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富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伟 联系电话:021-23185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翔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由于石墨烯散热膜市场情况变
化,公司“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相
件一致
比原披露计划延缓,募集资金使
用进度亦相应延缓。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受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相比原披露
计划延缓,已督促公司密切关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石墨烯散热膜市场变化形势,提
高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决策科学
性,并持续做好与之相关的信息
披露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2023 年 3 月 16 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针对锦富技术控股股东智
成投资、前实控人富国平、杨小蔚
在 2019 年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过程
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
整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
分。2024 年 3 月 20 日,江苏证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局针对同一事项对智成投资、富
国平、杨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措施;
2、2024 年 8 月 2 日,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3、由于石墨烯散热膜市场情况变
2
化,公司“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相
比原披露计划延缓,募集资金使
用进度亦相应延缓。
1、智成投资已按照要求向江苏证
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上市公司及
保荐机构已组织公司主要股东针
对股权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进
行学习;同时上市公司对内规进
行修订完善;
2、保荐机构将密切关注立案事项
进展,督促发行人加强合规学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做好信息披露合规工作,并督促
发行人及时对事件结果进行公
告;
3、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密切关注石
墨烯散热膜市场变化形势,提高
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决策科学性,
并持续做好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
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3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运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3 年 3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锦富技术控股股东智成投资、前实
控人富国平、杨小蔚在 2019 年上市公
司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
准确、不完整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处分。2024 年 3 月 20 日,江苏证监局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针对同一事项对智成投资、富国平、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智成投资已按照要求向江苏证监局提交
书面报告,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组织
公司主要股东针对股权转让、信息披露
等事项进行学习;同时上市公司对内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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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修订完善。
2、2024 年 8 月 2 日,因公司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保荐机构将密切关注信息披
露违规事项进展,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并督促发行人及时对事件结
果进行公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伟 金翔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