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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锦动力:关于接受永续债权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2024-09-25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5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永续债权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锦动力”)控股股东
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晟科技”)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
及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高效运转,增强公司抵抗风
险的能力,坚定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对公司发展的长期支持力度,向公司进
行永续债权投资。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硕晟
科技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的
议案》,并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硕晟科技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2022 年 10 月 9 日,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
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硕晟科技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
充协议(二)》。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签署<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硕
晟科技签署了《永续债权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三)》。
    基于上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接受硕晟科技的永续债权投资金
额为 27,300.00 万元。
    2024 年 9 月 24 日,公司接受上述《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
硕晟科技对公司的第三期永续债权投资,金额为 7,700.00 万元。本次新增永续债
权投资在经审议的永续债权投资额度内,且符合上述《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的安排,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街 16 号 3 层 1 单元 309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莉斐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TLFA0T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教育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李丽萍持股 51%;王莉斐持股 49%。
    硕晟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硕晟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变更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进展事项
    2024 年 9 月 24 日,根据《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
与硕晟科技签署《永续债投资确认函》,硕晟科技对公司进行第三期永续债权投
资,金额为 7,700.00 万元,投资资金发放日期为《永续债投资确认函》签署日。
    本次永续债权交易进展完成后,硕晟科技基于《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项下对公司的永续债权投资资金总额已全部完成。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永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其项下永续债权的投资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本次公司接受硕晟科技第三期永续债投资的投资
资金额为 7,700.00 万元,本次永续债权交易进展完成后,硕晟科技基于《永续债
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对公司的永续债权投资资金总额已全部完成。本
次关联交易实施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增加永续债投资有
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财政部发布的《永续债
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本次永续债权融资作为权益工具计入
其他权益工具。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本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硕晟科技(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
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8,286.50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因向硕晟科技进行借款而发生关联交易,累
计借款金额为 36,091.81 万元,其中 35,000.00 万元转为永续债;目前,借款本息
余额为人民币 1,154.62 万元、永续债本息余额 37,055.39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永
续债权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北京硕晟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永续债投资确认函》;
    3、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永续债投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