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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富技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4-09-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锦富技术

 保荐代表人姓名:邓伟                     联系电话:021-23185902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翔                     联系电话:021-23180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由于石墨烯散热膜市场情况变
                                               化,公司“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相
件一致
                                               比原披露计划延缓,募集资金使
                                               用进度亦相应延缓。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受市场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相比原披露
                                        计划延缓,已督促公司密切关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石墨烯散热膜市场变化形势,提
                                        高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决策科学
                                        性,并持续做好与之相关的信息
                                        披露工作。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5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2023 年 3 月 16 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针对锦富技术控股股东智
                                        成投资、前实控人富国平、杨小蔚
                                        在 2019 年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过程
                                        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
                                        整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
                                        分。2024 年 3 月 20 日,江苏证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局针对同一事项对智成投资、富
                                        国平、杨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措施;
                                        2、2024 年 8 月 2 日,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3、由于石墨烯散热膜市场情况变


                                   2
                                             化,公司“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相
                                             比原披露计划延缓,募集资金使
                                             用进度亦相应延缓。
                                             1、智成投资已按照要求向江苏证
                                             监局提交书面报告,上市公司及
                                             保荐机构已组织公司主要股东针
                                             对股权转让、信息披露等事项进
                                             行学习;同时上市公司对内规进
                                             行修订完善;
                                             2、保荐机构将密切关注立案事项
                                             进展,督促发行人加强合规学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做好信息披露合规工作,并督促
                                             发行人及时对事件结果进行公
                                             告;
                                             3、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密切关注石
                                             墨烯散热膜市场变化形势,提高
                                             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决策科学性,
                                             并持续做好与之相关的信息披露
                                             工作。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3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运作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2023 年 3 月 1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锦富技术控股股东智成投资、前实
                                         控人富国平、杨小蔚在 2019 年上市公
                                         司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
                                         准确、不完整情形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处分。2024 年 3 月 20 日,江苏证监局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针对同一事项对智成投资、富国平、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小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智成投资已按照要求向江苏证监局提交
                                         书面报告,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组织
                                         公司主要股东针对股权转让、信息披露
                                         等事项进行学习;同时上市公司对内规


                                     4
                                进行修订完善。
                                2、2024 年 8 月 2 日,因公司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保荐机构将密切关注信息披
                                露违规事项进展,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并督促发行人及时对事件结
                                果进行公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邓伟                       金翔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