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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20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境”或“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股东大会后现场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董事 9 人,授权委托 0 人。经与会董事推荐,会议由公司董事周康先生
主持,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康先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
意周康、骆建华、刘建国、张军、马媛茹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周康担任主任委员;同意骆建华、李玲、丁航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骆建华担任主任委员;同意刘建国、李玲、赵国鸿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建国担任主任委员;同意李玲、骆建华、刘建国、周康、
刘雪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李玲担任主任委员。以上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核,认为郝家华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郝家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邓先柏先生、郝家华先生、李豫军先生具备担任相应
职务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邓先柏先生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先柏先
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郝家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李豫军先生
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聘任邓先柏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同意聘任郝家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同意聘任李豫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选举、聘任人员简历
    1、周康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理学硕士、北京大学经济学
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中节能环保投资发
展(江西)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中节
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 年 1 月至今,
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长。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
理外,周康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
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赵国鸿先生,1969 年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中国妇女旅行社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
今,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环
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
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丁航女士,1970 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正高级工程师。2012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主
任、主任。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战略管理部主任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
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刘雪原女士,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3 年 12 月至 2022 年 8 月,历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主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
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审计部主任。2022 年 8 月至今,历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主任、经营管理部副主任。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
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部副主任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
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
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张军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4 年 1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国新融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国新(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3
月至今,任国新(青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
格。
    6、马媛茹女士,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广州银晖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国新发展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骆建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学士。2016
年至今,在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工作,任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曾任中国
地质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秘书长;国家环保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
心执委会秘书长;全国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处长、处长、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
副主任;全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秘书长、副会长兼首席环境政策专家。2019 年 10
月至今任清新环境(002573.SZ)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4 年 2 月 2
日任*ST 博天(原博天环境 603603.SH)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中山公
用(000685.SZ)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的任职资格。
    8、李玲女士,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1998
年 5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管理会
计系教授。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
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
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9、刘建国先生,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1
年 8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任教,现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2019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 5 日任劲旅环境(001230.SZ)独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今任丛麟科技
(688370.SH)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起至今任中兰环保(300854.SZ)独立董
事;2023 年 8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
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
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
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0、邓先柏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正高级会计师,2018 年 3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邓先柏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11、郝家华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法
律合规处高级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挂职任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九店
乡石场村第一书记);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法律风控部法律事务处副处长;2021 年 5 月至 2022 年 9 月,任中国节能环保
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法律事务处处室负责人(正处档);2022 年 9 月至今,
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2024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总法律顾问。郝家华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法律、金
融或者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任职资格。
郝家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
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12、李豫军先生,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201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4 月,先后在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北京
南宫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集
团有限公司西南大区工作,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23
年 4 月至 2024 年 1 月,任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2 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李豫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
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
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