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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锦动力:监事会决议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12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5 层会议室以
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或其他
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其中王磊先生、刘海
生先生、冯珊珊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
度报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
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不具备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
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集团合并层面未分配利润为-338,260.99 万元,实
收股本 72,558.82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
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保证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
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控制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承担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拟
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
酬水平、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备查文件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