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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节能环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1-19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7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任期已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公
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将第八届监事会的组
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第八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名。
     二、选举方式
     除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外,本次换届选举采
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权向第七届监事会书面推荐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4年1月26日17时前)按本公
告载明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
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须
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
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本公司监事: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监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
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监事候选人选举议
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被提名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如有,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原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电子邮件或邮寄三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 2024 年 1 月 26 日 17 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电子邮件或邮
寄至(以收件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蓉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6531386
   联系邮箱:gurong@cecep.cn
   联系传真:029-86531333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98号
   邮    编:710018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9 日
附件 1: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联系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性
  姓名                                              年龄
                                 别

                                 传
  电话                                             电子邮箱
                                 真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
           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专业
     背景、从业经验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是
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关于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


                  拟提名本人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人同

意接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任职资格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对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三、本人当选监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切实履行监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特此承诺。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