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接控股股东告知获悉,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其下
发《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开庭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鉴于法院后续是否推动拍卖、变卖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尚具有重大不
确定性。如法院最终对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执行拍卖、变卖程序,公司将
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会持续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份冻结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聆达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披露了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光恒昱”)与铜陵嘉悦同盛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悦同盛”)
股权质押违约纠纷,导致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述质押股票采取了司法冻结的
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接控股股东光恒昱告知获悉,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就
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向其下发《传票》(案号:(2024)皖 07 民初 11 号)《应诉通
知书》等诉讼材料,开庭时间 2024 年 8 月 27 日。
    二、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光恒昱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将所持公司 3,50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
给嘉悦同盛,为债务人铜陵市正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铜
陵正丰”)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因债务人铜陵正丰未能及时清偿到期借款利息,且质押股票价值持续贬值
并触发风控措施,而债务人未能依约追加债权人认可的足额担保物,因此债权人嘉
悦同盛正式发函解除合同,宣布债权到期并要求还款,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述
质押股票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该案件开庭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7 日。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案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
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上述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因诉讼涉及公司三位上层股东林春良先生,林宇嘉先生,董事长兼总裁王明圣
先生以及联席董事长林志煌先生,而相关责任人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尚未
解决,详见大连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
施的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该诉讼案件可能导致资金占用情况无法妥善解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
    控股股东光恒昱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0%,后续如若
被司法拍卖或划转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会持续关注
案件后续进展,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