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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节能铁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2-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铁汉”或“公司”)的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节能铁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07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 11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共计 1,100 万
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08,726.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180352 号”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 110,00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海口市滨江西带状公园二期(江滩
  1                                                  794,707,600            427,262,000
         部分)PPP 项目
  2      临湘市长安文化创意园 PPP 项目               570,000,000            250,000,000
  3      宁海县城市基础设施 PPP 项目                 887,490,000            260,000,000
  4      五华县生态技工教育创业园 PPP 项             275,000,000            150,000,000
       目
合计                                               2,527,197,600    1,087,262,000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
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534,954,040.92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方式   存款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607779089                   活期     432,570,452.41
 圳盐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250100009400000504        活期          77,943.00
 圳园博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
                              337170100100292136          活期     100,200,742.22
 岗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79100078801600000201        活期       2,104,903.29
 司深圳泰然支行
                              合计                                 534,954,040.92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3,400 万
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
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公司拟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
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的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资金周转的需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来计算,每年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 1,655.4 万元。因
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
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暂时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
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同意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3,4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七、中信建投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节能铁汉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侯   顺                    曹东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