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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能东方: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04-13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
                           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曹丽梅、葛磊、李正华的独立
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曹丽梅、葛磊、李正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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