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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锦动力: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4-05-2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我们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
动力”或“公司”)转来的贵部下发的《关于对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
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们
对问询函中需要年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问题 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65,658.01 万元,同比上
升 41.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
后净利润)为-16,728.15 万元,同比下降 22.71%,连续五年为负值。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
    (2)说明公司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各类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其
合理性、充分性。

    【公司回复】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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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说明
公司扣非后净利润连续五年为负值的原因

    近五年,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5,658.01     46,380.33     42,055.94      69,593.77       106,417.17

       营业成本           52,139.95     37,475.58     34,921.97      52,005.71        82,242.00

       销售费用            2,130.60      1,401.54      1,869.79        2,787.20        3,503.19

       管理费用           11,570.54     10,389.17     12,658.98      14,367.09        16,890.70

       研发费用            2,925.74      2,156.54       2,811.30       3,406.59        4,087.59

       财务费用            6,554.53      9,224.01      7,612.75      12,440.21         8,200.44

  投资收益(扣非后)          43.34      3,482.27      2,616.27         424.24         -2,444.72

信用减值损失(扣非后)     -3,424.03     -1,031.51     -3,734.13     -60,177.50       -12,263.65

     资产减值损失          -4,908.78      -361.02     -44,123.94     -41,922.87       -94,439.31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16,728.15    -13,632.78    -63,096.05   -121,204.16      -121,221.83


    2019 年至 2023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06,417.17 万元、69,593.77 万元、
42,055.94 万元、46,380.33 万元和 65,658.01 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21,221.83 万元、
-121,204.16 万元、-63,096.05 万元、-13,632.78 万元和-16,728.15 万元。

   (一)减值情况

    2019 年至 2023 年,公司计提坏账准备(扣非后)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
为 106,702.96 万元、102,100.37 万元、47,858.07 万元、1,392.53 万元和 8,332.81
万元,主要系应收款项、商誉、长期股权投资、油气资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
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占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88.02%、84.24%、75.8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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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和 49.81%,是公司近五年业绩产生大额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106,702.96 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根据
评估报告对川油设计、西油联合、GTS、新锦化机、博达瑞恒等子公司计提了商
誉减值准备 49,891.85 万元;(2)公司对亚基公司、欧美克、中盈安信等联营公
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7,732.58 万元;(3)基于谨慎原则及预计信用损
失,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与 RRTL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346.03 万元;(4)基于谨慎原则及预计信用损失,对亚基
公司、永华公司、甘孜恒普等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12,263.65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102,100.37 万元,主要原因为(1)基于谨慎
原则及预计信用损失,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和 250 万美元现金对价的总额
与 RRTL 公司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1,663.25 万元;(2)公司
根据评估报告对新锦化机、博达瑞恒等子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23,127.31 万
元;(3)公司对易丰恒泰、Spartek 等联营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254.88 万元;(4)基于谨慎原则及预计信用损失,对亚基公司、永华公司、
云南中成输配气、昭通昭阳、镇雄公司等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18,514.25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47,858.07 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根据
评估报告对新锦化机、新赛浦、川油设计等子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33,314.91
万元;(2)公司对 RRTL 公司的油气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5,703.31 万元;(3)
公司对易丰恒泰、Spartek 等联营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968.95 万元。

    2022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1,392.53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
坏账准备 1,031.51 万元所致。

    2023 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8,332.81 万元,主要原因为(1)公司对 RRTL
公司的油气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111.65 万元;(2)公司对广润光华、欧美克
等联营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100.00 万元。

   (二)投资收益情况

    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444.72 万元、
                                    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424.24 万元、2,616.27 万元、3,482.27 万元和 43.34 万元,主要由联营公司产生
的投资收益及中关村母基金分红构成。其中,中关村母基金自 2020 年至 2023
年分别分红 1,604.21 万元、2,340.38 万元、2,898.15 万元和 698.86 万元。

    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及投资收益后,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
为-12,074.15 万元、-19,528.03 万元、-17,854.25 万元、-15,722.52 万元和-8,438.68
万元,近三年业绩逐年上升。

    剔除资产减值损失及投资收益后,公司近五年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5,658.01       46,380.33       42,055.94       69,593.77       106,417.17

     营业成本          52,139.95       37,475.58       34,921.97       52,005.71        82,242.00

     销售费用           2,130.60        1,401.54        1,869.79        2,787.20         3,503.19

     管理费用          11,570.54       10,389.17       12,658.98       14,367.09        16,890.70

     研发费用           2,925.74        2,156.54        2,811.30        3,406.59         4,087.59

     财务费用           6,554.53        9,224.01        7,612.75       12,440.21         8,200.44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8,438.68      -15,722.52      -17,854.25      -19,528.03        -12,074.15


    注: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已剔除减值损失及投资收益金额并未考虑对所得税的
影响。

   (三)毛利分析

    1、近五年,公司整体毛利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65,658.01      46,380.33       42,055.94       69,593.77        106,417.17

    营业成本          52,139.95      37,475.58       34,921.97       52,005.71         82,242.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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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         13,518.07      8,904.75       7,133.97     17,588.06         24,175.16

      毛利率          20.59%        19.20%         16.96%        25.27%            22.72%


    2019 年至 2023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72%、25.27%、16.96%、19.20%
和 20.59%。受国际油价震荡、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
的毛利及毛利率呈下降趋势。随着市场开拓以及降本增效措施的实施,公司毛利
率自 2021 年以来逐年上升,具体分析如下:

    2、近五年,公司分板块收入、毛利情况

   (1)高端装备制造板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54,422.11     33,868.26      31,735.73     52,499.17        62,406.36

       毛利         12,073.33      7,157.61       6,386.62     19,748.72        21,406.92

      毛利率          22.18%        21.13%         20.12%        37.62%           34.30%


    新锦化机为公司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的核心子公司,该板块的收入及毛利变动
主要由新锦化机的收入及毛利变动导致。2019 年至 2021 年,新锦化机收入、毛
利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受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受到阻碍导
致部分国内外订单滞后交付或暂停;且因公司债务问题致使新锦化机面临订单流
失以及无法开具银行保函等现状,新锦化机执行了较低的合同价格;考虑到全球
经济形势等风险因素,2021 年新锦化机减少了毛利率较高的海外订单。另外,
公司 2021 年处置子公司奥华电子股权使得高端装备制造板块业务规模缩小也是
该板块收入、毛利下降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多项重要政策指导文件,推动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
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取得阶段性成果,企业已经实现从
“出口”到“出海”的模式性转变;围绕碳中和及可持续发展大趋势,公司产品
在支持国内外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储能建设方面以及石化重大装备国产化领域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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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烯三机组等诸多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

    公司坚持做优做强以新锦化机为代表的、技术水平领先、业务潜力较大的高
端装备制造业务,在生产合成氨、尿素、甲醇的关键设备领域持续深耕细作,并
通过市场拓展和技术研发的不断努力,拓宽了装备应用市场。同时,得益于公司
降本增效的措施,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的收入、毛利自 2021 年以来逐年上升。

   (2)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1,235.90    12,512.06     10,320.21    17,094.60         44,010.80

     毛利          1,444.73     1,747.14        747.35     -2,160.66         2,768.24

    毛利率          12.86%       13.96%         7.24%       -12.64%             6.29%


    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主要由 RRTL、川油设计和博达瑞恒构成。(1)RRTL
公司开采的石油定向销售给特多国家石油公司,原油开采、销售量逐年上升,收
入、毛利受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影响有所波动。自 2021 年以来国际油价总体上涨,
2022 年突破 100 美元/桶后又有所回落。目前公司已通过业务整合和组建管理团
队,加强油田勘探力度,提升精细化开发水平,通过钻探新井、老井复产和在产
井的增产作业措施,继续提升油田产量,增加收入规模,并利用当地税务优惠政
策获得税收减免,效益得到提升。(2)国内经济形势及公司债务纠纷导致的部
分账户冻结对川油设计及博达瑞恒的收入及毛利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另外,
川油设计为防控经营风险,主动终止和取消了部分 EPC 总承包项目导致 2019 年
至 2022 年的收入逐年下降。“三桶油”自主研发软件上市导致博达瑞恒软件销
售业务及以软件为载体提供的技术服务业务均受到影响,使其 2019 年至 2021
年的收入及毛利呈下降趋势。随着上述不利因素的消除,同时公司加强项目管理、
控制成本费用,川油设计本报告期的收入、毛利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博达瑞恒的
收入、毛利自 2021 年以来逐步得到回升并保持平稳。

    3、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随着公司业务重心向高端装备制造业务转移,2019 年至 2023 年,公司核心
子公司新锦化机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31%、60%、67%
和 77%,占比逐年上升。

       公司选取与新锦化机业务相近的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毛利率情况进行比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601369.SH               陕鼓动力        21%        22%       19%             22%       22%

  300257.SZ               开山股份        34%        32%       30%             30%       29%

  002430.SZ               杭氧股份        23%        25%       25%             23%       22%

                   均值                   26%        27%       25%             25%       24%

              新锦化机                    23%        22%       21%             36%       33%


                                                                                     资料来源:Wind


       2019 年至 2021 年,新锦化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见上文(三)毛
利分析的回复,与同行业平均毛利率的变动趋势相反具有合理性。2021 年以来,
新锦化机毛利率逐年上升,且与陕鼓动力的毛利率基本持平。开山股份除压缩机
业务外还开展毛利率较高的地热发电业务,且其毛利较高的境外业务占比与境内
业务基本持平,导致其整体毛利率偏高。

   (四)期间费用分析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
一起,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并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得期间费用增加了
975.90 万元。

       剔除股权激励的影响,公司近五年的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金额       费率

销售费用     2,063.61    3%     1,401.54    3%     1,869.79    4%     2,787.20    4%      3,503.19       3%

管理费用    11,074.44   17%    10,389.17   22%    12,658.98   30%    14,367.09   21%    16,890.70       16%

研发费用     2,706.94    4%     2,156.54    5%     2,811.30    7%     3,406.59    5%      4,087.59       4%

财务费用     6,554.53   10%     9,224.01   20%     7,612.75   18%    12,440.21   18%      8,200.44       8%

  合计      22,399.52   34%    23,171.26   50%    24,952.81   59%    33,001.10   47%    32,681.92      31%


         注:2023 年期间费用中销售、管理、研发费用金额已剔除股权激励金额。

         2019 年至 2023 年,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32,681.92 万元、33,001.10 万元、
 24,952.81 万元、23,171.26 万元和 22,399.52 万元,逐年下降,得益于全面预算控
 制及降本增效措施的实施。

         1、销售费用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销售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交通差旅费等,近五年占
 营业收入的比重基本持平。2023 年,公司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重点培养
 市场开拓能力,将海外市场打造为公司发展的重要引擎,使得销售费用有所提高。
 但国际业务团队水平不断提升,战略布局已初见成效,海外业务竞争力不断增强,
 为公司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管理费用

         公司管理费用近五年呈下降趋势。由于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管理人员薪酬、
 资产折旧摊销、房租、中介咨询费等构成,属于约束性相对较强的期间费用,具
 有一定的固定开支特征,从而导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随着收入的提高而
 下降。

         3、研发费用

         近五年,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对稳定,主要系由于公司注重产
 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持续强化高端技术研发和专业能力储备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力所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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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财务费用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费用及汇兑损益构成,剔除汇率变动的影响,公司
2019 年至 2023 年财务费用分别为 7,950.74 万元、10,762.44 万元、7,106.04 万元、
7,532.23 万元和 6,320.38 万元。公司财务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因公
司债务(包括长短期借款及股权回购款)规模较大、债务成本较高所致。公司高
度重视历史遗留问题,持续化解逾期债务,随着债务的偿还,债务成本呈下降趋
势。

    5、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期间费用率指标比较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3 年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601369.SH              陕鼓动力     8%            9%        9%          10%          11%

  300257.SZ              开山股份    20%           19%       19%          19%          20%

  002430.SZ              杭氧股份    12%           11%       11%          10%          11%

  002554.SZ               惠博普     13%           17%       22%          36%          16%

  002353.SZ              杰瑞股份    11%            9%       13%          13%          14%

  300084.SZ              海默科技    32%           32%       35%          48%          36%

                  均值               16%           16%       18%          23%          18%

              新锦动力               34%           50%       59%          47%          31%


                                                                                  资料来源:Wind


    注:期间费用率计算公式: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上表显示,近五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高于平均水平,主要
因公司历史遗留的债务规模较大,且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较为刚性,降低幅度慢
于收入下滑幅度。因此公司的期间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符合公司
的经营现状,具有合理性。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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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至 2021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公司债务压力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部分
板块产能和盈利能力的释放,但公司积极化解债务,开拓市场,营业收入自 2021
年以来逐年上升,公司扣除减值影响后的经营亏损自 2021 年以来逐年减少。公
司将通过构建稳定的发展局面,抓住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在公司行业优势根基
深厚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务、能源及能源服务业务实现业务规模的新突破。因此,
公司业绩下滑的不利影响逐步减少,经营状况得到了逐步改善,公司营业收入下
滑趋势不具有持续性,经营业绩在未来不会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
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债务化解情况

    公司债务纠纷是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公司积极化解债
务,取得了较大成绩。

    1、主要债务化解情况

    2023 年 7 月,公司与长城资产签订《和解协议》,公司已按《和解协议》
约定还款,法院已经解除账户冻结、解除资产查封、解除限制高消费人员、解除
失信被执行人。该项债务化解使各子公司能够参与招投标,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持续性。

    2024 年 2 月,公司与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促进中心达成和解方
案,约定于 2025 年 12 月前完成还款。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约定偿还 500 万元。

    对于公司其他债务,公司正在与债权方积极促成和解,并拟通过经营性资金、
控股股东支持、拓展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偿还债务。

    2、主要逾期债务规模、成本下降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逾期债务总规模为 6.50 亿元。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
主要逾期债务总规模呈下降趋势,其中,2023 年较 2022 年主要逾期债务总规模
减少了 1.55 亿元,减幅达 19.25%;2023 年相较 2021 年主要逾期债务总规模减
少了 2.73 亿元,减幅近 3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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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主要逾期债务剩余本金较 2022 年减少 1.61 亿元,减幅 25%。

    2023 年主要逾期债务产生利息及罚息较 2022 年减少 3,000 多万元,减幅达
28%左右。

    综上,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历史债务化解,一直致力于同各债权人达成和解,
公司近年经营收入不断提高,盈利能力有所回升,预计通过经营收益、股东纾困
和引入战略合作单位等,可以逐步实现全部历史逾期债务化解,全面消除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的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纾困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原审议额度即将到期,为进
一步解决公司目前经营中面临的资金压力、化解债务危机,持续支持公司生产经
营与业务发展,上述 4.2 亿借款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3
个月,借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

    截至目前,公司收到硕晟科技资金支持累计达到 27,337.19 万元,2022 年 6
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订永续债权投资协议,上述借款中 2.73 亿元已转为对公
司的永续债投资。

    控股股东纾困缓解了公司的资金压力,为公司偿还债务和日常经营提供了巨
大支持,为公司可持续经营提供了保障。

   (三)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1.56%,其中,高端装备制造实现营业收
入 54,422.1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0.69%;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中 RRTL 原油
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 1.39 万桶,川油设计及博达瑞恒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基
本持平,略有上升。同时,公司严控成本,毛利率由去年同期的 19.20%提高至
20.59%,增长 1.39 个百分点,降本增效初现成果。

    公司通过业务板块的整合,组织架构的优化,将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公
司将通过建立和优化成本模型,降低成本费用,提升产品毛利水平。公司成立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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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中心,重点培养市场开拓能力,经过不断努力目前已经取得国内外市场的双突
破,截至目前公司在手订单 9.7 亿,较为充裕。

    因此,公司经营稳中向好。2024 年,公司将抓住机遇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及
业务规模,营业收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不断得到提升。

   (四)技术优势

    公司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行业地位突出,如为国内某用户研发制造的
国内年产量最大的合成气压缩机组(合成氨装置)成功运行,在绿色能源、储能
方面的业务能力也在通过订单不断被证实。同时,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强
产品应用领域的拓展,推动装备制造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方面,
燃气轮机作为国之重器,在多个重要领域有着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公司
将进一步利用燃气轮机试验台,以服务能力换取技术积累,以技术积累量的提升
促技术水平质的飞跃;绿色化方面,公司承接 152 万吨/年零碳氢氨项目合成气
压缩机组业务,该项目是国内正式开展零碳氢氨项目的排头兵;智能化方面,公
司持续加大智能数控设备投入、提升数字化车间建设以及对产品服务的数字化覆
盖,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

   (五)其他管理提升

    1、2022 年公司投资建设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项目,该项目被列为
河北省重点项目。公司将借助石家庄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的政策优势及省会的
地理位置优势,广纳贤才、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以前沿的制造能力推动公司透平
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公司高端制造业务生产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

    2、公司为进一步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2023 年 9
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同时在吸引留住人才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各层级的人员素
质和能力,搭建了全方位阶梯式培训体系,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持续竞争能力。

    3、公司管理层以期通过大力发展公司优势业务,有力调整公司低效业务和
产能的方式,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根据各子公司的业务特点,发挥公司各业
务的协同效应,充分释放各业务的优势,构建公司以传统能源为基础向新型能源
                                   1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和绿色能源领域纵深拓展的综合竞争能力。

    4、为提高集团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对子公司管控力度,公司持续完善修订
制度,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内控体系及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使公司及各子公司
在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持续监管等方面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促进公司规
范治理。

    综上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
础编制年报具有合理性。




   (2)说明公司在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各类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及其
合理性、充分性。

    公司回复:

    一、高端装备制造板块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的主要产品为新锦化机生产的离心式压缩机、工业驱
动汽轮机及其成套设备等通用机械产品以及新赛浦生产的测井车、固井车、试井
车及滚筒配件等设备。

    (一)新锦化机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 2016 年收购新锦化机,形成商誉 5.23 亿元。公司每年末均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新锦化机的商誉累计
计提减值准备 4.43 亿元,新锦化机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0.80 亿元,即包含商誉在
内的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的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新
锦化机自收购以来均实现盈利,其商业模式早就从单一的产品出售一直延伸到产
品的全生命周期,能够实现持续的收入和利润,因此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
无形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充分。

    (二)新赛浦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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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2 年收购新赛浦,形成商誉 2.63 亿元。公司每年末均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新赛浦的商誉已全额计
提减值准备。2021 年,经商誉减值测试,新赛浦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
值部分已不够商誉抵减,因此对其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87.59 万元。

    自 2017 年底以来,新赛浦与北京某科研单位合作的亚音速靶机、靶弹项目
正在有序进行,并形成 2 号军品房改造项目在建工程。2020 年,因项目终止,
公司对该在建工程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本报告期末,新赛浦在建工程账面价
值为 0 元。

    自 2022 年以来,公司每年末对新赛浦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新赛浦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进行减值测试。在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时,评估范围包括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同时也包含着历史年度积累的经营损益
影响,新赛浦各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也是影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主要因素。因
新赛浦受银行账户被冻结并被列为失信人等因素影响,订单下降,业绩下滑,导
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小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从而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
减值准备。

    截至 2023 年末,影响公司业绩及股东权益价值的不利因素正逐步消除,而
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只是影响股东权益价值的其中一个因素。新赛浦的
固定资产主要为自建自用房产,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
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经测试,相关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回收
金额均大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

    公司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的主要产品为 RRTL 开采的石油,博达瑞恒对油气
勘探开发软件的销售及基于软件提供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川油设计提供的与
石油天然气行业、市政行业等相关的勘察设计服务及资质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
基于技术服务及勘察设计服务的业务性质,博达瑞恒及川油设计均为轻资产公司。

    (一)RRTL 产品相关的油气资产减值情况

    RRTL 的主要资产为油气资产,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1.7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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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相关资产减值情况详见问题 9 的回复。

    (二)博达瑞恒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 2012 年收购博达瑞恒,形成商誉 1.15 亿元。公司每年末均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博达瑞恒的商誉累计
计提减值准备 1.12 亿元,博达瑞恒商誉的账面价值为 0.03 亿元,即博达瑞恒的
资产组可回收金额高于账面价值。报告期末,博达瑞恒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343.13 万元,主要为地震解释及处理类软件、油藏建模类软件,在国内同行业具
有领先优势,得到广大用户的普遍认可,经测试,其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
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三)川油设计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 2016 年收购川油设计,形成商誉 2.25 亿元。公司每年末均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川油设计的商誉已全
额计提减值准备。2021 年,经商誉减值测试,川油设计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小于
账面价值部分已不够商誉抵减,因此对其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21.95 万元。

    自 2022 年以来,公司每年末对川油设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在
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时,评估范围包括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同时也包
含着历史年度积累的经营损益影响。川油设计因经营决策变化,终止部分 EPC
业务,同时受账户冻结影响,业绩下滑,导致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小于长期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从而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

    截至 2023 年末,影响公司业绩及股东权益价值的不利因素正逐步消除,而
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只是影响股东权益价值的其中一个因素。川油设计
的主要资产为自用房产,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经测试,相关资产的可回收
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经营持续向好,各类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
资产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公司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以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规定,相关资产
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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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回复】

    (一)针对问题(1)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主要核查程序:

    (1)获取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自我评估结论,完成持续经营能力评估调
查表;

    (2)与管理层讨论其拟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是否恰当;

    (3)询问管理层是否存在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4)评价管理层的未来应对计划以及管理层的计划在当前情况下是否可行;

    (5)向公司的律师询问是否存在诉讼或索赔,管理层对诉讼或索赔结果的评
估以及对其财务影响的估计是否合理;

    (6)对相关逾期债务实施复核、分析、重新计算、函证等程序;

    (7)持续关注逾期债务的化解方案,对部分债权人进行访谈,了解债务协议
履行的后续安排;

    (8)与治理层就识别出的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
的事项或情况进行沟通。

    (二)针对问题(2)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
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问题的主要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有关资产减值相关的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及评估假设是否一贯应用;

    (3)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4)复核估值报告中的估值范围、估值假设、估值方法和估值结论;

    (5)检查相关披露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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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1)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的 12 个月内新锦动力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是合
理的;(2)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类产品相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
形资产已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对于有减值风险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
据测算结果计提了减值准备,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合理。

   二、问题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4,636.00 万元,其中因控股股东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
晟科技)向公司投资永续债形成的余额为 27,300 万元。年报同时显示,2023 年
11 月,硕晟科技签署《永续债投资确认函》,将硕晟科技对公司债权中的 9,000
万元转为永续债投资,属于 2022 年签署的永续债权投资协议的第二期投资,公
司未对前述确认函事项进行临时信息披露。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署的《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
条款,说明硕晟科技将对公司债权转为永续债投资的条件、目的,报告期内新
增永续债投资是否符合前期协议安排,后续是否存在新增永续债投资的相关计
划,如有,说明详情;
    (2)说明公司接受硕晟科技第二期永续债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相关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3)结合对上述问题(1)(2)的回复,说明公司将新增永续债投资作为
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署的《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
条款,说明硕晟科技将对公司债权转为永续债投资的条件、目的,报告期内新
增永续债投资是否符合前期协议安排,后续是否存在新增永续债投资的相关计
划,如有,说明详情;

    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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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硕晟科技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为
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高效运转,增强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坚定投资者信心,进
一步提升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力度,向公司进行了永续债权投资。

    1、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硕晟
科技股东会决议同意向公司进行永续债投资。同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硕晟科技签
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永续债权投资协议》。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硕晟科技向公司进行
永续债权投资,并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同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
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2022 年 10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二)>》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二)》。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
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署了《永
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三)》。

    根据《永续债权投资协议》:

    1.2 投资资金金额

    1.2.1 本协议项下永续债权的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0 元(大
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其中,附件一所列债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转换
为本协议项下的永续债权(以下简称“转换权”),按本协议约定计息并重新起
算借款期间;其余投资资金可分期发放(转换债权及其余投资资金合称“各期投
资资金”)。

    1.2.2 转换债权金额以本协议附件一为准,发放日期为本协议生效日,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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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资金金额及发放日期以双方届时约定为准。本协议项下最终投资资金总额以
各期实际发放的投资资金之和为准。

    1.2.3 乙方确认: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进行永续债权投资的,乙方
应当接受甲方的投资要求,确保甲方投资成功。

    2.1 甲方发放各期投资资金的前提条件如下:

    2.1.1 本协议已生效;

    2.1.2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用于接收投资资金的投资资金发放账户;

    2.1.3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同意其签署本协议的内部有权机关决议,如果本协
议的签署或本协议所载交易的履行需要由乙方获得相关政府机构授权、批准或同
意的,乙方已获得此等授权、批准或同意,且此等授权,批准或同意具有完全的
效力;

    2.1.4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及甲方要求其提供的
其他申请材料。

    基于上述,2022 年 6 月,公司将向硕晟科技取得的借款本息中的 18,300 万
元转为永续债;在化解历史债务的过程中,公司为进一步降低短期偿债压力,向
控股股东硕晟科技申请,在已审议额度范围内,将硕晟科技对公司的借款转为永
续债,2023 年 11 月,经硕晟科技同意后,双方签署确认函,公司将向硕晟科技
取得的借款本金中的 9,000 万元转为永续债。此项举措,帮助公司解决了部分资
金压力、协助公司化解债务危机,有效增强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报告期内新增永续债投资金额在经审议的永续债投资额度内,且符合前
期《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安排。

    3、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硕晟科技暂未制定《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外对公司增加投资额度的计划。如有相关计划,公司会及时履行审议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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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说明公司接受硕晟科技第二期永续债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相关审议
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的情形;

    公司回复: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
司与硕晟科技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
易,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
签署<永续债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硕晟科技向公司进
行永续债权投资,并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9 日、2023 年 1 月 9 日,分别经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与硕晟科技分别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永续债权投资
协议补充协议(二)》及《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三)》。

    根据《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其项下永续债权的投资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截至 2023 年末,硕晟科技向公司投资永续债 27,300
万元,应收永续债股息 1,243.50 万元,其中包含公司接受硕晟科技第二期永续债
投资的 9,000 万元,两期永续债投资总额未超过前述经审议通过的永续债权的投
资资金总额,且符合上述条款的规定。综上,公司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结合对上述问题(1)(2)的回复,说明公司将新增永续债投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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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九条规定,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
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企业发行的金融工
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应当将该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
具:

    (一)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
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二)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
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
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本准则第三章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的合同。

    2019 年 1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9]2 号),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依照国家相关规定,
在境内发行的永续债和其他类似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细化。永续债发行方应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同时考虑合同到期日、清
偿顺序、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等因素,确定永续债的会计分类是权益工具还是金
融负债。

    2023 年 11 月,硕晟科技签署《永续债投资确认函》,确认硕晟科技将对公
司新增债权中的本金 9,000 万元转换为对公司的永续债权投资资金,且本期投资
资金适用《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22 年公司签署的《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永续债权的
投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且投资资金可分期发放。本次投资为
硕晟科技第二期永续债权投资,两期永续债权投资资金累计金额为 27,300 万元,
未超过投资协议约定的投资资金总额 35,000 万元,可以适用《永续债权投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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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及其补充协议。

    根据《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关于到期日、清偿顺序、利率及利
率跳升、递延支付以及强制付息事件等的约定:该协议未规定固定到期日且公司
有权自主赎回该永续债或自主决定清算;公司在自主议事机制下可以决定递延支
付利息,利率跳升具有最高票息限制,利率未超过同期同行业同类型工具平均的
利率水平;在清算的状态下,永续债权的清算顺序劣后于公司的普通债权和其他
债权。

   综上所述,对于新增永续债权投资,公司能够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
他金融资产来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将新增永续债权投资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九条对权益工具认定条件的规定。

    【会计师回复】

    “针对报告期末硕晟科技永续债投资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
审计结论”说明如下:
    1、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管理层与永续债发行相关的决策程序、检查决策文件;

    (2) 检查永续债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与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比对,
判断公司发行的永续债是否满足权益工具的规定;

    (3) 结合其他应付款的审计检查管理层确认永续债金额是否准确,并对永续
债的投资交易及年末余额向硕晟科技询证;

    (4) 检查永续债权投资管理是否符合永续债权投资协议的约定;

    (5) 检查与永续债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检查硕晟科技第二期永续债投资确认函,并与资金往来的银行回单核
对一致;

    (2)独立取得硕晟科技对永续债投资交易及年末余额的询证函回函,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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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账面记录一致。

    3、审计结论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永续债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的真实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新增永续债投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会计处理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三、问题 3.年报显示,公司历史上存在多项重大诉讼案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 11 亿元;

其中,“其他诉讼”累计涉案金额超过 1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 2,027.92

万元。公开信息显示,公司及多家全资子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公司被限制高消费,公司全

资子公司成都西油联合石油天然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丽萍的配偶张庆华实际控制的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巨邦)被

法院列为失信公司,并被限制高消费;李丽萍持有的 5,678.88 万股公司股份被冻结,占其

所持全部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54.33%。

    请你公司:

    (1)自查并逐项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列为失信主体、限制高消费所涉

及的具体案件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前述主体未按

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的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说明“其他诉讼”涉及的具体案件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及当事人的基本

情况、判决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3)逐项说明公司对涉及诉讼案件进行的会计处理、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4)说明张庆华控制的河北巨邦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限制高消费所涉及的具体案件

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河北巨邦未按执行通知书履

行义务的原因,是否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5)说明李丽萍股份冻结事项是否与张庆华控制的企业所涉纠纷相关,李丽萍与张庆

华当前财务状况,李丽萍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是否可能对公司控制权

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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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复】

  (1)自查并逐项说明公司及子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列为失信主体、限制
高消费所涉及的具体案件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
决结果,前述主体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的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
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相关涉及案件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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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仲裁裁决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作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出之日起生效。
                                                                                                                                  2020-063、2020-095、   已履行
                                                                    1、新锦动力向重庆盛世份额转让价款 35,727,091.11 元,并支
                                                                                                                                  2020-099、2020-101、   大部分
                                                                    付逾期违约金(该等逾期违约金以未支付份额转让价款金额人
重庆盛   新锦动                       基金份额转让价款                                                                            2020-107、2020-117、   义务,余
                                                                    民币 35,727,091.11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月 2 日起计算至该
                  -          -                           3,572.71
世       力                           纠纷                                                                                        2020-122、2021-001、   款双方
                                                                    份额转让价款付清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计算);
                                                                                                                                  2022-126、2022-134、   正在协
                                                                    2、新锦动力向重庆盛世支付律师费、保全受理费等补偿费用
                                                                                                                                  2022-161、2023-003、   商
                                                                    240,533.45 元;3、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328,079 元,全部由新锦
                                                                                                                                  2023-039
                                                                    动力承担。


                                                                    一审审结,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新锦动力向原告产促中
                                                                    心支付基金份额转让价款 3,949 万元;                                                  已和解,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产促中   新锦动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新锦动力向原告产促中                               和解协
                                                                                                                                  2021-069
                  -          -        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3,949.00   心支付违约金(以 1,727 万元为基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心       力                                                                                                                                              议执行
                                                                    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 6%计算;以 2,222 万元为基数,自                               中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息 6%计算);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新锦动力向原告产促中
                                                                    心支付律师费 40 万元及保全保险费 32,533.72 元;


                                                                              2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四、被告北京易丰恒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新锦动力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北
                                                                     京易丰恒泰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责任后,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被告新锦动力追偿;
                                                                     五、驳回原告产促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仲裁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 2022 年 3 月 1 日的股权回
                                                                     购款 111,597,260.27 元及以 7,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 15%/年的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新 锦 动                                标准计算,自 2022 年 3 月 2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的股权回购款;
君丰华   新锦动                                                                                                                     2022-115、2023-017、      双方正
                  -          力、王莉   股权回购纠纷    11,964.31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350 万元;
益       力                                                                                                                         2023-031、2023-041、      在协商
                             斐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62,740 元;
                                                                                                                                    2023-043
                                                                     (四)本案仲裁费 761,286.81 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
                                                                     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代付的仲裁费 761,286.81 元;
                                                                     (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仲裁裁决内容如下: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已履行
         新锦动
中关村                                                                                                                              2020-055 、 2021-006 、   大部分
         力、新   -          -          股权回购纠纷    26,744.304   1、新锦动力须向中关村母基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母基金                                                                                                                              2021-029 、 2021-036 、   义务,余
         锦化机                                                      490,532,383.56 元以及以 4.2 亿元为基数、以单利年化 12%自
                                                                                                                                    2021-154 、 2022-056 、   款双方
                                                                     2020 年 5 月 26 日起计算至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实际支付完毕之


                                                                               2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日止的损失;                                                  2022-058、2022-136   正在协
                                                                                                                                                  商
                                                               2、支付中关村母基金的律师费 200 万元;

                                                               3、新锦化机和新锦动力对 200 万元律师费承担连带责任;

                                                               4、本案仲裁费 2,481,236.94 元由新锦动力与新锦化机共同承担;

                                                               5、新锦动力和新锦化机共同向中关村母基金支付本案财产保全
                                                               费 5,000 元及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 495,552.1 元。

                                                               仲裁裁决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作出。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2,000 万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0 万元;
                                                               (三)本案仲裁费 387,560 元(含仲裁员报酬 221,310 元、机构
                                                               费用 166,250 元,已由申请人向本会全额预交),由申请人承
       新锦动
                -          -        股权回购纠纷               担 193,780 元,被申请人承担 193,780 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
       力
                                                               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193,780 元。上述被申请人应
                                                               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
                                                               务利息。



                                                                          2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新锦动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马鞍山凌
                                                                 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4,504,327.44 元及支付逾期还款
                                                                 利息(由被告新锦动力以该 14,504,327.44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支付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止的利息,由被告新锦动力以该 14,504,327.44 元为基数、按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
                                                                 倍为标准计算支付自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马鞍山
                                                                 止的利息);                                                  2022-082、2022-108、
凌润信                     新 锦 动
         新锦动   新锦动                                         二、被告马敬忠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新锦动力所负        2022-123、2022-136、   双方正
息科技                     力、王莉   借款合同纠纷    1,450.43
         力       力                                             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          2022-166、2023-003、   在协商
有限公                     斐
                                                                 任,在被告马敬忠向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        2023-029、2023-041、
司
                                                                 该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锦动力进行追偿;                    2023-043
                                                                 三、驳回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刘亚玲的诉
                                                                 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32,548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37,548 元,由
                                                                 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3,189 元、由被告新锦

                                                                            2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动力和马敬忠等共同负担 134,359 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年
                                                                   1 月 3 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仲裁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00 万元;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公证费 l,040 元;
                                                                   (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已履行
北京奕                                                             (四)本案仲裁费 53,584.8l 元(含仲裁员报酬 33,926.36 元及                           大部分
暄教育   新锦动                                                    机构费用 19,658.45 元,已由申请人向本会全额预交),由申请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义务,余
                  -          -          服务合同纠纷    111.39
科技有   力                                                        人承担 l5%即 8,037.7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85%即 45,547.09      2023-051、2023-089     款双方
限公司                                                             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正在协
                                                                   45,547.09 元。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                             商
                                                                   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
                                                                   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新 锦 动
沧州银   新锦动                                                    一审判决: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力、新赛                                                                                                                   双方正
行股份                                                             一、被告新赛浦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沧州银行股
         力、新   -                     借款合同纠纷    1,893.31                                                                 2022-169、2023-031、
                             浦、王莉                                                                                                                   在协商
有限公   赛浦                                                      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借款本金 17,600,000 元、利息 12,877.78      2023-051、2023-089
                             斐
司廊坊                                                             元、罚息 1,320,217.93 元,并支付自 2022 年 11 月 4 日起至款


                                                                             2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分行                                                               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罚息等(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
                                                                   二、被告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沧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保全费 5,000 元。
                                                                   三、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对被告新赛浦公司名
                                                                   下坐落于廊坊市开发区耀华道 2 号房屋(产权证号:冀 2017
                                                                   廊坊开发区不动产权第 0008832 号)依法享有抵押权,对该抵
                                                                   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被告新锦动力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的
                                                                   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五、驳回原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其他诉讼请求。
                                                                   新赛浦上诉,2023 年 12 月 11 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昆明国   恒泰艾                                                    仲裁裁决内容如下:
环股权   普环保                                                    (一)确认《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投资基   工 程                                                     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解除。
                             廊 坊 环
金合伙   ( 廊                                                     (二)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双方正
企 业    坊)有   -          保、       股权转让纠纷    2,132.96
                                                                   21,0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人民币 21,000,000 元为基数,按   -
                                                                                                                                              在协商
                             王丕洲
(以下   限公司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简 称    (以下                                                    算,从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为止。
“昆明   简 称                                                     (三)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20,000 元。
国       “廊坊                                                    (四)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220,624 元,由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3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环”)   环                                                       11,031.20 元,第一被申请人承担人民币 209,592.80 元。申请人
         保”)                                                   已预交人民币 220,62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第一被
                                                                  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209,592.80 元。
                                                                  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义务,第一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
                                                                  生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运输款共计人民币 2,171,692.04
                                                                  元,美元 366,812.49 元;
                                                                  (二)被申请人以人民币 2,951,692.04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
中设国
                                                                  月 29 日起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向申
际商务                                                                                                                                                  已和解,
                                                                  请人支付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运输代   西油联   西油联            物流代理框架协议                                                                                                    和解协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                           578.69
                                                                                                                                 2022-114、2022-169、
理有限   合       合                纠纷                                                                                                                议执行
                                                                  月 20 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责任公                                                                                                                           2023-011               中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被申请人以
司
                                                                  美 366,812.49 元为基数,按照 2%/年计算,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向申请人支付利息;
                                                                  (三)被申请人以人民币 2,951,692.04 元为基数,按照以下标
                                                                  准计算向申请人支付迟延付款罚款: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

                                                                            3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30%的标准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
                                                                    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 30%的标准计算,但是迟延付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
                                                                    人民币 2,951,692.04 元的 5%;被申请人以美元 366,812.49 元为
                                                                    基数,按 0.6%/年计算,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
                                                                    人实际支付之日止,向申请人支付迟延付款罚款,但是迟延付
                                                                    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美元 366,812.49 元的 5%。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35,000 元;
                                                                    (五)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 78,358 元,由申请人承担 10%,即
                                                                    人民币 7,835.8 元,被申请人承担 90%,即人民币 70,522.2 元。
                                                                    申请人已全额预缴了本案仲裁费,因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
                                                                    支付人民币 70,522.2 元,以补偿申请人为其垫付的仲裁费。
                                                                    上述裁决款项,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如下:
中国石                                                                                                                                                   已履行
                                                                    一、被告西油联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石油
油集团   西油联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大部分
                                                                    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支付 219,516 元;
测井有            -          -                           23.70
                                                                                                                                                         义务,余
         合                           纠纷
                                                                    二、被告西油联合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石油        2022-114
限公司                                                                                                                                                   款双方
                                                                    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支付利息(计算方式:以 219,516
华北分                                                                                                                                                   正在协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3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未按执
      执行                 失信   限制高                     涉及标的                                                                                          行通知
              被执
      申请                 被执   消费对      案件基本情况    及金额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书履行
              行人
       方                  行人        象                    (万元)                                                                                          义务的
                                                                                                                                                                原因

     公司                                                               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如                                 商
                                                                        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356 元,由被告西油联合负担。

                                  新 锦 动                              一审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2021 年 4
              新锦动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双方正
     刘立早            -          力、王莉   劳动争议纠纷    11.08      月 1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工资 110,788.75 元。
              力                                                                                                                        2022-169、2023-051     在协商
                                  斐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新 锦 动                              一审判决书: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 2021 年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新锦动                                                                                                                                           双方正
     薛曼              -          力、王莉   劳动争议纠纷    5.64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期间工资 56,409.33 元。二审维持   2022-136、2022-169、
              力                                                                                                                                               在协商
                                  斐                                    原判。                                                          2023-051、2023-089


    公司积极与各方债权人保持沟通,在尽可能为公司争取有利条件的前提下,进一步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和解,为公司争取到未来发
展的空间。上述公司被强制执行、列为失信主体、限制高消费主要以集团本部、西油联合为主,集团本部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业务,
各板块业务下沉至各子公司,西油联合目前未实际开展业务,因此前述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
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案件的执行或
和解尚需时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2)说明“其他诉讼”涉及的具体案件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
响;

       公司回复:

       其他诉讼明细如下: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劳

2023                                            动

年                 新锦动                       争                                                                      暂不影
        凌红                 18.68                   法院尚未审理。                                          -
10                 力                           议                                                                      响

月                                              纠

                                                纷


2023    浙江驰宇   新锦动    303.8              买   驰宇公司作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                          巨潮资讯   暂不影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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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年8    空天技术   力、新                      卖   1、判令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亚音速靶控制系统 v1.0 购置合同书》项下费用         网公告编     响

月     有限公司   赛浦                        合   2,940,000 元,违约金 98,000 元,被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债    号:

                                              同   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3、

                                              纠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3-089

                                              纷   2023 年 11 月 6 日,新赛浦公司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书,因驰宇公司拒绝履行合作协议项下义务且在新赛浦

                                                   公司催告后仍未履行,新赛浦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浙江驰宇公司签署的上述 5

                                                   份合同,该案目前已在丰台法院正式立案,案号(2023)京 0106 民初 24179 号。如另案中判定合同解除,

                                                   将会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故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程序。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驰宇公司作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
                                              买
                                                                                                                                                     巨潮资讯
                                              卖   1、判令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亚音速靶机生产专用设备购销合同》项下货款
2023   浙江驰宇   新锦动                                                                                                                             网公告编
                                              合   7,766,400 元、违约金 258,880 元,被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债                暂不影
年6    空天技术   力、新   802.52                                                                                                                    号:
                                              同   务承担连带责任;                                                                                               响
月     有限公司   赛浦                                                                                                                               2023-051、
                                              纠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23-089
                                              纷
                                                   2023 年 11 月 6 日,新赛浦公司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书,因驰宇公司拒绝履行合作协议项下义务且在新赛浦


                                                                                       3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公司催告后仍未履行,新赛浦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浙江驰宇公司签署的上述 5

                                                   份合同,该案目前已在丰台法院正式立案,案号(2023)京 0106 民初 24179 号。如另案中判定合同解除,

                                                   将会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故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程序。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驰宇公司作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名称:亚音速靶机生产专用设备

                                              买   技术开发合同)》经费和报酬 369,200 元、违约金 610,272 元(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计算至 2023 年 1 月 10
                                                                                                                                                           巨潮资讯
                                              卖   日,并计算至被告支付完毕之日止),被告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
2023   浙江驰宇   新锦动                                                                                                                                   网公告编
                                              合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暂不影
年6    空天技术   力、新   97.94                                                                                                                           号:
                                              同                                                                                                                        响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月     有限公司   赛浦                                                                                                                                     2023-051、
                                              纠
                                                   2023 年 11 月 6 日,新赛浦公司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书,因驰宇公司拒绝履行合作协议项下义务且在新赛浦          2023-089
                                              纷
                                                   公司催告后仍未履行,新赛浦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浙江驰宇公司签署的上述 5

                                                   份合同,该案目前已在丰台法院正式立案,案号(2023)京 0106 民初 24179 号。如另案中判定合同解除,

                                                   将会影响本案处理结果,故申请中止本案的审理程序。法院裁定中止审理。




                                                                                         3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仲裁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300 万元;
                                               服                                                                                                                      已履行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公证费 l,040 元;                                                              巨潮资讯
                                               务                                                                                                                      大部分
2023   北京奕暄                                     3、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网公告编
                  新锦动                       合                                                                                                                      义务,余
年1    教育科技             368                     4、本案仲裁费 53,584.8l 元(含仲裁员报酬 33,926.36 元及机构费用 19,658.45 元,已由申请人向本会全额    号:
                  力                           同                                                                                                                      款双方
月     有限公司                                     预交),由申请人承担 l5%即 8,037.72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85%即 45,547.09 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       2023-051、
                                               纠                                                                                                                      正在协
                                                    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45,547.09 元。                                                             2023-089
                                               纷                                                                                                                      商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完毕。逾期

                                                    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新赛                         劳   一审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浦、河                       动   一、被告新赛浦给付原告 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工资 158,620 元、报销费 5,402.87 元,合计    网公告编
2022
                  北恒泰                       争   164,022.87 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                                                     号:         影响较
年8    成建忠               22.94
                  新能源                       议   二、被告河北恒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给付原告 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岗位津贴 43,871 元,此   2022-166、   小
月
                  装备有                       纠   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                                                                      2022-169、

                  限公司                       纷   三、被告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河北恒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共同给付原告财产保全费 1,667.14         2023-089



                                                                                          3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元、保险费 688 元,合计 2,355.14 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

                                                       2023 年 4 月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维持第一、三项,支付原告工资 158,620 元,报销

                                                       费 5,402.87 元,财产保全费 1,667.14 元,保险费 688 元。


                                                                                                                                                            巨潮资讯
                                                  劳
                                                                                                                                                            网公告编
                                                  动
2022                                                   一审判决如下:                                                                                       号:
                   新锦动                         争                                                                                                                     影响较
年8    薛曼                  5.6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原告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期间工资 56,409.33 元。   2022-136、
                   力                             议                                                                                                                     小
月                                                     2023 年 11 月收到二审判决书,二审维持原判。                                                          2022-169、
                                                  纠
                                                                                                                                                            2023-051、
                                                  纷
                                                                                                                                                            2023-089


       Range                                      租
                                                                                                                                                            巨潮资讯
2022   Resources             20 万特币(约人民    车
                                                                                                                                                            网公告编     暂不影
年8    Drilling    RRTL      币 21.1 万元)及利   费   审理中
                                                                                                                                                            号:         响
月     Services              息                   纠
                                                                                                                                                            2022-169
       Limited                                    纷


                                                                                             3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Range
                                                  借                                            巨潮资讯
2022   Resources             385.88 万特币(约
                                                  款                                            网公告编     暂不影
年8    Drilling    RRTL      人民币 407.03 万          审理中
                                                  纠                                            号:         响
月     Services              元)及利息
                                                  纷                                            2022-169
       Limited


       Range                                      服
                                                                                                巨潮资讯
2022   Resources             1,080 万特币(约     务
                                                                                                网公告编     暂不影
年8    Drilling    RRTL      人民币 1,139.18 万   费   审理中
                                                                                                号:         响
月     Services              元)及利息           纠
                                                                                                2022-169
       Limited                                    纷


                                                  劳                                            巨潮资讯

2022                                              动                                            网公告编
                   新锦动                                                                                    暂不影
年7    孙玉芹                147                       审理中                                   号:
                                                  争
                   力                                                                                        响
月                                                                                              2022-136、
                                                  议

                                                  纠                                            2023-051


                                                                          3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纷


                                               劳   一审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动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税后工资 422,990.04   网公告编
2022
                  新锦动                       争   元;                                                                                                  号:         影响较
年7    杨成虎               50.63
                  力                           议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未休年休假工资        2022-136、   小
月
                                               纠   83,272.77 元。                                                                                        2022-169、

                                               纷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051


                                               劳
                                                                                                                                                          巨潮资讯
                                               动   一审判决:
2022                                                                                                                                                      网公告编     无影响,
                  新锦动                       争   一、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张美静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工资 116,091.4 元;二、判
年6    张美静               37.73                                                                                                                         号:         已执行
                  力                           议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50,000 元。
月                                                                                                                                                        2022-136、   完毕
                                               纠   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169
                                               纷


2022   马鞍山凌   新锦动                       借   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冻结了
                            1,486.2
年2    润信息科   力、马                       款   一、被告新锦动力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4,504,327.44        网公告编     公司部

                                                                                          4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月     技有限公    敬忠、                      合   元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由被告以该 14,504,327.44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支付自 2020 年 6      号:         分银行

       司          刘亚玲                      同   月 18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止的利息,由被告以该 14,504,327.44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2022-082、   账户

                                               纠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标准计算支付自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的       2022-108、

                                               纷   利息);                                                                                              2022-123、

                                                    二、被告马敬忠对上述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被告新锦动力所负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          2022-136、

                                                    带清偿的保证责任,在被告马敬忠向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          2022-166、

                                                    新锦动力进行追偿;                                                                                    2023-003、

                                                    三、驳回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刘亚玲的诉讼请求;                                        2023-029、

                                                    四、驳回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041、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2023-043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132,548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3,7548 元,由原告马鞍山凌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3,189

                                                    元、由被告新锦动力和马敬忠等共同负担 134,359 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 年 1 月 3 日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022   中设国际    西油联   运输费 217.17 万   物   仲裁裁决内容如下:                                                                                    巨潮资讯     已和解,



                                                                                         4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年1   商务运输   合        元人民币及 36.68   流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运输款共计人民币 2,171,692.04 元,美元 366,812.49 元;                     网公告编     暂无影

月    代理有限             万美元,并支付相   代   (二)被申请人以人民币 2,951,692.04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起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按    号:         响

      公司                 应的利息、延期支   理   照以下标准计算向申请人支付利息: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
                                                                                                                                                        2022-114、
                           付罚款等费用       框   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2022-169、
                                              架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被申请人以美元 366,812.49 元为基数,按照 2%/年计算,
                                                                                                                                                        2023-011
                                              协   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向申请人支付利息;

                                              议   (三)被申请人以人民币 2,951,692.04 元为基数,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向申请人支付迟延付款罚款:自 2019

                                              纠   年 1 月 2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 30%的标准计算;自

                                              纷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的 30%的标准计算,但是迟延付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2,951,692.04 元的 5%;被申请人以美

                                                   元 366,812.49 元为基数,按 0.6%/年计算,自 2019 年 1 月 29 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向申

                                                   请人支付迟延付款罚款,但是迟延付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美元 366,812.49 元的 5%。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135,000 元;

                                                   (五)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 78,358 元,由申请人承担 10%,即人民币 7,835.8 元,被申请人承担 90%,即

                                                   人民币 70,522.2 元。申请人已全额预缴了本案仲裁费,因此,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 70,522.2 元,

                                                   以补偿申请人为其垫付的仲裁费。上述裁决款项,应于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完毕。


                                                                                        4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劳   二审终结,2023 年 2 月收到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动   一、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于龙 2021 年 6 月、9 月、11 月、12 月工资共计 74,409.41 元; 网公告编
2022                                                                                                                                                               无影响,
                                             争   二、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于龙 2021 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 5,518 元;               号:
年1    于龙      新赛浦   33.89                                                                                                                                    已执行
                                             议   三、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于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59,000 元;                       2022-114、
月                                                                                                                                                                 完毕
                                             纠   四、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于龙办理社保转移及离职手续。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5        2022-136、

                                             纷   元,由新赛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0 元,由新赛浦负担 10 元,由于龙负担 10 元。                      2023-089


                                             劳   二审终结,2023 年 3 月收到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动   一、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张艳华 2021 年 6 月、9 月、11 月、12 月工资共计 75,994 元;   网公告编
2022                                                                                                                                                               无影响,
                                             争   二、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张艳华 2021 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 12,894 元;            号:
年1    张艳华    新赛浦   36.89                                                                                                                                    已执行
                                             议   三、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张艳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80,000 元:                     2022-114、
月                                                                                                                                                                 完毕
                                             纠   四、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张艳华办理社保转移及离职手续。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2022-136、

                                             纷   5 元,由新赛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0 元,由新赛浦负担 10 元,由张艳华负担 10 元。                  2023-089


2022                                         劳   二审终结,2023 年 3 月收到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无影响,
       许江华    新赛浦   37.14
年1                                          动   一、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许江华 2021 年 6 月、9 月、11 月、12 月工资共计 75,347.6 元; 网公告编     已执行

                                                                                       4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月                                           争   二、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许江华 2021 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 11,882 元;             号:         完毕

                                             议   三、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许江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284,200 元;                      2022-114、

                                             纠   四、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许江华办理社保转移及离职手续。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2022-136、

                                             纷   5 元,由新赛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0 元,由新赛浦负担 10 元,由许江华负担 10 元。                   2023-089


                                             劳                                                                                                        巨潮资讯
                                                  二审终结,2023 年 3 月收到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如下:
                                             动                                                                                                        网公告编
2022                                              一、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刘珍 2021 年 11 月、12 月工资共计 7,830.34 元;                             无影响,
                                             争                                                                                                        号:
年1    刘珍      新赛浦   7.9                     二、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刘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71,218 元;                                      已执行
                                             议                                                                                                        2022-114、
月                                                三、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刘珍办理社保转移及离职手续。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5                      完毕
                                             纠                                                                                                        2022-136、
                                                  元,由新赛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20 元,由新赛浦负担 10 元,由刘珍负担 10 元。
                                             纷                                                                                                        2023-089


                                             劳   二审终结,2023 年 3 月收到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2022                                         动   一、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告闵瀛洲 2021 年 6 月、9 月、10 月、11 月及 2021 年 12 月 1 日   网公告编     无影响,

年1    闵瀛洲    新赛浦   13.69              争   至 12 月 22 日的工资共计 100,878.44 元;                                                             号:         已执行

月                                                                                                                                                                  完毕
                                             议   二、新赛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闵瀛洲 2021 年度带薪年休假工资差额 29,382.07 元;              2022-114、

                                             纠   三、新赛浦无须向闵瀛洲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64,910 元、交通费补贴 22,800 元、电话费补贴 1,800   2022-136、


                                                                                        4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纷   元及 2020 年度年休假工资。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 5 元,由新赛浦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 10 元,由   2023-089

                                                     新赛浦负担。


                                                     裁决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作出。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2,000 万元;                                                                  已和解

       中关村母                                 合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0 万元;                                                        巨潮资讯     并支付
2020
       基金承诺    新锦动                       同   (三)本案仲裁费 387560 元(含仲裁员报酬 221,310 元、机构费用 166250 元,已由申请人向本会全额预   网公告编     部分欠
年7                          2,000
       函争议仲    力                           争   交),由申请人承担 193780 元,被申请人承担 193780 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    号:         款,余款
月
       裁                                       议   仲裁费 193780 元。上述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支付    2022-058     双方正

                                                     完毕。逾期支付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在协商

                                                     期间的债务利息。




                   中波石                       买   上海恒泰作为原告向海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巨潮资讯
2022
                   油天然                       卖   1、判令被告中波石油天然气尼木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 10,928,973 元人民币;                         网公告编
年4    上海恒泰              1,250.29                                                                                                                               无影响
                   气尼木                       合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1,573,953.5 元人民币;                                                号:
月
                   有限公                       同   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2022-136、

                                                                                          4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司                           纠   2023 年 9 月 1 日收到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未上诉。                                     2023-051、

                                               纷                                                                                                       2023-063


                                                    新赛浦诉至法院,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高速靶机研发生产及销售合作协议》《技术开发合同》《亚
                                               买
                                                    音速靶机生产专用设备购销合同》《亚音速靶机控制系统 1.0 版购置合同书》;
                  浙江驰                       卖                                                                                                       巨潮资讯
2023                                                2、判令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设备款 6,940,000.00 元,并向原告支付以 6,940,000.00 元为
                  宇空天                       合                                                                                                       网公告编     暂不影
年9    新赛浦               2,017.98                本金自本案立案之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技术有                       同                                                                                                       号:         响
月                                                  3、判令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向原告赔偿《合作框架协议》《高速靶机研发生产及销售合作协议》
                  限公司                       纠                                                                                                       2023-089
                                                    项下经济损失共 13,239,873.18 元,包括保密资质申办费用 1,991,240.70 元、生产线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社保
                                               纷
                                                    费用 691,466.12 元、二号厂房改造费用 1,565,411.86 元、厂房闲置费 8,991,754.50 元;

                                                    4、判令浙江驰宇空天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安徽华                       追   2023 年 5 月 4 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2023)皖 13 民终 979 号,判决维持安徽华东石油装备有限    巨潮资讯
2022
                  东石油                       偿   公司向公司支付公司代其向宿州银行支付的款项 137.17 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公司对安徽华东石油装备      网公告编     影响较
年4    新锦动力             137.17
                  装备有                       权   有限公司提供位于宿州市经济开发区外环路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宿州银行        号:         小
月
                  限公司                       之   受偿后剩余部分,(以 137.16 万元为限)享有优先受偿权。                                              2023-039


                                                                                          4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诉


                                                   2023 年 5 月 29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08 民初 56800 号,判决如下:

                                                   一、新锦化机与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混合冷剂压缩机买卖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解除;

                                              买   二、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新锦化机赔偿外购件费用、材料费、设计费
                  中科瑞
                                              卖   共 4,787,812.98 元,设计成本费 263,550 元,生产加工费 913,200 元,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350,000 元,扣除   巨潮资讯
2021              奥能源                                                                                                                                            无影响,
                                              合   残值 392,648 元,以上共计 5,921,914.98 元;                                                           网公告编
年9    新锦化机   科技股   766.35                                                                                                                                   已回款
                                              同   三、驳回新锦化机其他诉讼请求。                                                                        号:
月                份有限                                                                                                                                            完毕
                                              纠   如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2-114
                  公司
                                              纷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65,444.48 元(新锦

                                                   化机已预交),由新锦化机负担 12,191.08 元,已交纳;由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3,253.4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中科瑞                      买   2023 年 5 月 29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08 民初 56801 号,判决如下: 巨潮资讯
2021                                                                                                                                                                无影响,
                  奥能源                      卖   一、新锦化机与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混合冷剂压缩机买卖合同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解除; 网公告编
年9    新锦化机            199.20                                                                                                                                   已回款
                  科技股                      合   二、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新锦化机赔偿外购件费用、材料费、设计费          号:
月                                                                                                                                                                  完毕
                  份有限                      同   共 985,456.18 元,设计成本费 133,850 元,生产加工费 259,500 元,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125,000 元,扣除残   2022-114


                                                                                         4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案

涉                                          件                                                                                                                 对公司
                被告/
诉    原告/申                               基                                                                                                                 生产经
                被申请   涉诉金额(万元)                                                    判决结果                                               披露索引
时     请人                                 本                                                                                                                 营的具
                  人
间                                          情                                                                                                                 体影响

                                            况


                公司                        纠   值 81,690 元,以上共计 1,422,116.18 元;

                                            纷   三、驳回新锦化机其他诉讼请求。

                                                 如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2,728.05 元(新锦

                                                 化机已预交),由新锦化机负担 5,129 元,已交纳;由中科瑞奥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7,599.05 元,

                                                 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活动
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经营业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
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案件的执行或和解尚需时间,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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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逐项说明公司对涉及诉讼案件进行的会计处理、计算过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合理、
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对涉及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计算过程如下: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他应付款。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1     2020 年 5 月   重庆盛世                  3,572.71    基金份额转让价款纠纷    收到裁决书后,根据裁定,调整其他应付款金额,并按月计提   需确认预计负
                                       力
                                                                                     利息、罚息等,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他应付款。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2     2021 年 4 月   产促中心                  3,949.00    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并按月计提利息、罚息等,计入当   需确认预计负
                                       力
                                                                                     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他应付款。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3     2022 年 6 月   君丰华益                  11,964.31   股权回购纠纷            收到裁决书后,根据裁定,调整其他应付款金额,并按月计提   需确认预计负
                                       力
                                                                                     利息、罚息等,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债。




                                                                             4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新 锦动                                                                                                 已确认负债,无
                                                                                        公司已根据裁决确认其他应付款,并按月计提利息、罚息等,
 4     2021 年 4 月   中关村母基金       力、新锦   26,744.30   股权回购纠纷                                                                     需确认预计负
                                                                                        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化机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他应付款及   已确认负债,无
                      马鞍山凌润信息科   新 锦动
 5     2022 年 2 月                                 1,450.43    借款合同纠纷            利息。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其他应付款金额,并按   需确认预计负
                      技有限公司         力
                                                                                        月计提利息、罚息等,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债。

                                         新 锦动

                                         力、安徽
                      安徽宿州农村商业   华 东石                                                                                                 已确认预计负
 6     2018 年 4 月                                 936.00      借款合同纠纷            根据判决按照可能发生代偿责任的最大金额确认了预计负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油 装备                                                                                                 债。

                                         有 限公

                                         司

                                                                                                                                                 公司不承担责
                                         新 锦动
 7     2019 年 7 月   程富                          8,568.00    股权转让纠纷            根据民事调解书,公司无需承担回购义务,不需进行账务处理。 任,无需确认预
                                         力
                                                                                                                                                 计负债。




                                                                                5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他应付款,
                                                                                        收到法院调解书后,根据调解书调整其他应付款金额,并按月
                                                                                                                                                 已确认负债,无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新 锦动                                       计提利息、罚息等,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8     2020 年 11 月                                13,375.00   保证合同纠纷                                                                     需确认预计负
                       公司北清路支行     力                                            2022 年收到北京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债。
                                                                                        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的裁定书,根据裁定,公司将债权人调整

                                                                                        为长城资产北京分公司。

                       北京中关村永丰产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其他应付款,
 9     2022 年 6 月    业基地发展有限公             2,652.00    投资纠纷                                                                         需确认预计负
                                          力                                            并按月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司                                                                                                                        债。

                                                                                        已按法院实际扣划孙庚文账户款项的金额,在事项发生时确认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10    2023 年 8 月    孙庚文                       2,194.60    追偿权纠纷              其他应付款,并按月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   需确认预计负
                                          力
                                                                                        款金额。                                                 债。

                                                                                                                                                 已确认负债,无
                       北京奕暄教育科技   新 锦动                                       公司已根据裁决确认其他应付款,并按月计提利息、罚息等,
 11    2023 年 1 月                                 111.39      服务合同纠纷                                                                     需确认预计负
                       有限公司           力                                            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款金额。
                                                                                                                                                 债。




                                                                                5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短期借款,根
                                         新 锦动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                                                 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提利息、罚息等,确认应付利
 12    2023 年 8 月                      力、新赛   1,893.31   借款合同纠纷                                                                       已确认预计负债
                      公司廊坊分行                                                     息,计入当期损益。
                                         浦
                                                                                       根据判决,公司将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确认为预计负债。

                                                                                       公司根据裁定,①已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按季度确认投资收益,
                                                                                                                                                  已确认负债,无
                                         廊 坊环                                       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②已确认
 13    2021 年 3 月   昆明国环                      2,132.96   股权转让纠纷                                                                       需确认预计负
                                         保                                            其他应付款,并按月计提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其他应付
                                                                                                                                                  债。
                                                                                       款金额。

                                         成 都西
                                         油 联合
                                         石 油天                                                                                                  已确认负债,无
                      中设国际商务运输
 14    2022 年 1 月                      然 气工    578.69     物流代理框架协议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账款。       需确认预计负
                      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程 技术                                                                                                  债。

                                         有 限公
                                         司




                                                                               5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成 都西
                                          油 联合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   石 油天                                                                                                已确认负债,无
 15    2021 年 5 月    有限公司华北分公   然 气工   23.70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账款。       需确认预计负
                       司                 程 技术                                                                                                债。

                                          有 限公
                                          司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16    2022 年 10 月   刘立早                       11.08     劳动争议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需 确 认 预 计 负
                                          力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17    2022 年 8 月    薛曼                         5.64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力
                                                                                      损益。                                                     债。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18    2023 年 10 月   凌红                         18.68     劳动争议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需 确 认 预 计 负
                                          力
                                                                                                                                                 债。




                                                                              5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新 锦动
                      浙江驰宇空天技术
 19    2023 年 8 月                      力、新赛   303.80    买卖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
                                         浦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浙江驰宇空天技术                                                                                                         需确认预计负
 20    2023 年 6 月                      力、新赛   802.52    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按合同履行情况确认应付账款。
                      有限公司                                                                                                                 债。
                                         浦

                                         新 锦动
                      浙江驰宇空天技术
 21    2023 年 6 月                      力、新赛   97.94     买卖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
                                         浦

                                         新赛浦、

                                         河 北恒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泰 新能
 22    2022 年 8 月   成建忠                        22.94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源 装备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有 限公

                                         司




                                                                              5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20 万 特

                      Range      Resources             币(约人                                                                                       已确认负债,无
 23    2022 年 8 月   Drilling    Services   RRTL      民币 21.1   租车费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车辆租赁合同的约定确认应付账款。     需确认预计负
                      Limited                          万元)及                                                                                       债。

                                                       利息

                                                        385.88

                                                       万 特 币
                      Range      Resources                                                                                                            已确认负债,无
                                                       (约人民
 24    2022 年 8 月   Drilling    Services   RRTL                  借款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确认应付账款。 需 确 认 预 计 负
                                                       币 407.03
                      Limited                                                                                                                         债。
                                                       万元)及
                                                       利息

                                                        1,080 万

                                                       特币(约
                      Range      Resources                                                                                                            已确认负债,无
                                                       人 民 币
 25    2022 年 8 月   Drilling    Services   RRTL                  服务费纠纷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承包服务合同的约定确认应付账款。     需确认预计负
                                                       1,139.18
                      Limited                                                                                                                         债。
                                                       万元)及

                                                       利息



                                                                                   5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新 锦动                                     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对已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和孙玉芹     已确认预计负
 26    2022 年 7 月   孙玉芹                    147.00    劳动争议纠纷
                                      力                                          主张的金额的差额,根据律师的职业判断对案件结果进行预估, 债。

                                                                                  确认了预计负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已确认负债,无
                                      新 锦动
 27    2022 年 7 月   杨成虎                    50.63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力
                                                                                  损益。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新 锦动
 28    2022 年 6 月   张美静                    37.73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裁决书后,根据裁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力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29    2022 年 1 月   于龙            新赛浦    33.89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30    2022 年 1 月   张艳华          新赛浦    36.89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5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涉诉金
                                      被告/被                                                                                              预计负债计提情
序号    涉案时间        原告/申请人              额(万      案件基本情况                              计算依据及会计处理
                                      申请人                                                                                                      况
                                                  元)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31    2022 年 1 月   许江华          新赛浦    37.14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32    2022 年 1 月   刘珍            新赛浦    7.90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公司已在事项发生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款项已支付,无
 33    2022 年 1 月   闵瀛洲          新赛浦    13.69     劳动争议纠纷            收到判决书后,根据判决调整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计入当期   需确认预计负

                                                                                  损益。款项已支付。                                       债。




                                                                          5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
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为 2,027.92 万元,主要为:

    1、对外提供担保形成的预计负债,金额 1,335.01 万元,形成原因为上表中
的“6”。

    2、预计赔偿款形成的预计负债,金额 52.84 万元,形成原因为上表中的“12”
和“26”。

    3、油气资产弃置费形成的预计负债,金额 640.06 万元,形成原因主要为
RRTL 根据石油生产与销售的相关规定计提的弃置费用。

    公司对诉讼、仲裁等事项,按照应付的本金、利息及罚息等确认为负债,
无需计提预计负债;对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事项,结合实际
情况进行专业判断,确认了预计负债。

    综上所述,公司对涉及诉讼案件的会计处理、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预计负债计提合理、充分。




   (4)说明张庆华控制的河北巨邦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限制高消费所涉及
的具体案件情况、涉及标的及金额、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判决结果,河北
巨邦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的原因,是否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并充分提示
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根据张庆华先生 2024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河北巨邦股权结构如下:




                                    5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其中张庆华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巨基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则张
庆华先生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巨邦 46%的股权,张庆华先生非河北巨邦的实际
控制人,且已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辞任河北巨邦董事职务。

    经公开渠道查询,河北巨邦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所涉及案件情况如下:




                                   5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执行依    疑似申请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
   案号                            涉案金额(元)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据文号     执行人                                  体情形

                                                                                  一、被告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湖北利平建筑
           (2021)
                                                                                  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5,479,769.13 元,并支付利息(以 5,479,769.1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4
           冀 0108
                                                                                  月 18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2023)   民初
                      湖北利平                                                    算);二、驳回原告湖北利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
 冀 0108   5271 号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建筑工程   5,479,769.13                                     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
 执 5134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有限公司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7,540 元,由原告湖北利平建筑工程有限公
 号
                                                                                  司负担 39,247 元,被告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48,293 元。鉴定费 86,000 元、鉴

                                                                                  定人出庭费用 1,200 元,由原告湖北利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43,600 元,被告河北巨邦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43,600 元。

                                                                                  判决如下:一、被告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河北双
                                                                                  益人防工程有限公司剩余工程款 239,571 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 2019 年 12 月 21 日起按
(2023)   (2022)
                      河北双益                                                    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项支付完毕时止);二、驳
 冀 0108   冀 0108
                      人防工程   239,571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回原告河北双益人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执 3676   民初
                      有限公司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号        9634 号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2,611 元,由被告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
                                                                                  担。


      河北巨邦被法院限制高消费所涉及案件情况如下:

              案号                          限消令对象               限制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                             涉案金额(元)


                                                                                  6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2023)冀 0108 执 5999 号   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易绪兵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066

(2023)冀 0108 执 5134 号   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易绪兵          湖北利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479,769.13

(2023)冀 0108 执 3676 号   河北巨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易绪兵          河北双益人防工程有限公司               239,571




                                                                    6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上述案件,河北巨邦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限制高消费等情形均为法人行为,
未对张庆华先生本人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对公司也暂时不会形成不利影响。




   (5)说明李丽萍股份冻结事项是否与张庆华控制的企业所涉纠纷相关,李
丽萍与张庆华当前财务状况,李丽萍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
是否可能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

    李丽萍女士股份冻结事项系其为张庆华先生所控制的河北卓凯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所致,详情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收到的(2023)冀 0104 民初 1323 号《民事裁
定书》,河北银行于 2023 年 1 月 17 日向桥西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
河北卓凯、巨基投资、美宏商业、李丽萍及配偶名下银行存款 49,976.06 万元或
查封其等值财产。由此,桥西法院据此冻结和司法标记了李丽萍所持公司股份。
但借款主体及其他担保主体已提供土地及地上未售房产、股权、应收账款等担保,
根据河北金诚伟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出具的《预评估
告知函》,用于抵押担保的未售房产(卓创大厦 A 座 90 户办公楼、卓创大厦 B
座 90 户公寓、臻悦府 36 户住宅及鸿诚大厦商业、公寓及写字楼),截至 2023
年 3 月 2 日的市场价值为 81,409.09 万元,高于河北银行请求冻结的金额,可以
覆盖所涉金融借款金额。

    根据李丽萍女士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说明,李丽萍女士及其配偶与相
关方仍在持续积极沟通,拟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上述事项,其目前暂不存在
涉及公司股份的其他诉讼事项,其所持公司股份暂不存在被强制执行风险,暂不
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回复】

    针对诉讼事项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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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获取公司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对诉讼仲裁的代理律师发送询证函确认
诉讼仲裁事项以及可能对公司的影响,并在函证过程中保持对函证的控制;

   (2) 检查违约债务相关的法院判决书、仲裁决定书和债务和解协议等相关文
件,检查大额发生额凭证与相关文件的约定进行核对;

   (3) 对暂未判决或裁定的诉讼获取诉讼起诉书了解诉讼诉求,结合签订的相
关协议并向律师询问可能涉及的预计负债情况,并与账面确认的预付负债核对;

   (4) 对主要债权人发送函证确认期末余额、当期还款金额以及债务违约金罚
息等事项,并在发函过程中保持对函证的控制;

   (5) 对部分债权人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债务协议履行情况以及债权人保障债
权的措施。

    经过核查,公司对涉及诉讼案件进行的会计处理、计算过程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预计负债计提充分、合理。

   四、问题 4.年 报显示,公司报 告期一至四 季度分别 实现扣非 后 净利润
-2,905.34 万元、-3,219.64 万元、-1,663.54 万元、-8,939.63 万元,各季度
扣非后净利率分别为-14.18%、-17.53%、-10.94%、-77.17%,与以前年度各季
度扣非后净利率差异较大。
    请你公司:
    (1)按业务类别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产销水平、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归
集过程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转结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结合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所属行业环境、政策变化、业务开展模式、供
需关系等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率与以前年度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按业务类别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产销水平、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归
集过程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
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转结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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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扣非后净利润              -2,905.34            -3,219.64        -1,663.54          -8,939.63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期末对商誉、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4,908.78 万元,其中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100.00
万元、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111.65 万元,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697.14 万
元。2023 年各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515.76 万元、-1,568.96 万元、184.89
万元和-718.06 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剔除上述影响
后,公司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扣非后净利润          -2,389.58               -1,650.68          -1,848.43            -3,027.79



    注:上表中扣非后净利润已扣除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并未考虑
所得税的影响。

    剔除减值损失影响后,公司本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389.58 万元、-1,650.68 万元、-1848.43 万元和-3,027.79 万元。四个季度扣非后
净利润相对来说变动不大。

    各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后净利润发生波动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毛利分析

    公司分板块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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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板块
              营业      营业     毛利    营业      营业          毛利   营业      营业      毛利    营业      营业     毛利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收入      成本     率


 高端装备制   18,262   15,719    13.93   16,235   13,006     19.89      13,041    8,593.    34.1    6,882.    5,028.   26.9

     造          .66       .56      %       .98       .29          %       .33       99      0%        14        94     3%


 能源及能源   2,230.    1,946.   12.72   2,132.    1,935.        9.23   2,170.    2,268.    -4.49   4,701.    3,639.   22.5

    服务         81        99       %       59        84           %       94        41       %        57        93     8%


              20,493   17,666    13.79   18,368   14,942     18.65      15,212    10,862    28.5    11,583    8,668.   25.1
   合计
                 .47       .55     %        .57       .13          %       .27       .40     9%        .71       87     6%




     (一)高端装备制造板块

     高端装备制造板块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子公司新锦化机和新赛浦,新锦化机
和新赛浦各季度营业收入波动大,主要是因为各季度销量不一致导致。本报告期
主要产品各季度销量:1.压缩机组分别为 10 台、6 台、5 台和 3 台;2.汽轮机第
一季度销售 10 台,其他三个季度没有销售;3.测井车和试井车分别是 3 辆、6
辆、6 辆和 2 辆。

     高端装备制造板块主要根据客户要求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验收确认后,
公司确认销售收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直接材料于领料
时直接确认,无需分配;直接人工根据产品生产花费的人工时直接分配到相应的
产品;对于折旧、水电、间接人工等制造费用根据产品人工时分配到相应产品。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的产品销售模式为以销定产,订单的生产进度及交货
周期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从而导致每季度产销量差异较大。公司为了开拓新产品
的市场和开发客户时,会给与优惠的价格导致部分订单毛利偏低;另外,因相关
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其销售价格受产品型号、用料、性能等多种因素影响而有
所不同,而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使得物料及供应商的选择受到客户需求影响导致
产品成本也均有不同。因此,每季度收入、成本、毛利均有不同。

     (二)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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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主要包括 RRTL、博达瑞恒和川油设计。该板块收入占比最
高的为 RRTL 公司。由于该板块各子公司每季度的收入占比不同、毛利不同,导
致该板块收入、毛利每季度产生波动。

    RRTL 所产原油定向销售给特多国家石油公司,根据客户要求按月分次售油,
由客户计量验收后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单确认销售收入。本报告期每季度产销
量在 3 万桶左右,销量基本持平,但因每季度平均结算油价不同会导致收入不同。
原油的成本主要包括石油开采相关税费、折旧、电费、修理费等,相关税费按照
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确认,折旧根据产量计算确认,电费、修理费等根据实际发
生金额确认。因此,RRTL 公司各季度毛利率出现波动主要因油价变动导致。

    博达瑞恒和川油设计主要是技术服务和勘察设计收入,于服务提供完毕并由
对方验收后确认收入。一至三季度收入比较稳定,四季度收入金额高于前三个季
度,主要是由于受到行业内项目操作惯例的影响,项目确认、结算时间点集中在
下半年度,故下半年度确认的收入多于上半年度。所以,博达瑞恒和川油设计四
季度收入与前三季度相比有所增加。

    技术服务和勘察设计成本主要是由人工成本和分摊的制造费用构成,人工成
本根据项目人工时计算,制造费用根据项目人工时进行分摊。因此,项目结算价
格和人工时是影响技术服务和勘察设计服务的毛利和毛利率的主要因素,公司会
按照既定的业务和客户需求去配备相应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各季度毛
利率出现波动。

    二、期间费用分析

    管理费用前三季度基本持平,第四季度明显高于前三个季度主要是因为第四
季度子公司计提年终奖金和股权激励导致人工费用增加所致,剔除该影响后,各
季度间基本持平。

    研发费用每季度呈上升趋势,主要因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导致。

    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费用和汇兑损益构成,各季度利息费用基本持平,财务
费用各季度变动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产生汇兑损益所致。

    三、投资收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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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收益的波动主要是随联营公司净利润的波动而波动,但第二季度公司取
得中关村母基金分红款 698.86 万元,导致第二季度投资收益金额明显高于其他
三季度。

    综上,上述各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本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大。报告
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存在客观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跨期确
认收入及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结合近三年公司各业务所属行业环境、政策变化、业务开展模式、供
需关系等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率与以前年度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近三年所处行业环境、政策、业务开展模式和供需关系基本一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每年年末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于 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第四季度分别计提减值损失 44,123.94 万元、361.02 万元和
4,098.78 万元。所以第四季度扣非后净利率差异大。

    剔除上述减值损失影响后,公司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率与以前年度差异
较大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一、毛利分析

   (一)高端装备制造

    高端装备制造板块主要包括新锦化机、新赛浦,该板块营收和毛利主要来源
于新锦化机。新锦化机近三年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为:

    第一季度:1.压缩机分别为 1 台、1 台和 7 台;2.汽轮机只有 2023 年第一季
度销售 10 台,2021 年和 2022 年没有汽轮机销售。第二季度销售主要产品压缩
机分别为 4 台、3 台和 6 台。第三季度:1.压缩机分别为 1 台、10 台和 5 台;2.2021
年销售汽轮机 2 台,2022 年和 2023 年没有销售汽轮机。第四季度主要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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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如下:1.压缩机分别为 3 台、1 台和 2 台;2.2021 年和 2023 年销售汽轮机 1
台,2022 年没有销售汽轮机。由此可见,公司的经营没有较强的季节性,因此
各季度的收入变动很大。

    新锦化机报告期各季度和以前年度收入、成本、毛利率均有不同,原因见 4
题(1)问回复。

   (二)能源及能源服务

    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主要包括 RRTL、博达瑞恒和川油设计。RRTL2021 年、
2022 年和 2023 年销量如下:第一季度销售原油分别为 1.87 万桶、2.99 万桶和
3.33 万桶;第二季度销售原油分别为 2.25 万桶、2.79 万桶和 3.31 万桶;第三季
度销售原油分别为 1.98 万桶、2.59 万桶和 3.05 万桶;第四季度销售原油分别为
2.31 万桶、2.73 万桶和 2.83 万桶。连续三年各季度的销量在稳步上升。收入和
毛利率波动主要是因为油价变动导致。博达瑞恒和川油设计 2021 年和 2022 年的
收入变动趋势与 2023 年相同。

    二、期间费用分析

    公司近三年期间费用分别为 25,558.12 万元、24,572.79 万元、23,875.12 万元,
呈下降趋势,可见公司降本增效取得一定成果。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连续三年的前三个季度差异金额不大,只有
每年第四季度部分子公司会计提年终奖导致该季度期间费用高。

    财务费用随着债务的确认和偿还而产生变动,且各季度的汇率变动会导致汇
兑损失差异,从而使各季度财务费用发生变动。

    三、投资收益分析

    公司投资收益各季度变动除受到联营公司经营情况影响外,还受到中关村母
基金分红影响,公司于 2021 年第四季度取得分红 2,340.38 万元、2022 年第二季
度取得分红 2,698.75 万元、2023 年第二季度取得分红 698.86 万元。

    综上所述,因公司业务没有较强的季节周期性,因此每季度净利率均有不同。
随着市场开拓、营收增加以及降本增效措施的实施,公司本报告期各季度净利率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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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前年度相比呈上升趋势,公司经营持续向好。

    【会计师回复】

    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评估并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以及采购与付款循环
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 获取签订的重要销售合同,分析销售合同相关条款,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
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选取样本订单,核对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货运提单等,识别
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

   (4) 复核成本计算过程,计价测试等程序,评价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5) 查询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资料,识别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 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期后退货情况,评价营业收入的准确性。

    (7) 对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营业收入、原材料采购的真实性
及准确性;并在发函过程中保持对函证的控制;对部分客户进行访谈确认相关交
易事项。

    (8)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价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合理
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的原因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新
锦化大型设备销售收入,订单的生产进度及交货周期根据客户需求确定,从而导
致每季度收入差异较大;以及第四季度计提年终奖金、确认股权激励费用和年末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导致第四季费用较高。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润波动较大具
有合理性,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及结转成本费用等情形,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2)报告期各季度扣非后净利率与以前年度差异较大原因主要是各季度收
入差异较大以及年末计提减值准备的影响,具有合理性。

   五、问题 5.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主要由控股子公司锦州新锦化机械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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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化)和全资子公司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赛浦)开展运营。年报显示,新锦化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50,844.81
万元、净利润 2,183.13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64.57%、下滑 33.45%;新赛浦实
现营业收入 2,820.78 万元、净利润-5,714.00 万元,分别同比增长 93.30%、下
滑 321.04%。
    请你公司:
    (1)结合新锦化、新赛浦所属行业竞争格局、盈利能力以及核心优势、议
价能力、产品价格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毛利率水平变动、在手订单等因素,
分析说明新锦化、新赛浦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
原因及合理性;
    (2)列示新锦化、新赛浦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
合同签订时间、销售内容、发货时间、收入确认金额、时间及依据、货款收回
时间及金额,截至回函日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相关客户与
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新锦化、新赛浦近两年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说明原因,是
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4)请提供相关合同及回款单据。

    【公司回复】

   (1)结合新锦化、新赛浦所属行业竞争格局、盈利能力以及核心优势、议
价能力、产品价格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毛利率水平变动、在手订单等因素,
分析说明新锦化、新赛浦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所属行业竞争格局、盈利能力以及核心优势

    新锦化机是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也是中国通用机械协会会员
单位,拥有国内先进的透平机械生产制造基地。其主要产品为离心式压缩机、工
业驱动汽轮机,与欧美日韩工业装备企业相同,商业模式上早就从单一的产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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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一直延伸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能够实现持续的收入和利润。

    公司深耕透平机械制造领域多年,行业地位突出,具有明显的产品优势。公
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离心式压缩机、工业驱动汽轮机及其成套设备,是国内外生产
合成氨、尿素、烧碱、甲醇、乙二醇、氨基酸的关键设备,公司在合成气压缩机
组(合成氨装置、甲醇装置)、CO2 压缩机组(尿素装置)、氯气压缩机组(烧
碱装置)的技术水平已处于国际第一梯队,具有领先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也是公
司打开国际市场的优势产品。公司已在氯氢氨一体化、绿醇、CO2 储能方面具备
国内先发优势,并在 50 万吨“乙烯三机组”等重大装备领域取得市场突破,同
时能为我国超临界 CO2 循环发电提供关键设备的支持,制造出中国首台套超临
界 CO2 循环发电压缩机和透平机组,业务应用领域不断延伸。

    公司绿色业务开拓成绩斐然。公司承接 152 万吨/年零碳氢氨项目合成气压
缩机组业务,该项目是国内正式开展零碳氢氨项目的排头兵,展示了公司在新能
源领域的深厚技术实力及市场对公司技术实力的认可。

    公司顺应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将海外市场打造为公司
发展的重要引擎。公司与海外用户签约日产 3000 吨(约合年产 100 万吨)合成
氨装置压缩机组,该机组主要性能参数和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体现了
公司在合成氨应用领域的技术水平,也向国际市场展示了我国民营企业的技术实
力。公司积极拓展中东、中亚、东南亚、非洲、中美洲等国际市场,国际业务团
队水平不断提升,战略布局已初见成效,海外业务竞争力不断增强,为公司盈利
能力和长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石油测井车、橇装设备等石油专用设备领域,新赛浦拥有自主研发、设计、
制造能力,并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专业能源测井、测试装备基地之一。其还具备
国家工信部汽车改装资质、世界车辆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以及全国各大油田的设
备入网证,是国内外油田服务企业的优质供应商,旗下“华美”品牌在国内石油
测井车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公司不仅维护并保持着与“三桶油”的深度
合作关系,并积极与优质民营公司合作,开拓国际市场,不断寻找新的收入及利
润增长点。另外,公司持续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将成本分析做在业务前端,降
本增效,逐步提升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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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议价能力及产品价格变动

    公司的产品为非标准、定制化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定价基本采用成本加成
定价策略,主要通过招投标确定价格,过程中会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客户情况、
竞争对手情况以及公司自身情况等因素,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新锦化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迅速反应和及时准确”是其服务的一贯宗旨,
采用个性化产品定制及全方位的服务模式满足客户需求,从而提升议价能力;新
赛浦一直秉承“以顾客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追踪国际先进水平,创造国内一
流产品”的理念,重质量、重研发,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议价能力。

    由于公司产品是非标准、定制化的,最终定价受产品型号、用料、性能等多
项参数影响,因此产品售价均有不同;“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
使得物料及供应商的选择受到客户需求影响,因此产品成本也均有不同。

    三、原材料价格变动

    压缩机、汽轮机主要需采购控制系统、齿轮箱等设备,钢材、管材、缸体材
料、主轴材料等原材料。设备因需求、型号不同,价格也有所不同,原材料价格
没有大幅度波动,趋于平稳略有上升。

    测井车主要需采购汽车底盘、泵、马达、发电机等设备,钢材、管材等原材
料。部分设备供货周期长,价格有所上升,公司通过市场调研、货比三家、完善
供货商体系等措施持续降低设备、原材料价格。

    四、毛利率水平变动

    新锦化机 2023 年毛利率为 23.26%,与上年度 22.33%的毛利率相比基本持
平,略有上升。

    新赛浦 2023 年毛利率为 14.32%,与上年度 23.41%的毛利率相比下降了 9.09
个百分点。变动原因如下:1、公司为着重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优化组织结
构,进行业务整合,将原二级子公司恒泰艾普(北京)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云技术”)移至新赛浦子公司河北恒泰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项下,剔除云技
术公司的影响,新赛浦 2023 年毛利率为 19.20%;2、为了开拓市场,获取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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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源,新赛浦对部分订单实行了低价策略,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五、在手订单

    一方面,新锦化机及新赛浦注重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通过不断的技术积累
和迭代升级,为广大用户提供了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围绕客户需求,对产
品全生命周期提供各方面业务支持,增强了客户黏性。另一方面,新锦化机及新
赛浦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业务范围。新锦化机与新赛浦 2023 年在手订单充裕且
较 2022 年均有所增加。

    六、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新锦化机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原因
及合理性

    2023 年度,新锦化机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了 64.57%,主要因订单增加,
2023 年销售汽轮机 11 台、压缩机组 20 台,2022 年销售压缩机组 15 台。

    集团本部作为上市公司管理平台,履行集团总部的管理职能,集团本部在
2023 年首次将为子公司提供服务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一定标准由各子公司进行分
摊。

    新锦化机分摊集团管理费 2,179.25 万元,如果剔除管理费影响,新锦化机实
现净利润 4,362.37 万元,同比增长 32.99%。收入与利润均大幅增长,变动方向
一致;2023 年,新锦化机剔除内部管理费的净利率为 9%,较上年度 11%的净利
率略有下降,主要因加大研发力度使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723.91 万元,收入
增加使应收账款增加及账龄增加导致坏账准备较上年度增加 3,090.29 万元所致。

    因此,新锦化机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具有合理
性。

    (二)新赛浦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原因及
合理性

    2023 年度,新赛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增长了 93.30%,主要因订单增加,2023
年销售测井车、试井车 17 台,2022 年销售测井车、工程车 8 台。净利润较上年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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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减少了 321.04%,主要原因如下:

    1、2023 年因业务整合,新赛浦将云技术公司纳入合并范围,云技术公司 2023
年亏损 315.40 万元;2、新赛浦分摊集团管理费、租用集团房屋用作宣传展厅合
计费用 1,501.75 万元;3、集团管理需要,对新赛浦的集团内债务进行重组,产
生损失 503.75 万元;4、因广润光华股权回购事项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损失及相关利息费用导致新赛浦净利润减少 2,416.47 万元。

    剔除上述事项的影响,新赛浦 2023 年净利润为-976.63 万元,较上年度亏损
减少 28.04%。收入增加,亏损减少,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方向一致。亏损减少的
幅度小于收入增加的幅度主要是由于新赛浦 2023 年毛利率下降导致,毛利率下
降原因见上文回复。由于新赛浦近两年受账户冻结影响,业务水平在逐渐恢复,
盈利能力在逐渐提升,亏损减少幅度小于收入增加幅度具有合理性。

    因此,新赛浦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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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列示新锦化、新赛浦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销售内容、发货时间、收入确认金额、
时间及依据、货款收回时间及金额,截至回函日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相关客户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一、新锦化机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

     (一)新锦化机 2023 年前十大客户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时                                 收入确认金          收入确认                                          货款收回金    截至 24 年 3 月 31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货款收回时间
                        间                                         额                  时间                                             额         日应收账款余额

                    2021 年、                                                                    货物交付并验   2021 年 11 月-2023
客户一                           压缩机组     2023 年 1-5 月      9,544.25        2023 年 7 月                                          7,549.50            2,709.25
                    2022 年                                                                      收             年 10 月

                    2020 年、    压缩机组及                                       2023 年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6 月-2023
客户二                                        2023 年 2-8 月      5,321.35                                                              4,656.00            1,150.63
                    2021 年      备件                                             2-12 月        收             年3月

                    2020 年、    压缩机组及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3 月-2023
客户三                                        2023 年 5-6 月      5,048.67        2023 年 6 月                                          4,587.00            1,218.48
                    2022 年      备件                                                            收             年 10 月

                                                                                  2023 年 1-3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4 月-2023
客户四              2022 年      汽轮机       2023 年 1-3 月      4,513.27                                                              4,590.00              510.00
                                                                                  月             收             年4月




                                                                             7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合同签订时                                收入确认金          收入确认                                          货款收回金    截至 24 年 3 月 31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货款收回时间
                        间                                        额                时间                                               额         日应收账款余额

                                 压缩机组、
                                                                                                货物交付并验   2019 年 5 月-2022
客户五              2019 年      驱动汽轮机   2023 年 1 月       4,424.78        2023 年 2 月                                          4,500.00                    -
                                                                                                收             年6月
                                 组

                                 压缩机组及
                    2021 年、                 2023 年 2、6                       2023 年 2、    货物交付并验   2021 年 1 月-2023
客户六                           备件、维修                      2,365.49                                                              1,909.90            1,134.09
                    2022 年                   月                                 8月            收             年 12 月
                                 服务

                    2021 年、    压缩机组、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7 月-2023
客户七                                        2023 年 1 月       2,174.87        2023 年 1 月                                          1,700.72              728.88
                    2022 年      维修服务                                                       收             年4月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7 月-2024
客户八              2022 年      压缩机组     2023 年 5 月       2,121.24        2023 年 5 月                                          1,677.90              907.10
                                                                                                收             年3月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8 月-2023
客户九              2022 年      压缩机组     2023 年 4 月       2,115.04        2023 年 4 月                                          1,673.00              717.00
                                                                                                收             年4月

                                                                                                货物交付并验   2022 年 12 月-2023
客户十              2022 年      压缩机组     2023 年 7 月       2,066.37        2023 年 7 月                                          1,401.00              934.00
                                                                                                收             年8月

           合计                                                 39,695.33                                                             34,245.02           10,009.43




                                                                            7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注:表格中“货款收回金额”为本报告期确认收入的订单对应的回款,“截至 24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该客户的全部应
收账款余额。

     上述销售均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二)新锦化机 2022 年前十大客户                                                                                                           单位:万元

                                                                                                                                           截至 24 年 3
                     合同签订                                   收入确认金                     收入确认                     货款收回金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收入确认时间                货款收回时间                   月 31 日应
                       时间                                         额                           依据                           额
                                                                                                                                           收账款余额

                                压缩机组、控                                                   货物交付
客户一              2019 年                    2022 年 2-6 月      5,938.05   2022 年 2-6 月              2021.4-2023.11        3,168.00       3,542.00
                                制系统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二              2021 年     压缩机组       2022 年 7 月        4,940.60   2022 年 7 月                2021.7-2023.11        5,024.13        349.72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三              2019 年     压缩机组       2022 年 5-7 月      4,446.90   2022 年 8 月                2021.5-2021.7         2,846.91       1,988.26
                                                                                               并验收

                    2019 年、   压缩机组、燃                                                   货物交付
客户四                                         2022 年 7 月        3,096.07   2022 年 7 月                2020.3-2023.12        2,050.55                -
                    2020 年     气轮机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五              2022 年     压缩机组       2022 年 9 月        1,967.26   2022 年 9 月                2021.10-2022.10       2,000.70        222.30
                                                                                               并验收


                                                                         7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截至 24 年 3
                    合同签订                                      收入确认金                      收入确认                    货款收回金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收入确认时间                 货款收回时间                  月 31 日应
                       时间                                           额                            依据                          额
                                                                                                                                             收账款余额

                    2021 年、   压缩机组及备                                                      货物交付
客户六                                          2022 年 4-10 月      1,889.14   2022 年 5-11 月              2021.3-2022.6        1,741.00                -
                    2022 年     件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七              2021 年     压缩机组        2022 年 7 月         1,707.96   2022 年 7 月                 2021.8-2022.7        1,400.79        528.26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八              2020 年     压缩机组        2022 年 9 月          938.05    2022 年 9 月                 2020.12-2023.6        954.00         106.00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九              2022 年     压缩机组        2022 年 10 月         796.46    2022 年 10 月                2022.3-2022.10        630.00         270.00
                                                                                                  并验收

                                                                                                  货物交付
客户十              2022 年     备品备件        2022 年 3-8 月        508.63    2022 年 3-8 月               2022.4-2022.8         574.75                 -
                                                                                                  并验收

           合计                                                     26,229.14                                                   20,390.84        7,006.54




                                                                           7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注:表格中“货款收回金额”为本报告期确认收入的订单对应的回款,“截至 24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该客户的全部应
 收账款余额。

         上述销售均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二、新赛浦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

     (一)新赛浦 2023 年前十大客户

                                                                                                                                                         单位:万元

                                                                                                                                                            截至 24 年 3
                             合同签订                                       收入             收入            收入                               货款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货款收回时间                        月 31 日应收
                               时间                                        确认金额       确认时间         确认依据                           收回金额
                                                                                                                                                              账款余额

                                            试井车、配                                                    货物交付并
客户一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8 月          672.93   2023 年 8 月                   2023 年 1、5 月             735.56           22.81
                                            件                                                            验收

                        2022 年 3、8 月、
                                                         2023 年 5、6、                 2023 年 5、6、    货物交付并   2023 年 1-11 月
客户二                  2023 年 5、6、10    测井车                             393.76                                                              444.95                -
                                                         10 月                          10 月             验收         2024 年 2 月
                        月

                                                                                                          货物交付并
客户三                  2023 年 1 月        测井车       2023 年 6、8 月       323.95   2023 年 6、8 月                2023 年 1-11 月             366.06                -
                                                                                                          验收




                                                                              7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截至 24 年 3
                       合同签订                                  收入               收入          收入                                    货款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货款收回时间                           月 31 日应收
                          时间                                  确认金额         确认时间       确认依据                                收回金额
                                                                                                                                                         账款余额

                                                                                               货物交付并
客户四              2021 年 7 月    测井车      2023 年 6 月        263.72     2023 年 6 月                     2024 年 3 月                  35.00          263.00
                                                                                               验收

                                                                                               货物交付并
客户五              2022 年 11 月   测井车      2023 年 2 月        246.90     2023 年 2 月                     2023 年 2 月                 279.00                 -
                                                                                               验收

                                                                                               货物交付并
客户六              2023 年 2 月    测井车      2023 年 5 月        185.84     2023 年 5 月                     2023 年 2、6 月              210.00                 -
                                                                                               验收

                                                                                               货物交付并
客户七              2023 年 8 月    测井车      2023 年 11 月       126.99     2023 年 11 月                    2023 年 8、11 月             143.50                 -
                                                                                               验收

                                                                                               货物交付并
客户八              2023 年 1 月    配件        2023 年 4 月         42.21     2023 年 4 月                     2023 年 1、4 月               47.70                 -
                                                                                               验收

                                                                                               货物交付并       2022 年 9 月-2023
客户九              2022 年 6 月    配件        2023.12                 6.00   2023.12 月                                                        6.00               -
                                                                                               验收             年 11 月

                                                                                               货物交付并
客户十              2023 年 4 月    配件        2023.5、9 月            5.47   2023.5、9 月                     2023 年 4、8 月                  6.19               -
                                                                                               验收

           合计                                                    2,267.78                                 -                              2,276.00          285.81




                                                                   8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上述销售均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二)新赛浦 2022 年前十大客户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收入确认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货款收回时间          货款收回金额
                         时间                                      确认金额

                                                   2022 年 7、12                                                     2023 年 1-7 月、2024
客户一              2021 年 7 月      测井车                           574.80   2022 年 7、12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649.52
                                                   月                                                                年3月

客户二              2022 年 4 月      测井车       2022 年 11 月       336.73   2022 年 11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4、11 月                 380.50

                    2021 年 12 月、
客户三                                测井车       2022 年 10 月       132.93   2022 年 10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2-11 月                  150.22
                    2022 年 6-9 月

客户四              2022 年 2 月      测井车       2022 年 7 月         95.58   2022 年 7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2、7 月                  108.00

                                                   2022 年 5、12                                                     2022 年 11-2023 年
客户五              2022 年 2 月      配件、维修                        79.23   2022 年 5、12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89.53
                                                   月                                                                1月

                                                                                                                     2022 年 8 月、2023
客户六              2022 年 8 月      橇           2022 年 12 月        74.50   2022 年 12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84.19
                                                                                                                     年1月

客户七              2022 年 3 月      配件         2022 年 10 月        25.25   2022 年 10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12 月                      28.53



                                                                        8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合同签订                                    收入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发货时间                     收入确认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货款收回时间         货款收回金额
                         时间                                     确认金额

客户八              2021 年 12 月     配件        2022 年 11 月           3.20   2022 年 11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12 月                      3.62

客户九              2022 年 1 月      配件        2022 年 4 月            2.55   2022 年 4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1、2 月                    2.88

客户十              2022 年 2、3 月   配件        2022 年 7 月            1.41   2022 年 7 月    货物交付并验收    2022 年 4 月                       1.60

          合计                                                      1,326.18                                                                      1,498.58


     上表中,2023 年客户四与 2022 年客户一一致;2023 年客户二与 2022 年客户三一致。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上述销售均已全部回款,应收账款余额为 0,且均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经核实,相关客户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8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3)说明新锦化、新赛浦近两年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说明原因,是
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公司回复:

    新锦化机客户中,部分客户为合作多年的老客户,同时其加大研发力度,提
升技术水平,获取到多个新客户,从而实现了多个自身首台套,扩大了业务范围。
具体客户虽有变化,但都属于煤化工、石油化工、绿色能源及油气行业。

    新赛浦近两年受账户冻结影响,投标获取订单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在维持
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包括国际市场和国内民营市场客户,客户虽有
一定变化,但都属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行业。

    根据收入准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
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
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
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新锦化机及新赛浦属于商品销售
业务,根据合同约定及客户要求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
或由客户自提产品,经客户验收确认,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后,确认销售
收入。

    综上,新锦化机与新赛浦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准则要
求。

   (4)请提供相关合同及回款单据。

    公司回复:

    见备查文件。

    【会计师回复】

    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评估并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以及采购与付款循环
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 获取签订的重要销售合同,分析销售合同相关条款,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
                                  8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3) 选取样本订单,核对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货运提单等,识别
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

   (4) 复核成本计算过程,计价测试等程序,评价营业成本的准确性;

   (5) 查询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信息资料,识别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 对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期后退货情况,评价营业收入的准确性;

   (7) 对主要客户、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营业收入、原材料采购的真实性
及准确性,并在发函过程中保持对函证的控制;对部分客户进行访谈确认相关交
易事项;

   (8)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评价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毛利率变动的合理
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

   (1) 新锦化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大幅背离的原因主要是 2023 年
度分摊集团管理费用以及研发投入增加;新赛浦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
向大幅背离的原因主要是 2023 年度分摊集团管理费用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新锦化、新赛浦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具有合理性。

   (2) 新锦化、新赛浦近两年前十大客户与公司不存关联关系,截至回函日 2023
年度销售收入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3) 新锦化、新赛浦因为产品特点近两年客户发生一定变化,不存在跨期确认
收入情况,收入确认合规。

   六、问题 6.公司“能源服务”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 Energy Prospecting
Technology USA Inc.(以下简称 EPT)控制的 4 级境外子公司 RRTL 开展运营。
年报显示,EPT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 6,259.63 万元、净利润 1,407.55 万元,同
比分别下滑 16.14%、增长 217.92%;公司实现境外收入 10,027.60 万元,与 2022
年持平。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应
                                   8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
     (2)结合 RRTL 所属行业特征,近两年石油开采量、销售量、销售及结算
价格变动、毛利率水平变动等因素,分析说明 EPT 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
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3)列示 RRTL 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
时间、销售内容、发货时间、收入确认金额、时间及依据、货款收回时间及金
额,截至目前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相关客户与公司、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说明 RRTL 近两年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说明原因,是否存在跨
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5)请提供相关合同及回款单据。

     【公司回复】

    (1)说明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应收
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差异;

     公司回复:

     近两年公司境外业务收入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境外业务收入构成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境外业务收入合计                                              10,537.17        10,027.60


   其中:RRTL 原油开采及销售收入                               6,542.50         6,096.78


         新锦化机压缩机、汽轮机及其成套设备以及备品备件        3,771.61         3,813.41


         EPT 房租收入及其他零星收入                              223.06           117.41


     报告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 RRTL 和新锦化机,境外业务主要分
布在中美洲和东南亚两个地区。其中,中美洲地区的收入主要为 RRTL 三个油田
区块的原油开采及销售收入,东南亚地区的收入主要为新锦化机对外销售的压缩

                                            8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机、汽轮机及其成套设备和压缩机备件的销售收入。

              公司境外主要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一
                           成立时                                                       应收账款     2023 年度
客户名称     所在地区               主营业务       销售内容       销售年度   销售额                               季度回款
                              间                                                        年末余额      回款金额
                                                                                                                    金额

                                    原油勘探、                   2023 年度   5,942.62    211.26                    211.26
特多国家石
              中美洲      2018 年   开发、生产       石油
 油公司
                                     和销售                      2022 年度   6,542.50    276.99        276.99


                                    压缩机、密                   2023 年度   2,100.77   5,420.45                  1,405.36
                                                  压缩机、汽
                                    封系统、泵
 客户一       东南亚      2009 年                 轮机及其成
                                    等的经销
                                                   套设备等      2022 年度   3,402.77   3,994.77      2,173.30
                                    及服务

                                    压缩机备                     2023 年度   1,693.90    752.30                    627.56
 客户二       东南亚      2014 年   件经销及      压缩机备件

                                      服务                       2022 年度   365.14        -


              如上表所示,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与以
          前年度不存在差异。应收账款余额和期后回款情况存在一些差异,一是因特多国
          家石油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和期后回款情况与油价和产量变动有关;二是东南亚
          两家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和期后回款情况受合同金额、付款条件的影响。

             (2)结合 RRTL 所属行业特征,近两年石油开采量、销售量、销售及结算
          价格变动、毛利率水平变动等因素,分析说明 EPT 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
          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EPT 公司近两年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比例



                                                            8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营业收入                      7,464.71        6,259.63     -1,205.08           -16.14%

    其中:RRTL                6,854.33        6,096.80       -757.52           -11.05%

净利润                         442.74         1,407.56       964.82            217.92%

    其中:RRTL                 552.53          247.48        -305.05           -55.21%


     EPT 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其子公司 RRTL。

     一、RRTL 经营情况

     (一)开采量、销售量

     RRTL 通过实施增产作业措施,石油开产量和销售量继续提升,报告期石油
开采量为 13.77 万桶,比上年度增加 1.93 万桶,同比增长 16.30%;石油销售量
为 12.49 万桶,比上年同期增加 1.39 万桶,同比增长 12.52%。

     (二)平均结算价格

     受国际原油价格变动影响,RRTL 平均结算油价报告期为 68 美元/桶,每桶
结算价格较上年度减少 17 美元,同比下降 20%。

     因石油结算价格下降,报告期销售收入 6,096.80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757.52
万元,同比下降 11.05%。

     (三)毛利率

     报告期内,RRTL 销售毛利率为 6.12%,比上年度下降 10.97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RRTL 营业成本为 5,723.61 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40.87 万元,同
比上升 0.72%,基本持平,略有上升。

     因此,RRTL 报告期主要因油价下降使营业收入下降,而营业成本随产量增
加略有上升,导致毛利率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

     (四)净利润

     RRTL 报告期净利润为 247.48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 305.05 万元,下降
55.21%,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计提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2,111.65 万元;二是公

                                         8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司利用当地税务优惠政策获得税收减免较上年度增加 1,580.43 万元。

     综上,RRTL 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相同,较上年度均有所下降。

     二、分析说明 EPT 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原
因及合理性

     EPT 报告期收入同比下降 16.14%,净利润同比上升 217.92%。

     EPT 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背离的主要原因为,公司为优化组织架构,聚焦
核心业务,注销已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子公司,使 EPT 应付此子公司的其他应付
款 1,754.44 万元得到了豁免,由此增加净利润 1,754.44 万元。剔除上述集团内部
债务豁免的影响,EPT 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为-346.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789.62
万元,同比下降了 178.35%,剔除内部债务豁免后,EPT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
方向具有一致性。

     综上所述,EPT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具有合理性。

   (3)列示 RRTL 近两年前十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合同签订
时间、销售内容、发货时间、收入确认金额、时间及依据、货款收回时间及金
额,截至目前应收账款余额,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形,相关客户与公司、5%以
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RRTL 的主营业务为原油开采及销售,定向销售给特多国家石油公司,及公
司与其原油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收   收   货

                      销                      发   入   入   款                  应收
                                                                                          期后
                      售   合同签   收入确    货   确   确   收       货款收     账款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回款
                      年   订时间   认金额    时   认   认   回       回金额     年末
                                                                                          金额
                      度                      间   时   依   时                  余额

                                                   间   据   间



                                             8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收   收   货
                      销                            发   入   入   款                  应收
                                                                                                期后
                      售     合同签     收入确      货   确   确   收       货款收     账款
客户名称   销售内容                                                                             回款
                      年     订时间     认金额      时   认   认   回       回金额     年末
                                                                                                金额
                      度                            间   时   依   时                  余额

                                                         间   据   间


                             MD&SQ
                                                    按   完
                              区块                            销
                                                    月   成        两
                             -2013 年                         售
                      2023                          分   验        个
                               4月      5,942.62              结           3,478.88   211.26    211.26
                      年度                          次   收        月
                             BM 区块                          算
                                                    售   结        内
                             -2010 年                         单
                                                    油   算
特多国家                       3月
            石油
石油公司                     MD&SQ
                                                    按   完
                              区块                            销
                                                    月   成        两
                             -2013 年                         售
                      2022                          分   验        个
                               4月      6,542.50              结           3,615.60   276.99    276.99
                      年度                          次   收        月
                             BM 区块                          算
                                                    售   结        内
                             -2010 年                         单
                                                    油   算
                               3月


     注:公司根据石油销售单价及销售量确认收入,特多国家石油公司支付售油
款时代扣一定比例的税费,导致回款金额小于销售额。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RRTL 对特多国家石油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59.08
万元,预计可以按时收回。报告期内不存在销售退回情形。

     经核实,RRTL 的客户特多国家石油公司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4)说明 RRTL 近两年客户是否发生变化,如是,说明原因,是否存在跨
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是否合规;

     公司回复:

     RRTL 近两年客户均为特多国家石油公司,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跨期确认收
                                                   8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入的情形,收入确认合规。

   (5)请提供相关合同及回款单据。

    公司回复:

    见备查文件。

    【会计师回复】

    “针对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
说明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 10,027.60 万元,其中子公司新锦化机公司境外收入
3,813.41 万元、RRTL 公司收入 6,196.05 万元,两公司境外收入合计 10,009.46
万元,占境外总收入的比例为 99.82%。我们对新锦化机公司执行了报表审计,
对 RRTL 公司我们利用了境外组成会计师 BDO 的审计工作。

    1、针对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针对报告期新锦化机公司境外收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a) 了解、评估并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
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b) 检查签订的销售合同,分析销售合同相关条款,确定公司境外收入确认
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c) 检查出库单、报关单确认收入确认金额是否准则以及是否被记录于恰当
的会计期间;

    (d) 对客户发出询证函确认本期交易情况及应收账款余额,并对发函过程保
持控制。

    (2)针对报告期境外子公司 RRTL 收入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a) 向管理层了解 RRTL 公司的业务模式以及结算模式;

    (b) 获取 RRTL 公司与特多国家石油公司(RRTL 公司的唯一客户)的结算
单,并与账面记录核对。
                                   9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 获取并检查新锦化机公司境外收入的业务合同以及报关单,根据合同条
款公司在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 获取了新锦化机境外客户的函证回函,发函金额 3,794.67 万元(其中一
个境外客户收入 18.73 万元未发函)、回函确认金额 3,794.67 万元,占新锦化机
公司境外收入的比例为 99.51%;

    (3) 获取并检查了特多国家石油公司与 RRTL 公司之间的原油结算单,与账
面收入核对一致;

    (4) 获取了组成部分会计师的独立性声明,了解组成部分会计师及组成部分
审计项目合伙人的专业胜任能力。获取了 BDO 签发的 RRTL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报告。

    3、审计结论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报告期内境外收入的真实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境外业务的具体地区分布、收入构成、主要客户情况与上年度不存在
重大差异;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因 2023 年度业务收入情况有所变化,
变动原因合理。

   (2) RRTL 近两年石油开采量、销售量均有所增加,结算单价与石油期货价格
变动趋势一致,销售收入及毛利率受销售价格的变化与开采量和销售量变动趋势
不一致。EPT 报告期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化方向及程度大幅背离的主要原因是债
权债务重组导致的损失,变动具有合理性。

   (3) RRTL 近两年的客户均为特多国家石油公司没有发生变化,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合规。

   七、问题 7.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75,393.66 万元,其

                                   9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23,520.18 万元;账龄在五年以上的
           应收账款余额为 38,221.87 万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公司分别计提坏账准备
           2,808.57 万元、1,281.09 万元,核销 15,935.76 万元、6,625.85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
           户的主要情况、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回款情况、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说
           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
           情形;
               (2)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各类业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结合公
           司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因素,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说明报告期末账龄在五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长期未
           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说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的主要
           情况、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公司判断款
           项无法收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说明报告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
           户的主要情况、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回款情况、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说
           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的
           情形;

               公司回复:

               一、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客户名称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时间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销售回款
                    账面余额   坏账余额


                                                9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客户名称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时间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销售回款
                         账面余额     坏账余额

                                                   主要从事地热资源开发,位
Pohang      Geothermal                                                         2015-2017     钻井、修井技
                          15,732.45    15,732.45   于韩国浦项,其母公司 2023                                     17,488.11    1,755.66
Power INC                                                                      年            术服务
                                                   年已破产。

                                                                                             EPC 总 承 包
昭通市昭阳区中城燃                                 主要从事天然气销售、燃气
                                                                                             (天然气长输
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3,244.54     3,244.54   工程及安装服务,现已暂停    2018 年                            3,254.54      10.00
                                                                                             管道改迁工
称“昭通公司”)                                   营业。
                                                                                             程)

                                                                                             EPC 总 承 包
云南中成输配气有限                                 主要从事天然气管道投资
                                                                               2019-2023     (天然气长输
公司(以下简称“中         1,671.32     1,671.32   及管道天然气输送销售,现                                       2,485.38     814.05
                                                                               年            管道改迁工
成输配气”)                                       已暂停营业。
                                                                                             程)

                                                                                             EPC 总 承 包
镇雄县中城然气有限                                 主要从事燃气经营及燃气
                                                                               2016-2019     (天然气长输
公司(以下简称“镇          760.00       608.00    汽车加气经营,目前处于经                                       8,232.76    7,472.76
                                                                               年            管道改迁工
雄公司”)                                         营亏损状态。
                                                                                             程)

甘孜县恒普天然气有                                 主要从事城镇燃气供应、建                  EPC 总 承 包
                                                                               2018 年 、
限公司(以下简称“甘        723.70       723.70    筑物燃气及供热系统安装                    (天然气利用           743.70      20.00
                                                                               2021 年
孜公司”)                                         服务,目前濒临破产。                      工程)

色达县恒普天然气有                                 主要从事城镇燃气供应、建

限公司(以下简称“色        249.00       249.00    筑物燃气及供热系统安装      2018 年       勘察设计服务           249.00           -

达公司”)                                         服务,目前濒临破产。

新龙县恒普天然气有                                 主要从事城镇燃气供应、建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237.00       237.00    筑物燃气及供热系统安装      2018 年       勘察设计服务           237.00           -
龙公司”)                                         服务,目前濒临破产。

乡城县恒普天然气有                                 主要从事城镇燃气供应、建
限公司(以下简称“乡        236.00       236.00    筑物燃气及供热系统安装      2018 年       勘察设计服务           236.00           -

城公司”)                                         服务,目前濒临破产。

重庆盛焰能源股份有
                                                   主要从事天然气经营、天然    2016-2018
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216.68       216.68                                              勘察设计服务           379.48     162.80
                                                   气管道及零配件销售。        年
庆盛焰”)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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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末      报告期末
     客户名称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时间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销售回款
                         账面余额      坏账余额

得荣县恒普天然气有                                  主要从事城镇燃气供应、建
限公司(以下简称“得         181.00        181.00   筑物燃气及供热系统安装     2018 年       勘察设计服务           181.00               -

荣公司”)                                          服务,目前濒临破产。

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
                                                    主要从事天然气供应及城     2015-2021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152.49        152.49                                            勘察设计服务           374.72      222.24
                                                    镇燃气工程安装。           年
“渝川燃气”)

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洛                                  主要从事化工行业业务咨

阳永龙能化有限公司                                  询、化工设备销售以及煤化                 压缩机组配件
                             116.00        116.00                              2019 年                              270.00      154.00
(以下简称“洛阳永                                  工项目投资,目前在重整                   改造

龙”)                                              中。


         合计           23,520.18     23,368.18                                                               34,131.69      10,601.51


                       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应收 Pohang Geothermal Power INC 工程款

                       2015-2017 年,西油联合为 Pohang Geothermal Power INC 在韩国浦项提供钻
                 井、修井等相关服务形成应收账款。该项服务因 2017 年 11 月浦项发生地震而停
                 止,其后 Pohang Geothermal Power INC 的母公司 NEXGEO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
                 于 2023 年宣告破产,无偿还能力,公司已申报债权。因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公司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单
                 项计提 100%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二)应收昭通公司、中成输配气、镇雄公司 EPC 总承包款

                       川油设计于 2016-2019 年分别为昭通公司、中成输配气公司、镇雄公司提供
                 EPC 总承包服务形成应收账款。因客户资金紧张,项目已停工。

                       昭通公司现已暂停营业,无力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方
                 无可执行财产。因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00%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中成输配气现已暂停营业,无力支付相关款项。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对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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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无可执行财产。因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
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00%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镇雄公司现处于经营亏损状态,因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预计款项难以全部
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80%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
计提充分、谨慎。镇雄公司 2023 年还款 480 万元。

     (三)应收甘孜公司、色达公司、新龙公司、乡城公司及得荣公司勘察设计
款

      甘孜公司、色达公司、新龙公司、乡城公司及得荣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实控人
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公司濒临破产。因相关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预计款
项难以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前述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00%的坏
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四)应收重庆盛焰勘察设计款

      川油设计于 2016-2018 年为重庆盛焰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后项目未能实施,
无法支付相关款项。因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基于谨慎
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00%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

     (五)应收渝川燃气勘察设计款

      川油设计自 2015 年以来为渝川燃气及其分公司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后因项
目未能实施,无法支付相关款项。因该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预计款项难以收回,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00%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
充分、谨慎。

     (六)应收洛阳永龙货款

      洛阳永龙因经营困难无法支付货款,公司于 2021 年提起诉讼并胜诉,后洛
阳永龙申请破产,公司已申报并确认债权,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因该应收账
款金额较大,预计款项难以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
100%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谨慎。经催收,2024 年收回 12.05 万元。

      三、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9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对于应收款项,公司采取以下手段进行催收:

    (一)成立专项清收小组进行催收

     公司成立了应收款项清收团队,制定了清收工作方案,通过对应收款项进行
全面梳理,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级、分类催收,并针对每一项应收款项进行深入了
解,针对债务人欠款症结制定专门的清收策略,综合采用多种方式、方法促进应
收款项的收回,确保催收的有效性。

    (二)运用诉讼等法律手段

     对于部分应收款项,公司采取了发律师函、起诉、申报债权等多种法律手段
进行催收,促进应收款项的收回。

    (三)其他催收方式

     公司持续地综合采取了电话、邮件、发函、上门催收等多种手段,并持续跟
踪相关进展,促进应收款项的收回。

     综上,公司正在积极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建立回款考核机制,综合采用多种
手段进行催收,确保并不断提高催收手段的有效性,促进应收款项回款的及时性。

     经核实,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相关客户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财务资
助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末公司各类业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结合公
司的信用政策、期后回款情况等因素,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将应收账款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估计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关联方组合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除非有特别证据表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


                                          9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外,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
组合二:账龄组合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
                       用风险特征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9,420.93                    37.44%                   970.94                  5

 1至2年                   9,390.24                    18.10%                   939.41              10

 2至3年                   4,125.70                     7.95%                1,237.71               30

 3至4年                   4,039.20                     7.79%                2,019.60               50

 4至5年                   1,154.89                     2.23%                   808.42              70

 5 年以上                13,742.52                    26.49%              13,742.53               100

   合计                  51,873.48                  100.00%               19,718.61             38.01


     公司的信用政策以实际签订的销售合同为准,不同客户有不同的信用政策,
一般为合同签订后预收部分款项,按照进度收取进度款,发货或验收后收取除尾
款、质保金以外的全部货款,质保期满收取尾款、质保金;结算方式主要为现金
和票据。

     2024 年一季度,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回款金额为 1,094.65 万元。

     公司一直审慎衡量客户或欠款方的信用情况,合理进行会计估计,公司按组
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充分。

    (3)说明报告期末账龄在五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长期未
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9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账龄在五年以上应收账款的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客户主要情况                  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Pohang       Geothermal
                            15,732.45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Power INC

                                                                             因存在税费争议,及国内外经济形
                                                                             势、地缘政治等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对
Oil&Gas     development                 主要从事天然气资源开发,公司所在地
                             3,270.23                                        设备进行售后服务,客户未支付质量
company limited                         为境外。
                                                                             保证金和部分调试款,待上述原因消
                                                                             除后,相关款项预计可以收回。

昭通公司                     3,244.54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中成输配气                   1,444.7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客户方因项目暂停尚未支付相关款
河 北 正 元氢 能 科 技 有               主要从事氢气、水蒸汽、二氧化碳尾气
                               889.57                                        项,待项目重新启动后,相关款项预
限公司                                  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计可以收回。

                                                                             因该国处于战争状态,内部频发暴
SeisExpo     Geophysics                 主要从事物理、工程和生命科学领域的
                               823.54                                        乱,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并收回款
Inc.                                    研究和开发,公司所在地为境外。
                                                                             项。

                                        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公   因该国内战,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并
SIPC Syria Limited             796.66
                                        司所在地为境外。                     收回款项。

镇雄公司                       760.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甘孜公司                       651.42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北 京 华 福工 程 有 限 公               主要从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监理、轻   客户所在集团公司进行重组,债务较
                               618.51
司                                      工工程设计以及工程咨询。             多,资金紧张,回款较慢。

Tianjin Jinda Petroleum                 主要从事油藏技术服务,公司所在地为   因客户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原因
                               614.07
tech.                                   境外。                               催收无果,预计无法收回。

                                        提供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所在地为境     因该国政治局势混乱,无法与对方取
Petrographics Co.              527.01
                                        外。                                 得联系并收回款项。


                                                       9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客户主要情况                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兴 安 盟 诚泰 能 源 化 工                                                       客户资金紧张,回款较慢,经沟通协
                                  467.10   筹建。
有限责任公司                                                                    商近期可收回部分款项。

西 安 威 尔罗 根 能 源 科                  主要从事石油勘探装备的研发、制造和
                                  422.37                                        客户已破产清算,公司已申报债权。
技有限公司                                 技术工程服务,目前已破产清算。

Research      Institute   of
                                           主营业务为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
Petroleum         Industry        397.46                                        因项目终止,无法支付相关款项。
                                           的研究和应用。
(RIPI)

山 东 晋 煤明 升 达 化 工                                                       该款项为质保金,回款较慢。与客户
                                           主要从事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及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349.52                                        协商分期付款,2023 年底已收回 100
                                           生产。
“山东晋煤”)                                                                  万元。

灵 谷 化 工集 团 有 限 公
                                  308.69   主要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肥料生产。 因质量纠纷,款项尚未收回。
司

                                                                                公司为其提供地震数据解释、三维地
Provisión de servicios
                                                                                震数据处理、目标区块储层预测,因
Generales PDSG Cia.               255.19   境外服务公司。
                                                                                客户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原因,催
Ltda.(简称“PDSG”)
                                                                                收无果。

                                                                                公司与该客户签订软件销售合同,因
smart resources onshore
                                  254.98   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开采。             客户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原因,催
& of shore oil&ga
                                                                                收无果。

色达公司                          249.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Petrolshale                                                                     因客户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原因,
                                  247.86   境外公司。
Technologies Pte Ltd                                                            催收无果。

                                           主要从事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全面的陆     公司为该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后因项
Almitra             Energy
                                  238.69   地和过渡区地震数据采集服务,注册地   目停止,客户资金紧张,无力支付相
Services Sdn. Bhd.
                                           在境外。                             关款项。

新龙公司                          237.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乡城公司                          236.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安 徽 华 东石 油 装 备 有                  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设备开发、生产及   客户涉诉案件较多,经营困难,无力
                                  224.00
限公司                                     销售。                               支付相关款项。




                                                            9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客户主要情况                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重庆盛焰                       216.68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得荣公司                       181.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2012 年公司为该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Wing Shun Transworld
                               169.99   境外公司。                           服务,因客户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
Ltd
                                                                             原因,多次催收无果。

                                        主要从事化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因客户已破产并注销,公司已经向法
宜 昌 嘉 英科 技 有 限 公
                               155.02   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目前已破产并注     院申报并确认债权,2024 年获得 3.3
司
                                        销。                                 万赔偿。

                                                                             公司为该客户提供地质和地震数据
La Societe Nationale de
                               141.65   境外公司。                           解释服务,因客户濒临破产,无法收
Petro Les du Cong
                                                                             回款项。

                                                                             因项目存在质量纠纷,款项尚未收
Weatherford                    130.32   境外公司。
                                                                             回。

渝川燃气                       126.01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洛阳永龙                       116.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见本题第(1)问回复。

Oudeh                Pet.               主要从事油田区块原油开采及销售,注   因该国内战,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并
                               104.97
Comp.(OPC)                              册地在境外。                         收回款项。

合计                        34,602.21




            二、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见本题第(1)问回复。

            三、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公司账龄在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38,221.87 万元,公司严
       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五年以上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对其预期信用
       损失进行估计,除镇雄公司按照 80%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外,其余五年以上的应收
       账款均已按照 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0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4)说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核销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的主要情况、销售时间、内容、金额、回款情况、计提坏账准
备的金额、公司判断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公司 2023 年度主要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主要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                                销售回款       计提坏账
     客户名称   核销金额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公司判断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时间                                  情况         准备金额


                                                                                                              公司于 2013-2015 年为该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由于该
CB
                            主要从事咨询     2013-2016                                                        公司的上游国家石油部门出现资金问题,以及因井场地
Geophysicx       1,391.95                                  数据处理     1,391.95              -    1,391.95
                            服务。              年                                                            形、气候条件、钻井队伍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止,款项
Inc
                                                                                                              无法收回。

                            主要从事汽油、
中波石油天然                                                                                                  公司于 2019 年与中波尼木签署《销售合同》,由于剩
                            柴油、石脑油、   2019 年 12
气尼木有限公     1,092.90                                 沥青混合物    3,147.91    2,055.01       1,092.90   余款项支付存在争议,提起诉讼,依据判决,公司不能
                            燃料油及沥青        月
司                                                                                                            收回款项。
                            销售。




                                                                           10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销售                             销售回款       计提坏账
  客户名称      核销金额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公司判断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时间                               情况         准备金额


                                                                                                           公司于 2012 年为该公司提供技术服务,但由于该公司
Seisimic
                            主要从事咨询     2012-2013                                                     的上游国家石油部门出现资金问题,以及因井场地形、
service            732.71                                数据处理      732.71              -      732.71
                            服务。              年                                                         气候条件、钻井队伍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止,款项无法
Corporation
                                                                                                           收回。

Consistent                                                                                                 公司于 2015 年与该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但由于
Dragon                      主要从事咨询                                                                   该公司的上游国家石油部门出现资金问题,以及因井场
                   694.10                     2015 年    数据处理      694.10              -      694.10
Holdings (HK)               服务。                                                                         地形、气候条件、钻井队伍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止,款
Ltd.                                                                                                       项无法收回。

PROVISION
DE                          主要从事天然
                                                                                                           2011 年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了三个技术服务合同,因该公
SERVICIOS                   气勘探开发技
                   690.61                     2011 年    技术服务      833.93      143.32         690.61   司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原因,多次催收无果,款项无
GENERALES                   术服务,注册地
                                                                                                           法收回。
PDSG                        在境外。

CIA.LTDA.

                            主要从事境外

                            国家油田的勘                                                                   公司于 2013 年底与该项目部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因
中石油项目部       352.80                     2013 年    技术服务      352.80              -      352.80
                            探开发,属于国                                                                 项目终止,款项无法收回。

                            际合作项目。


                                                                        10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销售                              销售回款       计提坏账
     客户名称     核销金额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公司判断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及合理性
                                                时间                                情况         准备金额


                              主要从事石油、
                                                                                                             公司于 2012 年与该公司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但由于
CB                            天然气开发的
                                                                                                             该公司与国家石油部门沟通以及资金等问题,以及因井
Geophysical          347.05   地球物理技术     2012 年    技术服务       347.05              -      347.05
                                                                                                             场地形、气候条件、钻井队伍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止,
Solutions,Ltd.               服务,注册地在
                                                                                                             款项无法收回。
                              境外。

                              主要从事油田                                                                   公司 2013 年提供构造及地球物理研究、沉积相研究、
                                                         储层评价及
中石油项目公                  的勘探开发,属                                                                 储层特征研究、早产井生产特征研究服务,后因项目停
                     347.05                    2013 年   开发政策研      347.05              -      347.05
司                            于国际合作项                                                                   止、客户无法收回上游业务款等原因,多次催收无果,
                                                             究
                              目。                                                                           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         5,649.17                                            7,847.50    2,198.33       5,649.17




      二、公司 2022 年度主要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应收账款核销和其他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0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2022 年,西油联合与 ERON PTE. LTD.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此项债权
  1        2022 年出售对永华石油的债权                                                12,458.39
                                                                                                  转让给 ERON PTE. LTD.。

  2        2022 年度单项计提的外币应收账款的汇率变动                                   3,027.83

  3        2022 年度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449.54

                               合计                                                   15,935.76


      注:2022 年出售对永华石油的债权、单项计提的外币应收账款的汇率变动系应收账款其他变动,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449.54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主要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金   销售回款     计提坏账    公司判断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名称            核销金额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时间              销售内容
                                                                                                               额       情况       准备金额        的依据及合理性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国际供                   主要从事石油钻探物资、设备                                                                            因该公司已注销,款项无
                               284.00                                 2014 年 12 月         车辆及配件       284.00            -      284.00
应总公司                                 进出口,目前已注销。                                                                                  法收回。




                                                                               10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销售金   销售回款     计提坏账   公司判断款项无法收回
       客户名称          核销金额          客户主要情况             销售时间           销售内容
                                                                                                        额        情况       准备金额       的依据及合理性

                                    主要从事裸眼测井、生产测井、
中国石化华北局测井公司                                                                                                                  因该公司已注销,款项无
                            35.00   地层测试等专业化测井技术服     2014 年 12 月      车辆及配件        35.00            -      35.00
(煤层气勘探开发)                                                                                                                      法收回。
                                    务,目前已注销。

                                                                                                                                        暂估收入与实际结算收
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              主要从事钻井、测井、录井、
                            29.20                                  2019 年 3 月    新疆 APS 技术服务   340.00     310.80        14.60   入的差额,款项无法收
公司随钻测控技术中心                资料处理、解释。
                                                                                                                                        回。




                                                                            10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会计师回复】

    “针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说明如下:

    1、针对应收账款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评估并测试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
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 结合营业收入审计,通过检查发生额凭证、检查业务合同以及向客户函
证以确认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3)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单项金额计提坏
账做出评估的依据;

   (4) 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结合信用
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复核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
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
露。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获取并检查收入业务合同,收入确认的结算单据以及客户的回款凭证;

    (2)获取应收账款单位对应收账款余额以及收入金额函证的回函。

    (3)公司审议核销应收账款的会议决议

    3、审计结论

    通过对应收账款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能够合理保
证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的准确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经营困难偿债能力不
足,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有合理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2) 根据公司的信用政策报告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是充分的。

   (3) 账龄五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客户款项长期未收回是因为客户单位经营困
难偿债能力不足,公司已对账龄五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
备计提充足。

   (4) 公司近两年核销的应收账款的原因主要是公司结合方面情况判断已无收
回可能后进行核销,核销具有一定合理性。

   八、问题 8.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账款余额为 13,891.08 万元,
其中押金及保证金,借款及利息,代垫款、往来款余额分别为 5,116.99 万元、
5,097.89 万元、2,777.85 万元;已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9,423.75 万元;其中,
账龄在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5,939.07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押金及保证金、借款及利息、代垫款、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
形成时间、背景、交易对方、约定还款时间、款项回收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
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2)说明账龄五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
取的催收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请你公司:

   (1)说明押金及保证金、借款及利息、代垫款、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
形成时间、背景、交易对方、约定还款时间、款项回收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
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公司回复:

    一、公司主要应收押金及保证金款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应收押金及保证金款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10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形成时间    款项背景     约定还款时间                款项回收情况

                                                                                   因存在税费争议,及因国内外经济

                                                                                   形势、地缘政治等不可抗力因素无
Oil & Gas                                           境外项目保   设备调试验收      法对设备进行售后服务,客户未支
                         2,489.65   2021 年 4 月
development Co.Ltd                                    证金            后           付质量保证金和部分调试款,待上
                                                                                   述原因消除后,相关款项预计可以

                                                                                   收回。

河北省新合作融资担                                                                 压缩机项目一年期保函保证金,预
                         1,000.00   2023 年 12 月   保函保证金   2024 年 12 月
保有限公司                                                                         计 2024 年 12 月退回。

石家庄城栾建设投资
                          500.00    2023 年 2 月    入园保证金     2024 年         2024 年 4 月已全部收回。
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                                               设备调试验收      项目设备已交货,目前处于验收阶
                          260.00      2023 年       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                                                              后           段,完成验收后可以收回。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
                                                                 设备调试验收      项目重新启动并已交货,目前处于
任公司(以下简称“湖      100.00    2016 年 11 月   投标保证金
                                                                      后           验收阶段,完成验收后可以收回。
北宜化”)

蠡县中油昆仑能源有                                               工程完工后一      客户之前资金紧张,目前经营状况
                          100.00    2019 年 4 月    履约保证金
限公司                                                               年内          正常,预计 2024 年可以收回。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                                               设备调试验收      项目设备已交货,目前处于验收阶
                           86.00    2022 年 3 月    投标保证金
限公司                                                                后           段,完成验收后可以收回。

FMC Technologies                                                                   该款项账龄在五年以上,已全额计
                           80.79    2015 年 12 月   预付保证金   2016 年 12 月
Singapore Pte Ltd                                                                  提坏账准备,收回难度较大。

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                                               设备调试验收      项目设备已交货,目前处于验收阶
                           80.00    2021 年 4 月    投标保证金
限公司                                                                后           段,完成验收后可以收回。

成都展望能源机械有                                                                 该款项账龄在五年以上,已全额计
                           55.50    2016 年 12 月   预付保证金   2017 年 12 月
限公司                                                                             提坏账准备,收回难度较大。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
                           50.00    2021 年 6 月    投标保证金   2024 年 2 月      2024 年已全部收回。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50.00    2023 年 7 月    投标保证金   2024 年 2 月      2024 年已全部收回。


                                                      10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形成时间   款项背景   约定还款时间             款项回收情况

  合计             4,851.94




           二、公司主要应收借款及利息款项的具体情况

           (一)应收亚洲基什海路油田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亚基公司”)借款及利
  息

           2012 年,新赛浦与亚基公司签订测井技术服务合同及测井设备购销合同。
  截至 2016 年 11 月底,新赛浦应收亚基公司款项为 2,089.80 万欧元。

           2016 年 11 月,新赛浦、亚基公司、威尔罗根、PETRO ALBORZ Mehr-Kish
  签署四方股权转让协议,将新赛浦 1,474.63 万欧元应收款置换为亚基公司 15%
  的股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亚基公司仍未归还剩余 615.10 万欧元应收设
  备款,公司对 615.10 万欧元应收设备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经多次催收,2023 年 6 月亚基公司归还了 50 万欧元,剩余款项公司将通过
  仲裁、谈判等多种方式持续催收。报告期末,公司应收亚基公司设备转让款
  4,441.24 万元。

           (二)应收枣庄广润光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润光华”)借款
  及利息

           广润光华 2019 年 9 月之前系新赛浦全资子公司廊坊环保的控股子公司,2018
  年至 2019 年共计从新赛浦借款 1,315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7 月,公司将广润光华 70%股权出售给昆明国环,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中约定就上述借款中的 1,200 万元进行续期、115 万元于 2019 年 10 月进行了偿
  还。

           后因广润光华未按期偿还上述续期借款,公司通过诉讼手段进行追偿,公司
  胜诉后,于 2021 年 12 月与广润光华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广润光华从 2022 年 3
  月起每月还款 30 万元直至本息全部偿清。2022 年广润光华还款 240 万元,2023
  年还款 60 万元。报告期末,广润光华欠款的账面余额为 980.37 万元,公司基于
                                              10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谨慎性原则,已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估计并计提坏账准备 659.49 万元。

             三、公司主要应收代垫款、往来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应收代垫款、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款项形成时间     款项背景         约定还款时间             款项回收情况

Ministry of Finance                                    可申请退回   未约定具体还款时       与税务局沟通申请退回
                            1,219.97   2012-2014 年
Inland Revenue Division                                的税金       间                     中。

Range Resources Drilling                               应收回的石   未约定具体还款时
                             525.56      2020 年                                           采取诉讼手段催收。
Services Limited                                       油销售款     间

                                                                                           对方公司实控人因涉嫌

                                                                    工程完工结算后归       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公
甘孜公司                     403.00    2018 年 7 月    履约保证金
                                                                    还                     司濒临破产,款项收回难

                                                                                           度较大。

西安威尔罗根能源科技                                                                       对方公司已破产清算,公
                                                       预付设备款   未约定具体还款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       161.83      2012 年                                           司已申报破产债权且债
                                                       和税金       间
尔罗根”)                                                                                 权已确认。

LandOcean South                                        境外项目投   未约定具体还款时       项目暂停,账龄较长,款
                             119.50    2017 年 12 月
America S.R.L                                          标保函       间                     项收回难度较大。

                                                                                           对方公司经营困难,无力
北京博瑞特自动计量系                                   代垫的代理   进口货物验收合格
                              80.73      2019 年                                           支付,账龄较长,款项收
统股份有限公司                                         进口货款     并开具发票后
                                                                                           回难度大。

陕西中核地矿油公司            60.00      2022 年       设备租赁款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3 月已全部收回。

           合计             2,570.59




             经核实,公司主要应收押金及保证金、借款及利息、代垫款、往来款的交易
       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资金占用或对外财务资助情形。

             (2)说明账龄五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已采
                                                       11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取的催收措施,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一、五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设备转让款、履约保证金、借款、往来款等构成,五
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通常合同中
有质保金条款,项目验收通过后回款,而相关项目周期较长;二是公司与其他公
司之间进行资金拆借,形成借款及往来款,存在对方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及
时按约定偿还相关款项的情况。

    公司主要的五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亚基公司            4,441.24       4,441.24   见本题第(1)问回复。

 甘孜公司              403.00        403.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广润光华              392.24        392.24    见本题第(1)问回复。

 威尔罗根              161.83        161.83    见本题第(1)问回复。

 湖北宜化              100.00        100.00    见本题第(1)问回复。


    二、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见上文第 7 题第(1)问回复。

    三、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公司五年以上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为 5,939.07 万元,公司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五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对其预期信用
损失进行估计,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939.07 万元,相关坏账准备计提谨慎、充
分。

    【会计师回复】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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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的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重要其他应收款的形成背景、交易过程、交易标的等,检查相关交易
协议以及发生额凭证;

   (2) 获取管理层就该项往来的可收回性作出重大判断的依据并评价其合理性;

   (3) 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分析,复核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结合
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 对重要其他应收款的相关信息进行询证,包括交易金额、期末余额,以确
认该项往来的真实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押金及保证金、借款与利息、代垫款、往来款除已经披
露的关联方往来外,不存在其他单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
应收款长期未收回的原因主要是对方单位偿债能力有限,公司已对账龄五年以上
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九、问题 9.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油气资产账面原值 66,784.31 万元,
累计折耗 19,351.64 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2,111.65 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相关油气资产报告期内开发及储量情况、已实现效益情况、
原油价格及变动趋势、在手订单等因素,量化说明对油气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
详细过程,近三年对各项假设、参数和指标选取是否存在重要差异,如是,请说
明原因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说明报告期对油气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合理、
充分,是否存在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回复:

    一、结合相关油气资产报告期内开发及储量情况、已实现效益情况、原油
价格及变动趋势、在手订单等因素,量化说明对油气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详细
过程

    (一)估值方法

    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本次估值中,依据估值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考虑所估值资产特点,
                                  11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首先采用收益法对资产组公允价值进行估算,然后,测算资产组的处置费用,最
后,计算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资产组公允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处置费用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资
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处置费用共包含四部分,分别为印花税、产权交易费用、中介服务费及资产
出售前的整理费用。

    (二)收益期预测

    收益期限主要依据现有的储量报告以及历史年度的采出量进行预测,本次估
值中收益期限按照自 2024 年至 2037 年进行确定。

    (三)销售价格预测

    RRTL 公司石油定向出售至特多石油公司。本次对于未来的油价预测以 WTI
油价预测为基础,根据历史石油出售价相对于 WTI 油价的折扣率进行预测,本
次估值确定的折扣率为 7.41%。

    公开资料查询的 WTI 原油期货价格如下:




                                  11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2019 年至 2023 年 WTI 原油期货平均收盘价格如下:

                                                                                           单位:美元/桶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5 年平均价

平均价格              56.99         39.65             68.01        94.35           77.64             67.33


    2019 年至 2023 年 RRTL 平均结算油价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桶

  年度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5 年平均价

平均价格      58.12           35.27             60.33             85.30             67.85            61.38

    (四)产油量预测

    储量的主要依据为 2017 年的储量报告、2019 年对 BM 区块的注水开发方案。
根据国内矿业权准则和国际估算的惯例,估值过程中仅考虑 2P 储量。

    根据《Range Resources Trinidad Limited Morne Diablo、South Quarry、Beach
Marcelle 原油生产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报告》和实际产出情况进行产油量预测。

    (五)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根据《Range Resources Trinidad Limited Morne Diablo、South Quarry、Beach
Marcelle 原油生产项目经济分析与评价报告》和公司投资计划进行资本性支出预
测。

    (六)销售总成本预测

    油田开采的成本包含相关运营成本和相关许可费用及税费。

    (七)油气开采相关税费预测

    根据当地税法规定,税费主要包括政府收取的资源税、石油补充税、石油利
润税、失业税、绿色基金、设施费等。

    (八)现金流量预测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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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现金流量=年销售收入-年资本性支出-石油开采相关税费-运营成本-所得
税-失业税

     (九)折现率

     对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折现率采用风险累加法计算为 9.20%。

     (十)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根据有序变现的原则确定。有序变现在此定义:企业的资产变现由
资产所有人主导,选择适当时机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资产变现行为,资产所
有人在实施清算变现过程中没有外力迫胁和时间的要求。

     处置费用主要包含产权交易费用、中介服务费及资产出售前的整理费用。

     二、近三年油气资产减值测试各项假设、参数和指标选取是否存在重要差
异

     (一)资产组认定变动情况

     由于 RRTL 拥有的油气资产明确并且单一,符合资产组的相关要件,因此
2021、2022 和 2023 年均将 RRTL 拥有的油气资产认定为一个业务资产组,以该
资产组为基础进行相关减值测试。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对 RRTL 油气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时,相关资产组的认定均未发生变化。

     (二)关键假设和方法变动情况

     近三年减值测算采用的关键假设及估值方法基本一致。

     (三)关键参数变动情况

     1、石油销售价格

                                                                单位:美元/桶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11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估值选取                      估值选取                       估值选取
      年份                         年份                           年份
                   折扣后价格                    折扣后价格                     折扣后价格


  2022 年 1 月       71.68


  2022 年 2 月       81.30


  2022 年 3 月       97.13


 2022 年 4-12 月     89.78


    2023 年          75.60        2023年           74.82


    2024 年          61.43        2024年           70.15        2024年             65.74


 2025 年及以后       57.65        2025年           65.47        2025年             64.81


                                2026年及以后       60.79        2026年             63.89


                                                                2027年             62.96


                                                              2028年及以后         62.03


     因 2022 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基于当时的油价形势及行业状况对未来
原油价格进行预测,导致 2022 年估值时选取的销售价格高于 2021 年。但 2023
年国际原油价格又出现下跌,且机构对未来石油价格的预测也呈下降趋势,但机
构对未来长期石油价格的预测还是比较乐观的,因此 2023 年估值时前四年选取
的销售价格低于 2022 年,第五年至第十四年选取的销售价格略高于 2022 年。

     2、产油量预测

     公司根据储量报告、开发方案和实际产量预测未来每年的产油量,因各年度
实际产量不同、开发方案调整等,导致每年产油量的预测会有所不同,但未来开
采的总产量无重大差异。

     3、其他

     其他关键参数无重大差异。

                                           11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三、报告期对油气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不当会
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国际经济形势对油气开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包括特多国家石油公
司在内的石油公司普遍计提了油气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RRTL 的
油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111.65 万元(约 300 万美元)。

    公司优化勘探开发方案,提升精细化开发水平,通过老井复产和在产井的增
产作业等措施,持续提升油田产量,产量已由日均产量约 300 桶上升到日均产量
约 400 桶,未来产量将会继续上升。

    RRTL 公司的 MD 和 SQ 油田,不仅石油储量丰富,深层 LowerCruse 还有丰
富的天然气资源。MD 油田的 QUN32 和 QUN35 井曾长期采出较大规模的天然
气,现在井口压力仍较高。公司组建了专业的技术团队,对 LowerCruse 深层开
展了构造和储层评价。目前的评价结果是:深层气藏具有很大的勘探开发潜力。
深层气藏的开发初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 QUN32 井和 QUN35 井的试气和
复产。依据 QUN32 以往的测试数据,QUN32 单井控制储量约为 55 亿方。根据
储量评价和以往的生产史,QUN32 和 QUN35 两口井复产后可实现日产 20 万标
方天然气的目标。第二阶段是根据深层构造和圈闭评价情况,通过钻探开发扩边
井和探井大幅提高气储量和产量,大幅提高气田规模。公司正在与 NGCTT(特
多国家天然气公司)进行洽谈,沟通开采、管道铺设和传输等具体方案。RRTL
若成功开采天然气后,油气资产价值将会得到大幅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对油气资产估值过程已充分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市场价格变
动、报油气资产开发情况、后续开发安排及相关风险等,符合评估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相关参数的取值有充分、恰当的证据支持,预计 RRTL 油气资产
未来不存在减值风险。因此,2023 年度公司油气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充分、
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当会计
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报告期末油气资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
                                    11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说明如下:

    1、针对油气资产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评估与对油气资产的减值评估流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内部控
制有效性;

   (2) 将新锦动力在现金流模型中采用的未来原油价格与知名机构公布的原油
预测价格进行比较。

   (3) 将现金流模型中采用的未来原油产量与第三方储量专家出具的原油储量
评估报告中的相关未来产量进行比对。

   (4) 选取了现金流模型中的其他关键数据,价格和产量,并将其与历史数据和
油田开发计划进行比较。

   (5) 评估了现金流模型编制方法的恰当性,并测试了其数据计算的准确性。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实地查看了油田区块石油开采情况;

    (2)获取并复核油气资产期末公允价值的测算表。

    3、审计结论

    通过对油气资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能够合理保
证公司报告期末油气资产的准确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近三年油气资产测试各项假设、参数和指标选取除预计
石油销售价格、以及未来开采量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外,其他不存在重大
差异;报告期对油气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合理、充分的,不存在不当会计处理
调节利润的情形。

   十、问题 10.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因购置、在建工程转入增加固定资产
原值 2,910.34 万元;因处置或报废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10,067.48 万元,累
计折旧 7,759.98 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795.58 元。

                                   11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请你公司:
      (1)结合当前产能利用情况,列示报告期增加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交易对方、定价依据、
款项支付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
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列示说明公司处置或报废各类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
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折旧、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等,以及处置或报废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定价依据、处置
款项收回等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
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1)结合当前产能利用情况,列示报告期增加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交易对方、定价依据、
款项支付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
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 2023 年固定资产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房屋及
    项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建筑物

    购置                     -      1,087.10           269.44             271.12           1,627.66

在建工程转入            935.73        217.82                 -              54.64          1,208.19

    其他                 37.58         36.32                 -               0.58               74.49

    合计                973.32      1,341.24           269.44             326.35           2,910.34




     注:其他系汇率变动导致。
                                            11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一)新增房屋及建筑物

    随着境内外市场开拓力度加大,新锦化机业务增加,订单增加,产能逐渐饱
和。新锦化机 2019 年至 2022 年的平均产能约为 20 套成套压缩机组;2023 年实
现销售汽轮机 11 台、压缩机组 20 台。为了增加公司产能,新锦化机自建数控厂
房、组装车间和物料车间等房屋及建筑物 935.73 万元,相关建造款项均已支付。

    (二)新增机器设备

                                新增主要机器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获取来   用                                                  款项支付情
资产的名称   金额                           交易对方               定价依据
                        源     途                                                       况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95.58    购置          杭州友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69.78    购置          沈阳岐铄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数控车床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37.38    购置          辽宁金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28.76    购置          沈阳岐铄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214.75    购置            友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92.92    购置          杭州友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剩余 10%质
 加工中心     84.69    购置         成都科锐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产                                     确定         保金未支付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剩余 10%质
              76.99    购置         四川聚安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产                                     确定         保金未支付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66.81    购置          沈阳鸿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12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获取来     用                                                         款项支付情
资产的名称      金额                                 交易对方                   定价依据
                            源       途                                                             况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剩余 10%质
                56.64      购置           成都科锐华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产                                           确定          保金未支付

燃气轮机试                           测                                          不适用
               200.56      自建                       不适用                                      已支付
   验台                              试

                                     测       OILWAY PRESSURE                根据市场价协商
转子测量臂     155.96      购置                                                                   已支付
                                     绘           CONTROL INC                     确定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镗床         73.89      购置            辽宁金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已支付
                                     产                                           确定

三坐标测量                           检                                      根据市场价协商    已支付 16.69
                29.54      购置             四川森核晶科技有限公司
    机                               测                                           确定              万

                           购置/     生                                      根据市场价协商
   其他         20.67                                                                             已支付
                           自建      产                                           确定

   合计        1,304.
                     92


    为持续提高高端装备制造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推进装备制
造的高端化、智能化,增强公司产品的制造能力,公司不断更新引进先进的机器
设备,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智能数控设备投入、提升数字化车间建设,以提高智
能化水平。

    (三)新增运输设备

                                      新增主要运输设备情况

                                                                                               单位:万元




资产的                                                                                            款项支付
             金额         获取来源         用途                 交易对方           定价依据
 名称                                                                                               情况

                                                           北京市茂源旧机动车     根据市场价
 客车        45.80          购置          生产经营                                                 已支付
                                                              经纪有限公司        格协商确定

                                                     12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北京福田汽车股份有
                                                                   根据市场价
         31.52     购置   生产经营         限公司北京欧辉客车                       已支付
                                                                   格协商确定
                                                 分公司

                                           锦州盛龙汽车销售服      根据市场价
         15.28     购置   生产经营                                                  已支付
                                               务有限公司          格协商确定

                                           天津正方宏业国际贸      根据市场价
商务车   99.97     购置   生产经营                                                  已支付
                                               易有限公司          格协商确定

                                           锦州立达汽车销售服      根据市场价
         36.80     购置   生产经营                                                  已支付
                                               务有限公司          格协商确定

                                           四川东风南方汽车销
                                                                   根据市场价
 轿车    19.15     购置   生产经营         售服务有限公司成华                       已支付
                                                                   格协商确定
                                                 分公司

                                           成都启阳嘉航汽车销      根据市场价
         17.48     购置   生产经营                                                  已支付
                                             售服务有限公司        格协商确定

                                                                   根据市场价
 其他     3.44     购置   生产经营                                                  已支付
                                                                   格协商确定

 合计    269.44


    因经营需要,报告期公司购置汽车七辆,用于业务推广、商务活动、公务出
行、员工班车等。

    (四)新增电子设备及其他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电子设备及其他”326.35 万元,主要是因办公需要购
置的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 271.12 万元,以及网络信息系统建设 54.64 万元。
“电子设备及其他”通过比选、谈判等方式,确定供应商,购置款项均已支付。

    经核实,公司新增固定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
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列示说明公司处置或报废各类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
涉及资产的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折旧、计提减
值准备情况等,以及处置或报废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定价依据、处置
款项收回等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

                                     12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回复:

    公司 2023 年固定资产减少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期末余额         2,253.94      3,497.48            189.66               4,126.41            10,067.49

   累计折旧          463.28       2,676.84            143.38               3,928.46             7,211.96

   减值准备                        795.58                                                       795.58

   账面价值         1,790.66       25.06               46.28                 197.95             2,059.95




    一、处置房屋及建筑物

    报告期内处置 EPT 房产,被处置房产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舒格兰市,房产原值 318.23
万美元。因 EPT 业务收缩不需要使用该房产,并考虑到美国房产的维护保养和税收费用较高,
同时为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处置该房产。

    该房产于 2023 年 7 月处置,处置日已计提折旧 65.41 万美元,账面价值 252.82 万美元。
房产买方为 Soldiers Field Partners, LLC,价格由买卖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谈判确定,最终成交
价 232.50 万美元,处置税费 14.43 万美元,报告期内处置价款已全部收到。

    二、处置或报废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处置或报废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情况
见下表:

                                                                                               单位:万元

      类型           获取来源     用途        期末余额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运输设备           购置      生产经营           189.66         143.38                               46.28


    机器设备           购置      生产经营          3,497.48       2,676.84            795.58            25.06


 电子设备及其他        购置      生产办公          4,126.41       3,928.46                           197.95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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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时间较长,已无法使用或者无法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
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摸排,对已满足报废条件或无法使用
的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进行了清理。

    报告期内处置的运输设备,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处置车辆车龄长,故障多,
需要经常维修,使用成本较高或已无法使用,因此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了处置,处
置价款已收到。

    报告期内处置的机器设备主要为钻井设备,大多购置于 2007 年-2015 年,购
置时间长,部分设备因无法使用已于 2020 和 2021 年计提了减值准备,且公司战
略调整,目前不对外提供钻井工程服务,也不再需要这些设备,因此对可继续使
用的机器设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了处置,对无法使用设备进行了报废处理,处置
价款已收到。

    报告期内处置的电子设备及其他主要为服务器、电脑等,已经提足折旧,大
部分资产购置时间已达到 10 年,有的甚至超过了 20 年,因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
度较快,相关设备已经无法使用或者无法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因此进行了报废
处理,处置价款已收到。

    经核实,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
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回复】

    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评估并测试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
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 对重要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进行抽盘,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状况并
了解其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

   (3) 检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大额支付凭证,以及固定资产减少凭证;

   (4) 对主要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购方通过网络公开信息查询工商登记信息,
判断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增加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
                                   12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原因主要是根据公司现有业务已不
再需要使用该资产或资产老旧已无使用价值,公司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具有合理
性,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问题 11.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5,819.59 万
元;报告期内新增“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基地”项目,预算数为 11 亿
元,“项目注释”部分显示前述项目报告期内投入 272.0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
备;“投资状况分析”部分显示前述项目报告期内投入 2,275.04 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基地”报告期内投入的确切
金额,项目的具体用途、开工时间、建设地点、建设及运营主体、资金来源、
预计建设周期、当前建设进展,公司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开展大额在建工程项目
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为建设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公司投入金额合
计 2,275.04 万元,其中购买土地、缴纳契税合计 2,003.04 万元,列示在“项目注
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本期增加金额中;支付设计勘察测绘费、工程管理费
等费用合计 272.00 万元,列示在“项目注释”在建工程中。因此,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相关事项进行列报,该项目报告期内投入的确切金额为 2,275.04 万元。

    二、项目的相关信息

    项目以研发和生产离心式压缩机和工业驱动汽轮机以及特种作业装备为主,
打造公司高端装备制造的第二基地,以满足当前市场需求,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
竞争力和发展后劲,并推动我国能源高端装备事业的发展进程。

    项目建设地点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项目建设及运营主体为恒泰艾普集团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 2023 年 12 月-2026 年 6 月,累计 31 个月。

    目前已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一期 77 亩土地,目前正在办理建设相关手续。

    三、公司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开展大额在建工程项目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建设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基地的主要原因:

    一是高端装备制造板块是公司当前主要业务板块,目前的产能利用率已趋饱
和,随着国内外市场的不断开拓,在手订单大幅增加,公司的产能已严重不足,
亟待扩大产能,同时研发能力也需进一步提升,项目可实现公司高端制造业务生
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二是石家庄 GDP 增速为 6.10%,增速在全国名列前茅,具有较大的经济发
展空间;石家庄拥有循环工业园区,已形成以航空航天、高端装备为代表的特色
产业集群,可与公司形成产业协同效应;石家庄高校较多,科研实力较强,有大
批高素质的产业工人,可为公司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项目将借助石家庄打造装
备制造产业集群的政策优势及省会的地理位置优势,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以前沿
的制造能力推动公司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经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经济可行,可为公司带来更多收入和利润,成
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项目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增加公司价值,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项目己被列为河北省重点项目。

    综上所述,公司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开展此项目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会计师回复】

    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获取检查该项目的备案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 检查土地出让合同以及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支出凭证;

    (3) 检查在建工程相关采购合同以及支出凭证;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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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在建工程进行盘点,了解工程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等;

       (5) 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列报和披露情况。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持续亏损的情况下开展大额在建工程项目投资的原
因主要是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情况公司现有产能有限,需要扩大产能以满足
在手订单的交付需求。公司开展大额在建工程项目投资具有合理性。

      十二、问题 12.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30,281.42 万元,
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79.65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各类存货的构成明细、库龄、存放状况、是否与在手订单对
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
       (2)结合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售价与成
本价格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报告期
及以前期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能够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
量。

       【公司回复】

      (1)说明公司各类存货的构成明细、库龄、存放状况、是否与在手订单对
应,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

       公司回复:

       一、公司各类存货的构成明细、库龄、存放状况、是否与在手订单对应情
况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分类           主要内容         账面价值      库龄      是否与在手订单对应      存放状态

                                       1,882.72   1 年以内
            铸锻件类、阀门阀体类、                                                  在库房中由
 原材料                                                      1,558.01 万元有订单
            发电机、油泵、电线、汽      355.27     1-2 年                           保 管员 保



                                           12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分类               主要内容         账面价值      库龄      是否与在手订单对应      存放状态

           缸、滑环、钢管、钢板、         93.65     2-3 年                          管,存货状
           接头、螺栓、法兰等                                                       态良好
                                         605.39    3 年以上

                       小计             2,937.03

                                       22,174.85   1 年以内

           压缩机、转子备件、缸体、
                                          64.07     1-2 年
           冷却器、机组维修、发电
 在产品                                  661.03     2-3 年            是
           机组、油站、特种车辆等

                                         485.84    3 年以上

                       小计            23,385.80

                                         366.37    1 年以内

           测井车、阀门、换热管、
                                         179.71     1-2 年
           球阀、闸阀、管材类、软
库存商品                                  12.71     2-3 年     398.15 万元有订单
           件等

                                         407.22    3 年以上

                       小计              966.00

           刀片、铣刀、钻头、夹套、
周转材料                                  50.79    1 年以内           否
           螺纹环规等

发出商品   滚筒、撬                       61.74    1 年以内           是             待安装调试

                                         823.42    1 年以内


合同履约   尚未完工的技术服务项目        480.93     1-2 年
                                                                      是               不适用
  成本                                   298.10     2-3 年

                       小计             1,602.45

              合计                     29,003.81


    公司存货主要为在产品和原材料,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产品为定制化产品,采
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生产和采购模式,因此在产品和大部分原材料
均有在手订单对应。

    合同履约成本为正在进行的技术服务及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均有在手订单对
                                            12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应且项目正常开展,因项目尚未竣工验收,没有达到结算条件从而未结转至成本。

     库存商品中,库龄在 1-2 年的外购 GeoCyber3.5 软件暂无订单,尚未售出,
但仍有销售市场;库龄在 3 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是 RRTL 的管材,主要用于钻
井、固井,因此无在手订单对应。

     二、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

     (一)高端装备制造板块

     报告期末,新锦化机和可比公司存货余额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新锦化机               陕鼓动力                 开山股份                  杭氧股份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862.41     7.25%    14,228.36       5.90%    57,815.21    40.39%       27,304.46    10.43%


 在产品    23,539.16    91.63%    69,481.56    28.80%      22,764.19    15.90%      5,1,401.42    19.63%


库存商品     238.14      0.93%   157,500.34    65.28%      59,967.84    41.89%     183,192.46     69.94%

  其他        50.79      0.20%       58.85        0.02%     2,605.43       1.82%

  总计     25,690.50   100.00%   241,269.11   100.00%     143,152.67   100.00%     261,898.34        100%


     公司期末存货主要为高端装备制造板块新锦化机和新赛浦的存货,其中新锦
化机的“以产定购”的模式,期末主要存货为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均有
在手订单对应,其中在产品和库存商品占比为 92.55%。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也
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构成且金额较大。

     新锦化机生产上按照“以销定产”,因此期末库存商品只有阀门和换热管等
备件的成品,期末没有整机的库存;新锦化机与同行业产品类型相近的上市公司
相比生产规模较小。因此,业务规模不同导致库存商品占比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
异。

     因此,公司高端装备制造板块的存货情况,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

     (二)能源及能源服务板块
                                                  12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为未完结的技术服务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完
成的技术服务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应计入合同履约成本。公司期末合同履约成本主
要为博达瑞恒、川油设计未完结项目已发生的成本,均有在手订单对应。因此,
公司合同履约成本的情况,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情况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

   (2)结合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售价与成
本价格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因素,说明公司报告期
及以前期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能够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
量。

    公司回复:

    一、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变化、产品定价模式、售价与成本价
格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一)市场环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变化

    公司聚焦于绿电和绿色化工,在保有传统业务的同时,努力开拓绿色业务的
亿万级别的市场。国内制造业正处于持续的转型升级时期,先后出台多项重要政
策指导文件,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成为制造业强国,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和
绿色化。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趋势下,能源化工企业对其现有生产设备的绿色节
能改造势在必行,这也为装备制造业的绿色发展带来广阔空间。

    顺应地缘政治的影响和全球化变局带来产业链重构,公司布局全球,积极拓
展中东、中亚、非洲、东南亚、中美洲等国际市场,以一次能源石油、天然气为
核心载体的业务将会快速发展,公司将会迎来较好的行业周期,取得经营新发展。

    经过多年的成长与发展,公司构建了以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为中心,与能源及
能源服务业务互相融合、互为一体的业务格局。公司锚定高端装备制造,积极拓
展国内国外双市场,营收快速增长;加快第二生产制造基地建设,以扩大生产规
模,为品牌发展赋能蓄力;公司重视研发,部分技术创新及产品应用处于行业领
先地位,具有雄厚的行业优势,公司在绿色能源、储能方面的业务能力通过订单
                                  13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不断被证实。

     (二)产品定价模式

     产品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导向方式,根据客户需求,预估成本并附加行业合理
利润,通过合同谈判、比选、招投标等方式确定产品价格。

     (三)售价与成本价格变动

     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提供的产品是非标准、定制化的,最终定价受产品型
号、用料、性能等多项参数影响,因此产品售价有所不同;“以销定产”、“以
产定购”的经营模式使得物料及供应商的选择受到客户需求影响,因此产品成本
也有所不同。

     能源服务业务提供的服务亦是非标准、定制化的,每项服务的售价因客户需
求不同而不同;根据客户需求,项目配备的人员等级、数量不同,所用工时不同,
因此每项服务的成本有所不同。

     RRTL 石油销售价格受国际原油价格变动的影响而变动,主要生产成本、石
油开采相关税费和油气资产折旧等随产量、售价的变化而变化。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新锦动力                   陕鼓动力                 开山股份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2 年       2023 年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3.30%       4.22%          6.39%       6.70%        4.57%         6.20%


     2022 年和 2023 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比例分别为 3.3%和 4.22%,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基本一致但处于偏低的水平。

     二、公司报告期及以前期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能够
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

     公司按照存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一)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原则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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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为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
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
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
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
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2、合同履约成本,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的,超出
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一是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
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是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企业应当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
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按照前述原
则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

    (二)可变现净值具体确定过程以及期末减值情况的判断

    1、原材料

    (1)报告期原材料主要为汽缸、油泵、法兰、阀门等,通过商务询价确定
的可变现净现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2022 年,金陵能源部分阀体及法兰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后续不再具有
生产需求,通过商务询价确定该部分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67.13 万元,该部分原材料于报告期处理完毕。

    2、在产品主要为在产的压缩机组及备件、机组维修和特种车辆,有对应的
在手订单,均为未完工待交付的产品。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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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大部分在产品处于正常流转状态,未出现减值迹象,不需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新锦化机有一笔订单因客户违约,终止生产,虽已通过诉讼索
赔且胜诉,但客户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与该笔订单对应的在产品通过商务询价确
定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29.12 万元。

    (2)2022 年,在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

    (1)报告期,金陵能源离心机产品通过商务询价,未找到相应的市场需求
数据且无客户需求,因此按直接出售材料确定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0.53 万元;其他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新赛浦个别预投定制产品因客户变故,无法按计划销售给原客户,2019
和 2020 年共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07.58 万元;金陵能源部分阀门类产品已不符
合市场需求,2022 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2.19 万元。

    4、公司其他存货均处于正常流转状态,与履约成本相关的项目有对应的合
同,均正常开展,不存在滞销情形,未出现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有明确的原则,测试过程中,根据存
货构成情况具体进行分析准确确定可变现净值,因此,报告期及以前期间存货跌
价准备计提合理、充分,能够充分反映存货整体质量。

    【会计师回复】

    “针对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说明如下:

    1、针对存货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评估有关存货成本、采购与付款以及存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 执行存货监盘程序,关注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3) 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
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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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
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5)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
合理性;

   (6)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7) 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降、
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
可变现净值;

   (8)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 获取并检查采购业务合同、材料入库单、供应商付款单等,并记账凭证核
对一致;

   (2) 获取并复核公司的成本计算表;

   (3) 获取并复核存货期末可回收金额的管理层计算表;

   (4) 获取期末存货的盘点表,并对部分存货抽样盘点。

    3、审计结论

    通过对存货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能够合理保证公
司报告期末存货的准确性。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存货主要为新锦化的在产品与在手订单对应,符合
行业惯例和公司实际;公司报告期以及近两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合理充分的,
能够充分反应存货整体质量。

   十三、问题 13.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 29,587.02 万
元,计提减值准备 2,100.00 万元;其中,投资北京易丰恒泰智能制造产业并购
基金(有限合伙)、成都欧美克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衢州河泰清洁能源投资合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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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有限合伙)、Spartek Systems Inc.的期末余额分别为 10,973.26 万
元、7,306.45 万元、6,609.63 万元、4,026.50 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被投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及趋势、市场地位、竞争格局、主
营业务开展、主要客户、主要财务数据等情况;
    (2)说明公司对上述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过程,并结合对上述问题(1)
的回复,说明公司对相关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1)说明上述被投资企业所属行业发展及趋势、市场地位、竞争格局、主
营业务开展、主要客户、主要财务数据等情况;

    公司回复:

    一、易丰恒泰基金

    2019 年,为进一步加快公司高端智能制造业务板块的发展,公司作为基石
出资人发起设立易丰恒泰基金,易丰恒泰基金的主营业务为投资智能制造系统与
服务,持有新锦化机 13.04%股权是其唯一的投资。2020 年 12 月,易丰恒泰基金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基金计划未来不再进行项目投资。

    易丰恒泰基金 2023 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 0.53 万元,总资产 18,366.43
万元,净资产 18,356.43 万元。

    二、欧美克

    欧美克所属行业为“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B1120)”,主要业务为
销售固井添加剂产品并附带提供固井工程施工及水泥浆技术服务。欧美克为高新
技术企业,2022年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欧美克一直致力于石油工程技术开发研究,固井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和销售,
并提供专业化的现场工程技术服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和业内良好口碑。
同时,公司结合项目实践,研发形成了深井复合高强低密度水泥体系等多项自身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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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技术,向国内各大油气田提供了数百次固井工程施工及水泥浆技术服务,满
足了油气田公司在较复杂环境下的油气田钻井要求。公司主要客户来自于中石油、
中石化下属近20家国有企业。公司采取区域型的销售管理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
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构筑了覆盖全国主要地区的销售网络。

    欧美克 2023 年营业收入 13,527.94 万元,归母净利润 684.37 万元,总资产
23,056.22 万元,归母净资产 16,447.18 万元。

    三、衢州河泰清洁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衢州河泰”)

    衢州河泰为 2018 年由新锦动力全资子公司西藏投资与其他合伙人出资组建,
经营范围为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实际经营业务为向瓜州成宇增资用于兰炭炉尾气
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瓜州成宇项目”)。兰炭炉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是彼时
公司工程技术业务板块在能源环保领域的一大布局项目,但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
化及公司债务等原因,该项目建设自 2019 年开始陆续暂停,瓜州成宇项目未实
际启动。

    衢州河泰 2023 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0.58 万元,总资产 8,059.66 万元,
净资产 8,059.21 万元。

    四、Spartek Systems Inc.(以下简称“Spartek”)

    Spartek 是一家加拿大公司,所属行业为油服行业,研发、生产、销售、租
赁石油勘探开发生产测试、测井和油藏监测仪器,产品包括石英压力计、蓝宝石
压力计、井口压力记录仪、多周期关闭工具、生产测井工具、套管检测工具、井
下永久监测系统以及地表数据采集记录仪。同时,该公司还是一家拥有 30 多年
的经验的独立软件供应商,为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提供可靠及高度扩展性的软件应
用程序。

    Spartek 的目标市场是油气勘探开发上游的生产测试、测井、完井设备细分
市场,市场规模巨大。Spartek 的用户包括哈里伯顿、贝克 Atlas、斯伦贝谢、BP、
壳牌等多家跨国石油公司及油服公司,销售渠道覆盖北美、南美、欧洲、中东和
亚太地区。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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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artek2023 年营业收入 10,156.93 万元,归母净利润 154.86 万元,总资产
18,562.79 万元,归母净资产 16,129.65 万元。

   (2)说明公司对上述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过程,并结合对上述问题(1)
的回复,说明公司对相关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
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一、上述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过程

   (一)初始计量

    1、2019 年,公司作为基石出资人发起设立易丰恒泰并以货币方式出资 9,996
万元,初始投资成本为 9,996 万元。

    2、2013 年,公司子公司西油联合以货币方式购买欧美克部分股东的股权并
对其进行增资,从而持有欧美克 51%的股权并纳入合并范围。2017 年,西油联
合转让其持有的欧美克 6%的股权,剩余 45%股权的公允价值经评估为 22,115 万
元,因此公司以 22,115 万元作为其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3、2018 年,公司以货币方式向衢州河泰出资 5,000 万元,初始投资成本为
5,000 万元。

    4、2012 年,公司以 800 万美元的价格购买 Spartek 公司部分股东的股权,
初始投资成本为 800 万美元。

   (二)后续计量

    1、2020 年,公司回购重庆盛世份额,转让价款为 6,546.00 万元,回购产促
中心份额,转让价款为 4,444.00 万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0,990.00 万元。
同年,为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易丰恒泰按各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出资返还,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90.00 万元。至此,公司对易丰恒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19,996.00 万元。自 2019 年发起设立易丰恒泰以来,根据易丰恒泰的净利润及持
股比例计算并累计确认投资收益-512.22 万元。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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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8 年,西油联合通过二级市场出售其持有的欧美克 12 万股股票,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88.74 万元。至此,公司对欧美克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21,926.26 万元。自 2017 年丧失控制权以来,公司根据欧美克净利润及持股比例
计算并累计确认投资收益 2,888.07 万元。欧美克于 2017 年、2019 年、2022 年及
2023 年累计分红并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3,541.01 万元。

    3、由于瓜州成宇项目未实际启动,2022 年,衢州河泰合伙人北京中关村永
丰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回购其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000.00
万元。至此,公司对衢州河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 7,000.00 万元。自 2018 年
投资衢州河泰以来,公司根据衢州河泰的净利润及持股比例计算并累计确认投资
收益-75.95 万元。

    4、自 2012 年投资 Spartek 以来,公司根据 Spartek 的净利润及持股比例计算
并累计确认投资收益 1,846.73 万元。

    二、公司对相关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
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每年末对金额重大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确定其减值准备金额。
其中,公司对易丰恒泰累计确认减值准备 8,510.52 万元,对欧美克累计确认减值
准备 13,943.46 万元,对衢州河泰累计确认减值准备 314.42 万元,对 Spartek 累
计确认减值准备 3,933.70 万元。

   (一)易丰恒泰基金

    易丰恒泰基金持有新锦化机 13.04%的股权,所持新锦化机股权是易丰恒泰
基金的主要资产。结合公司对新锦化机的商誉评估情况,经分析测算,2020 年
对易丰恒泰基金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6,159.85 万元,2021 年对易丰恒泰
基金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350.67 万元。2023 年,新锦化机商誉未发生
减值,经测算,公司对易丰恒泰基金的长期股权投资亦未发生减值。

   (二)欧美克

    公司每年末对欧美克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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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17 年对欧美克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4,834.17 万元,2019 年对
欧美克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8,807.75 万元,2023 年对欧美克的长期股
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01.54 万元。

   (三)衢州河泰

    衢州河泰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恒泰所投资的项目,公司每年末对西藏恒泰
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并延伸至衢州河泰。经测试,2023 年公司对衢
州河泰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314.42 万元。

   (四)Spartek

    公司每年末对 Spartek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减值测试。经测
试,2020 年对 Spartek 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2,562.50 万元,2021 年对
Spartek 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308.26 万元,因汇率变动导致 2023 年末
减值准备余额为 3,933.70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对上述相关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是谨慎、充分
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会计师回复】

    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及有关资料,核实公司在联营企业中的
股权比例及收益分配比例;

   (2) 获取相关联营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核投资收益计算是否正确;

   (3)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4) 获取并复核管理层评价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所依据的资料,考虑管
理层评价减值迹象存在的恰当性和完整性;

   (5) 评估外部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客观性以及专业胜任能力,取得外部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并进行复核;

   (6) 重新计算投资收益,并与管理层的计算进行核对,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以及减值损失涉及的会计处理恰当性;
                                   13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相
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十四、问题 14.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 8,254.71 万元,
主要为并购新锦化形成的商誉,报告期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在资产组账面
价值为 12,390.79 万元。相关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与 2022 年度差异较
大。
    请你公司:
    (1)结合近三年新锦化主要经营财务数据、产品单价、成本变动、各年度
在手订单情况、行业发展变化等情况,量化说明近三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各
项假设、参数和指标选取是否合理审慎,相关假设、参数和指标与当期及预测
期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存在差异;
    (2)详细说明相关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与 2022 年度差异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对上述问题(1)(2)的回复,说明公司报告期及前期商誉减值
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公司回复】

    一、结合近三年新锦化主要经营财务数据、产品单价、成本变动、各年度

在手订单情况、行业发展变化等情况,量化说明近三年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各

项假设、参数和指标选取是否合理审慎

       (一)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各项假设、参数和指标选取情况

    1、估值方法

    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等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即:

    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Max(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
额,资产组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

    2、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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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所在行业的发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取 5 年作为资产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详细预测期,此后为永续预测期,在此阶段中,保持稳定的收益
水平。

    3、收益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2021 年:新锦化机在手订单充裕,公司业务情况较好。2021 年行业将逐渐
复苏,预计经过未来 2-3 年时间,销售收入能恢复至 2018 年、2019 年水平,由
于主营业务产能仍有富余量,市场需求总体呈上升趋势,产品的销售量在以后年
度将维持在 10%左右的增量。

    2022 年:新锦化机生产、销售情况较好。2022 年行业逐渐复苏,部分受国
内经济形势影响暂停的项目重启,总体略有增长,基本恢复到 2019 年以前的水
平。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推动下,工业快速发展,作为通用设备的压缩机,下游
应用行业广泛,应用量大。由于主营业务产能仍有富余量,市场需求总体呈上升
态势,以后年度销售收入将维持在 10.50%的增量。

    2023 年:新锦化机生产、销售情况较好,2023 年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随
着“低碳节能”时代的到来,工业发展势头持续向好,新锦化机在掌握核心技术
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一带一路”为进军国际市场带来发展机遇,主
营业务增长空间广阔。市场需求总体呈上升态势,以后年度销售收入增长率约为
15%、10%、5%。

    (2)营业成本预测

    2021 年-2023 年:根据历史财务资料,新锦化机毛利水平正常。未来预测中
按照单位变动成本维持不变(其中单位直接人工增长率按薪酬规划进行预测),
原材料及制造费用总量按比例增长的原则进行预测。

    (3)税金及附加预测

    2021 年-2023 年:税金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新锦化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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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按流转税的 7%、3%和 2%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按
房产账面原值 7 折后的 1.2%缴纳房产税。

    (4)销售费用预测

    2021 年-2023 年:对销售费用的预测建立在历史年度数据的基础上,对未来
年度的销售费用按照明细确定不同的增长率,其余项目按占营业收入等比例考虑。

    (5)管理费用预测

    2021 年-2023 年:对管理费用的预测建立在历史年度数据的基础上,未来年
度费用考虑一定的同比增长率或按历史平均占比进行预测;折旧摊销、费用摊销
及诉讼费等按准则要求在不考虑扩大投资的情况下等同于上一年度的数值。

    (6)研发费用预测

    2021 年-2023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
于 3%”。根据新锦化机的实际情况,研发费用按照销售收入 3%进行预测。

    (7)财务费用预测

    2021 年-2023 年:根据资产组长短期借款情况,按照实际利率水平,综合预
测未来利息费用。

    (8)折旧及摊销预测

    2021 年-2023 年: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电子设备与运输设备。按照
含商誉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执行的折旧政策,以基准日经审计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预计使用期限、折旧率等为基础,估算未来经营期的折旧额。

    摊销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及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和长期待
摊费用按照摊销年限直线法摊销。

    (9)营运资金的预测

    2021 年-2023 年:营运资金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正常经营所需保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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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的现金、存货、提供他人的商业信用等而占用的现金;同时,在经济活动中,
获取商业信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估算营运资金原则上只需考虑正
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其中:

    营运资金=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

    根据主营业务的历史经营的资产和损益、收入和成本费用的统计分析以及对
未来经营期内各年度收入与成本的估算结果,按照上述定义,可得到未来经营期
内各年度的最低现金保有量、存货、应收款项以及应付款项等及其营运资金增加
额。

    (10)资本性支出预测

    2021 年-2023 年:资本性支出是为了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可以正常发展的情况
下,企业每年需要进行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资产正常更新支出及新增投资支
出。

    (11)折现率的确定

    由于新锦化机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无法从市场获得。因此采用选取对比
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主营业务资产组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β
(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以及目标资本结
构估算主营业务资产组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2021 年:折现率(WACC)为 9.41%。

    2022 年:折现率(WACC)为 8.83%。

       2023 年:折现率(WACC)为 8.21%。

       (二)相关假设、参数和指标与当期及预测期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存
在差异
                                   14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近三年关键参数情况表

                                                                                         单位:万元

测试年度   关键参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1 年               25,000.00   27,660.00   30,605.40   33,867.02   37,479.02

2022 年    营业收入               33,000.00   36,451.80   40,264.72   44,476.54   49,129.00

2023 年                                       40,030.00   46,030.00   50,630.00   55,690.00   58,473.00

2021 年                 26.18%      26.49%      30.36%      31.21%      31.48%

2022 年     毛利率                  21.70%      24.10%      26.58%      29.12%      31.43%

2023 年                                         24.46%      25.46%      26.46%      27.46%      28.96%

2021 年                2,116.60    2,551.11    3,969.82    4,783.54    5,530.92

2022 年     净利润                 2,261.42    3,372.00    4,786.31    6,474.35    8,394.39

2023 年                                        3,809.89    5,016.66    6,145.20    7,440.00    8,647.32


     1、营业收入

     近三年,公司对于以后年度营业收入的预测金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 2021
年美伊关系持续恶化,全球经济形势等不利因素,对新锦化机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022 年,行业逐渐复苏,市场需求增加,企业取得的订单增加,收入增加。2023
年,随着国家能源结构转型,新锦化机依靠自身技术优势未来发展向好,在手订
单充裕,收入大幅增长。

     新锦化机 2022 年、2023 年实际营业收入分别为 30,894.82 万元、50,844.81
万元。

     2021 年预测的 2022 年和 2023 年收入,2022 年预测的 2023 年收入均已实现,
且实际收入增长率高于预测水平,相关收入预测较为谨慎。

     2、毛利率

     新锦化机 2022 年、2023 年实际毛利率分别为 22.33%、23.26%。

     2022 年和 2023 年实际毛利率略低于 2021 年的预测,主要因钢板、钢管、
                                                14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缸体、主轴材料等原材料和设备价格较 2021 年度预测时有所上升,且存在为获
取订单降低合同价格的情况。考虑到 2021 年的预测未能实现的实际情况,2022
年和 2023 年在进行成本预测时更为审慎。

    2022 年预测的 2023 年毛利率实现了。

    3、净利润

    新锦化机 2022 年、2023 年实际净利润分别为 3,133.75 万元、4,362.37 万元
(为剔除分摊的集团管理费后的金额)。

    2021 年预测的 2022 年及 2023 年净利润、2022 年预测的 2023 年净利润均已
实现,且实际净利润水平均高于预测水平,相关预测较为谨慎。

    综上所述,除 2021 年预测的毛利率指标未实现外,其他预测指标均已实现,
相关假设、参数和指标与当期及预测期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基本不存在差异。

   (2)详细说明相关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与 2022 年度差异较大的原
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一、资产组认定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商誉(100%)              合计

  2022              10,802.13        2,817.08           8,377.82              21,997.03

  2023               9,659.08        2,731.71           8,377.82              20,768.61


    新锦化机 2023 年固定资产减少系计提折旧导致,其他资产变化不大。

    二、关键假设和方法变动情况

    2023 年度减值测算采用的关键假设及估值方法与 2022 年度一致。

    三、关键参数变动情况


                                       14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新锦化机近两年减值测试主要参数统计表

                                                                                     单位:万元

测试年度    关键参数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2 年                    33,000.00   36,451.80   40,264.72   44,476.54   49,129.00
            营业收入
2023 年                                40,030.00   46,030.00   50,630.00   55,690.00    58,473.00

2022 年                      21.70%      24.10%      26.58%      29.12%      31.43%
             毛利率
2023 年                                  24.46%      25.46%      26.46%      27.46%       28.96%

2022 年    折现率 WACC        8.83%

2023 年    折现率 WACC                    8.21%


     (一)营业收入

     2023 年度对于以后年度营业收入的预测金额,与 2022 年相比有所增加,主
要因在国家能源结构转型的战略背景下,压缩机行业获得了更多技术发展和市场
开拓机遇,新锦化机依靠自身技术优势未来发展向好;另外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
场,在手订单充裕,收入大幅增长。

     (二)毛利率

     2023 年度预测毛利率与 2022 年度基本持平,未来行业竞争趋于平稳、收入
恢复增长,透平机械制造为重资产投入行业,随着销量增长会摊薄成本,因此未
来预测的毛利逐步转升,逐渐向行业平均水平靠拢。

     (三)折现率

     2023 年折现率与 2022 年相比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无风险报酬率及企
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发生变化导致。

     综上所述,对新锦化机商誉减值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与 2022 年度存在差异
具有合理性。

   (3)结合对上述问题(1)(2)的回复,说明公司报告期及前期商誉减值
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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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回复: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及以前年度的评估过程符合评估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相关参数的取值有充分、恰当的证据支持,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
理,不存在通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针对商誉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说明如下:

    1、针对商誉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

   (1) 了解、评估并测试与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
和执行,并测试内部控制有效性;

   (2) 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 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复核了估值报告中的估值范围、估值假设、估
值方法和估值结论,审慎评价了管理层长期股权投资及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结果
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好的任何迹象。在复核估值报告时,我们关注
以下内容:(1)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公司的历史收入增长率以及行业历史数
据进行比较;(2)评估后续预测期增长率合理性;(3)通过对比上一年度的预
测和本年度的业绩进行追溯性审核,以评估管理层预测过程的可靠性和历史准确
性等;

   (4) 检查商誉相关披露是否适当。

    2、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

    (1)商誉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评估相关的评估机构和评估师的资质证书及其
简介,以评价评估机构及评估师的胜任能力;

    (2)商誉资产组可回收金额的评估报告。

    3、审计结论

    通过对商誉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能够合理保证公
司报告期末商誉的准确性。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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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新锦化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相关假设、参数和指标与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选取合理审慎;2023 年新锦化商誉减值
   测试选取的关键参数与 2022 年度的差异主要是市场环境变动导致折现率变化,
   以及新锦化经营向好预测收入及毛利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修正,参数变动具
   有合理性;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公司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充分,不存在通
   过不当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十五、问题 15.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
   7,863.84 万元,较 2022 年增长 17.36%。
           请你公司:
           (1)说明近两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属于自产还是外购产品经销业务供应商,以及前五大供
   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利益安排;
           (2)说明公司与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采购内容、
   定价模式、款项支付周期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1)说明近两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属于自产还是外购产品经销业务供应商,以及前五大供
   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一、近两年前五大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2023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自产或外购产品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销业务供应商


供应商一                  2018 年     500 万元            杨*                外购产品经销



                                           148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自产或外购产品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经销业务供应商

                                                             SMITHS GROUP
供应商二                  2007 年    1,346.4579 万美元         HOLDINGS                    自产
                                                          NETHERLANDS B.V.


供应商三                  2007 年       1,800 万元                郭*先               外购产品经销


供应商四                  2011 年    25,627.1295 万元          上海国资委                  自产

                                                           Rafael Shir Nabi/ Shir

供应商五                  2012 年         不适用           Affron Nabi/ Philmon            自产
                                                                  Morren



           2022 年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自产或外购产品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人             经销业务供应商

供应商一                  2019 年         3,000 万元                张*勇              外购产品经销


供应商二                  2018 年          500 万元                  杨*               外购产品经销


供应商三                  2001 年         1,500 万元                 李*                   自产

                                                           康吉森国际(香港)有
供应商四                  1999 年      45,287.4247 万元                                外购产品经销
                                                                   限公司

                                                            Rafael Shir Nabi/ Shir

供应商五                  2012 年           不适用          Affron Nabi/ Philmon           自产
                                                                   Morren


           经核实,公司近两年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2)说明公司与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采购内容、
   定价模式、款项支付周期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149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一、公司与近两年前五名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采购内容、定价
模式、款项支付周期等情况

     2023 年前五大供应商合作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         采购内容    定价模式       款项支付周期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一           合格供应商,自 2018 年开始    控制系统     合同约定
                                                                          批付款
                   合作至今。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干气密封及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二           合格供应商,自 2010 年开始                 合同约定
                                                 盘站                     批付款
                   合作至今。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货到付清全部货
供应商三           合格供应商,自 2014 年开始    不锈钢管     合同约定
                                                                          款
                   合作至今。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空气冷却凝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四           合格供应商,自 2022 年开始                 合同约定
                                                 气器                     批付款
                   合作至今。

                   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和考核
                                                 原油开采及
供应商五           后,确定为公司供应商,自                   合同约定    按月结算并支付
                                                 钻井服务
                   2021 年 10 月开始合作至今。



     2022 年前五大供应商合作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        采购内容    定价模式       款项支付周期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探头、延伸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一            合格供应商,自 2019 年开始   电缆、前置   合同约定
                                                                           批付款
                    合作至今。                   器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二            合格供应商,自 2018 年开始   控制系统     合同约定
                                                                           批付款
                    合作至今。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三                                         主轴、叶轮   合同约定
                    合格供应商,自 2018 年开始                             批付款



                                         150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供应商名称           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         采购内容    定价模式       款项支付周期


                          合作至今。


                          经比价及考核后,确定为公司
                                                        控制系统硬                根据合同约定分
供应商四                  合格供应商,自 2019 年开始                 合同约定
                                                        件                        批付款
                          合作至今。

                          通过对供应商的评价和考核
                                                        原油开采及
供应商五                  后,确定为公司供应商,自                   合同约定     按月结算并支付
                                                        钻井服务
                          2021 年 10 月开始合作至今。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比情况如下:

序     公司简称   2022 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年度采购总    2023 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占年度采购总额比
号                              额比例                                      例


1      陕鼓动力                  18%                                       21%

2      开山股份                  17%                                       13%

3      杭氧股份                  27%                                       26%

     行业平均                    20%                                       20%

     新锦动力                    21%                                       22%


        近两年公司采购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基本一致,处于平均水平。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主要为新锦化机的供应商,新锦化机采购内容主要为设备、
控制系统等配套产品,钢件等原辅材料,采购内容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采购模式方面,新锦化机产品的主要特点是定制性,采用“以销定产”、“以产
定购”的模式,根据销售合同安排生产,制定采购计划,通过招标、比选、议价
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结算方式等,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预付款、
进度款、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与考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
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购模式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采购内容、定价模式、款项
支付周期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151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会计师回复】

    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评估采购与付款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内部
控制有效性;

   (2) 对主要的应付账款检查采购业务合同及记账凭证等文件;

   (3) 通过企查查等网络公开信息查询供应商的股权结构及董监高信息,分析是
否与新锦动力公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4) 对部分供应商期末余额以及本期发生金额进行函证;并对部分供应商进行
访谈了解其交易背景及过程。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近两年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前
五大供应商的业务交易和款项支付等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无重大差异。

   十六、问题 16.年报显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收购河北蕴方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蕴方)100%股权,收购价格为 0 元。收购日至报告期
末河北蕴方的净利润为-1,406.34 万元。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与河北蕴方所处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主要客户,以及河北
蕴方最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公司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收购
河北蕴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说明自收购以来公司与河北蕴方之间的财务往来情况,以及往来款的
具体用途。

    【公司回复】

   (1)结合公司与河北蕴方所处行业发展、市场需求、主要客户,以及河北
蕴方最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公司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收购
河北蕴方的原因及合理性;

                                  152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公司回复:

    河北蕴方成立于 2021 年,至今未实际经营,无客户资源,无营业收入产生。
河北蕴方 2023 年净利润为-1,406.34 元,总资产为 593.66 元,净资产为-1,406.34
元。

    为更好地开展透平机械装备及特种装备制造基地(以下简称“第二制造基地”)
的建设工作,满足第二制造基地工程的建设和运营需求,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管理及工程维修等,也需要储备相应数量的工
程施工管理人员。河北蕴方属于房屋建筑业,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能够为第二制造基地提供部分工程建设和运营服务。河北蕴方暂不对外承接业务,
未来也不会开展房地产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在持续亏损的情况下收购河北蕴方具有合理性。

   (2)说明本次收购的交易对手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分别从郑*言、赵*处收购河北蕴方各 50%股份。经
核实,郑*言、赵*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不存
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说明自收购以来公司与河北蕴方之间的财务往来情况,以及往来款的
具体用途。

    公司回复:

    自收购河北蕴方以来,公司二级子公司新锦动力集团(河北)科技有限公司
向其支付 2,000 元借款,用于日常经营。

    【会计师回复】

    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检查公司收购河北蕴方公司股权的相关协议;通过企查查等网

                                    153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络公开信息查询河北蕴方公司原股东及高管是否与新锦动力公司存在关联方关
系;

    (2)检查河北蕴方公司股权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及备案的公司章程;

    (3)检查河北蕴方公司往来相关凭证。

    经过核查,根据公司提供的交易协议、关联方清单以及公开信息查询,收购
河北蕴方公司的交易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七、17.请你公司结合对上述全部问题的回复,说明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
的净资产是否已实际为负值,并逐项自查是否存在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回复:

    1、公司 2023 年初,归母净资产为 23,501.82 万元。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65,658.0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1.56%,毛利为 13,518.0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 51.81%,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1.39 个百分点,但本报告期因资产减值、
计提债务利息、罚息等原因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 17,477.39 万
元。另外,2023 年 11 月,为有效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
率,公司将向控股股东取得的借款本金中的 9,000 万元转为永续债。综上,2023
年末,公司归母净资产为 14,636.00 万元。

    公司对相关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确认和计量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
并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 9.4 条,上市公
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154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
鉴证报告;

     (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
保且情形严重的;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七)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针对上述规则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
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二)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账户类                          冻结申请人及申请冻结金额
       户名       开户行               账户余额
号                             别                     重庆盛世          凌润公司        北京银行

                工商银行北
     新锦动力
                京自贸试验
1    集团股份                基本户   3,706,115.27   36,295,703.56
                区永丰基地
     有限公司
                支行

                北京银行北
     新锦动力
                京自贸试验
2    集团股份                一般户      8,440.64    36,533,451.66
                区科技创新
     有限公司
                片区支行

     新锦动力
                浙商银行北
3    集团股份                一般户        139.51    36,533,451.66                 -
                京分行
     有限公司




                                           155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新锦动力
                   北京中关村
4    集团股份                          一般户      7,056.59   36,295,703.56                 -
                   银行
     有限公司

     新锦动力
                   建设银行北
5    集团股份                          一般户          3.73   36,295,703.56                 -
                   京上地支行
     有限公司

     新锦动力
                   中国银行北
6    集团股份                          一般户        14.64                -    14,586,231.44
                   京望京支行
     有限公司

     新锦动力
                   中国银行北          一般户
7    集团股份                                    33,240.40                      1,000,000.00    32,743,387.67
                   京上地支行      (美元)
     有限公司

                被冻结账户余额人民币合计数 3,721,770.38 元,美元合计数 USD33,240.40 元


     公司部分银行账号冻结原因为公司债务逾期,债权人申请司法冻结,因集团
本部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业务,各板块业务下沉至各子公司,因此公司部分银
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
                户名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被申请冻结金额
号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建设银行廊坊开发区
1                                                          基本户              71,112.98          220,000.00
     有限公司                   支行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浦发银行廊坊分行营
2                                                          一般户             165,373.62          670,000.00
     有限公司                   业部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一般户
3                                                                              52,662.20          634,688.35
     有限公司                   司廊坊分行营业部          (美元)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4                               农行廊坊开发区支行         一般户              68,846.63          670,000.00
     有限公司

5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农行廊坊开发区支行         一般户              10,135.96           35,000.00

                                                    156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序
            户名                     开户行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被申请冻结金额
号

     有限公司                                        (美元)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中国银行廊坊开发区        一般户
6                                                                    3,200.80        1,084,688.35
     有限公司               支行                     (美元)

     廊坊新赛浦特种装备     中国银行廊坊市广阳
7                                                     一般户         2,574.68          873,160.92
     有限公司               道支行

     河北恒泰新能源装备     中国银行廊坊市开发
8                                                     基本户           279.83          670,000.00
     有限公司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
9                           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        基本户           524.28       22,397,442.07
     坊)有限公司
                            行

     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
10                          沧州银行廊坊分行          一般户           272.25       22,397,442.07
     坊)有限公司

     恒泰艾普环保工程(廊   北京银行自贸试验区
11                                                    一般户           131.93       22,397,442.07
     坊)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片区支行

     恒泰艾普(北京)云技   工商银行北京自贸试
12                                                     基本户    1,580,566.81          724,500.00
     术有限公司             验区永丰基地支行

                                                         USD
            合计                                                 1,889,683.01                      -
                                                     65,998.96


     公司下属子公司银行账户基本户被冻结以新赛浦及其子公司为主,虽对生产
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新赛浦生产经营截至目前正常运行,采购、销售合
同正常执行,为生产经营所准备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其次,销售回款经业务部
门与客户沟通,与部分客户、供应商结算方式可变更成承兑汇票结算,新签署合
同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方式回款,或通过一般结算账户及其他全资子公
司代收;再次,新赛浦等子公司部分业务可转至其下属子公司,由其子公司完成
生产销售。除现被冻结银行账户外,新赛浦其他银行账户仍可正常使用不影响公
司的支付结算业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二款所规定情形。

                                               157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4]D-0154 号


    (三)公司不存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四)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

    (五)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
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
但不存在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

    (七)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股
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获取公司的未审报表;

   (2) 获取公司的诉讼情况统计表、受限资产统计表,通过诉讼文书、判决书以
及向代理律师函证等方式判断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3) 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内容,核对公司的经
营情况是否存在规定的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锦动力归母净资产不为负数;
虽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但是主要子公司依然能正常开展业务,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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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新锦动
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签章页)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 年 5 月 21 日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