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4-10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 公司”或“节能铁汉”)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节能大 地环 境 修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修复”)72.6024%股权及杭州 普捷 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普捷”,与“大地修复”合称“ 标 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包括中国 节能 环 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 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发 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并 撤回 申 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署相关终止协 议的 议 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 暨 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各相关方签署相关 终止 协 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 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告 编 号:2024-085)。 1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 用指 引 ——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 本 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并在 中国 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发 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 首次披露日(2023 年 9 月 18 日)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2024 年 9 月 19 日)止(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上 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交易对方中的全部自然人;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 人员 ; (六)其他经判断需要确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人员; (七)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 持 2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 期间 , 本次交易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人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海通证券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 如下 : 自查期间累 自查期间累 自查期末结 买卖时间 股票账户 计买入 计卖出 余股数 (股) (股) (股) 海通证券三交易单元 2023 年 9 月 18 日 150,400 150,400 0 (自营) 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 海通证券五交易单元 1,803,000 1,882,700 0 (自营)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海通证券出具的声明的主要内容 如下 : “海通证券的量化投资业务,涉及依据金融工程量化策略 算法 进 行股票买卖。在自查期间内,该等交易均根据策略算法一揽子 同时 买 入多个标的,不涉及人工主观判断,是独立的投资决策行为。 海通证券衍生产品与交易部未参与本次交易的论证和决 策,亦 不 知晓相关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行为与 本次 交 易并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及有关悉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 的人 员 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内,共有 4 名自然人存在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具 体如下: 3 买卖 交易账户成交数量 交易账户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方向 (股) (股) 2023-09- 卖出 -275 341,490,000 20 2023-11- 卖出 -7,098,500 334,391,500 06 2023-11- 卖出 -1,626,000 332,765,500 07 2023-11- 卖出 -10,947,800 321,817,700 27 2023-11- 卖出 -9,000,842 312,816,858 28 2023-11- 卖出 -880,401 311,936,457 29 2023-11- 卖出 -88,568 311,847,889 30 2023-12- 卖出 -7,889 311,840,000 01 2024-02- 卖出 -5,175,000 306,665,000 29 2024-02- 卖出 -4,380,000 302,285,000 29 上市公司 2024-02- 刘水 原联席董 卖出 -39,000,000 263,285,000 29 事长 2024-02- 卖出 -6,800,000 256,485,000 29 2024-02- 卖出 -15,115,000 241,370,000 29 2024-02- 卖出 -7,490,000 233,880,000 29 2024-03- 卖出 -20,000,000 213,880,000 13 2024-03- 卖出 -3,020,000 208,910,000 13 2024-03- 卖出 -1,950,000 211,930,000 13 2024-03- 卖出 -42,540,000 166,370,000 13 2024-03- 卖出 -2,720,000 163,650,000 13 2024-03- 卖出 -7,730,000 155,920,000 13 2024-05- 卖出 -18,000,000 17,000,000 21 4 买卖 交易账户成交数量 交易账户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方向 (股) (股) 交易对手 伍爱 2024-08- 方张文辉 卖出 -166,800 0 民 29 之配偶 上市公司 2024-07- 卖出 -3,450 1,500 张雪 原常务副 02 香 总裁欧阳 2024-07- 买入 800 2,300 雄之母亲 03 2024-07- 买入 400 400 02 上市公司 2024-07- 卖出 -400 0 梁成 原总经理 04 瑜 梁锋之父 2024-08- 买入 200 200 亲 09 2024-08- 卖出 -200 0 13 备注:公司原联席董事长刘水托管在国信证券交易账户结余数量为 155,920,000 股;托管 在海通证券交易账户结余数量为 17,00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 股 票的情况。针对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上述自然人和上市公司出 具情 况 说明和承诺如下: 1、关于上述刘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针对上述刘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上市公司出具的情 况说 明 的主要内容如下: “经本公司了解,刘水在上述核查期间卖出股票的原因均 系其 因 个人债务原因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非其主动的减持 行为 ,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关于上述伍爱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针对上述伍爱民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张文辉出具的声 明与 承 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于本次交易终止事宜协商阶段得知本次交易可能 终止 , 5 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透露本次交易终止的任何信息,亦未以 明示 或 暗示的方式向本人直系亲属做出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指示。 2、本人直系亲属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是本人直系亲属根 据证 券 市场已公开信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节能铁汉股票投 资价 值 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不 存在 利 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及本人直系 亲属 在 核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情况。” 伍爱民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 易终 止 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终止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依 法披 露 前,本人未自本人直系亲属张文辉或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 知情 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 2、上述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已 公开 的 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 在获 取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 息进 行 股票投资的动机。 3、除上述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情形外,本人在核查期间 不存 在 其他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情况。 4、若上述买卖节能铁汉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 证券 主 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核查期间买卖股票 所得 收 益上缴节能铁汉。” 6 3、关于张雪香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针对上述张雪香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欧阳雄出具的声 明与 承 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自节能铁汉离任,上述 交易 发 生自本人离任之后,本人未向直系亲属透露过上市公司本次重 组的 信 息。 2、直系亲属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依赖 于上 市 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 市公 司 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 关联 关 系。 3、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 、 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 不存 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 券主 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直系亲属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 票所 得 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本人及直系亲属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 责任 , 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6、本人及直系亲属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 市公 司 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张雪香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依赖于 上市 公 7 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 公司 投 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 关系。 2、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 露内 幕 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 取或 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 券主 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 得收 益 上缴上市公司。 4、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 本 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5、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 造 成的一切损失。” 4、关于梁成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针对梁成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梁锋出具的声明与承 诺的 主 要内容如下: “1、本人已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自节能铁汉离任,上述 交易 发 生自本人离任之后,本人未向直系亲属透露过上市公司本次重 组的 信 息。 2、直系亲属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依赖 于上 市 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 市公 司 投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 关联 关 系。 8 3、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 交易 、 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 不存 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4、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 券主 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直系亲属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 票所 得 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5、本人及直系亲属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 责任 , 并保证本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 形 。 6、本人及直系亲属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 市公 司 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梁成瑜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系依赖于 上市 公 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上市 公司 投 资价值的认可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 关系。 2、本人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泄 露内 幕 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 取或 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3、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 券主 管 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所 得收 益 上缴上市公司。 4、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并 保证 本 承诺函中所涉及各项承诺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 9 5、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 造 成的一切损失。” 四、自查结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 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自 查期 间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在自查期 间 , 除本自查报告所列情形外,核查范围内其他机构、人员均不存 在买 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在上述主体出具的相关声明与承诺真实 、准确 、 完整的前提下,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不 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幕交 易的 行 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 务人 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 更明 细 清单》; 3、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关于买卖中节能铁汉生态环 境股 份 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及承诺》。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