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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秀强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12-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或“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对秀强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 154,773,86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为人民币 5.97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999,997.93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合计人民币 9,832,200.3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4,167,797.5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9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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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内容、增加实施地点以及项目延期的公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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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49,691.20         49,600.00
   2       BIPV 玻璃及 BIPV 组件生产线项目    24,817.32         24,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8,500.00         18,000.00
                    合计                      93,008.52         92,400.00

       (二)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
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审议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募集资
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
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较低风
险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等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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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
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相关产品,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和监控失控风险。

       (二)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较低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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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本型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
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
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
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在授权
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
                                     4
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同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人民
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此发表了
同意意见;上述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且确保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运作。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秀强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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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合群                       顾叙嘉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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