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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欣旺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04-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欣旺达”、“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欣
旺达 2023 年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1、证券投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为契合公司业务长期发展需求,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保障行业关键资源的供应,公
司将围绕主业以证券投资方式对境内外产业链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


    2、衍生品投资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及 2023 年 3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减少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及
其子公司利用外汇套期保值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用以对冲由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
损失,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同时,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
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
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
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1)拟使用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8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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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40 亿元,外汇套期保值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
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2)拟开展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不含
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限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有直接关系的铜箔、铝箔、硫酸镍、碳酸锂、氢氧化锂等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二、2023 年度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4,502,459.77 元人民币,确认投资损失 0.00 元人民币,合计损失 14,502,459.77 元
人民币。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内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
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274,632.65 元人民币,确认投资损失 27,224,475.06 元人民
币,合计损失 25,949,842.41 元人民币。
 套期保值     额度                              期末占用额度   期末占用额度金额占公司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类型     (亿元)                            金额(亿元)     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外汇         80      2023/1/1   2023/12/31       0.71                   0.31%
 商品期货       2       2023/1/1   2023/12/31       0.00                   0.00%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证券投资通过股权纽带深化与产业链优质企业之间的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但因证券市场易受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等影响,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宏观经济和政策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利率等影响,
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投资标的经营风险:由于行业政策和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变化因素,有
可能引起标的公司证券价格的波动;

    3)操作风险: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失误可能引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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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外汇风险:因投资可能涉及境外投资,须以外币进行投资,可能因汇率价格大
幅波动影响投资收益或导致投资损失。

    2、衍生品投资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
汇市场汇率波动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提高财务和正常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
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汇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
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
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
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
实际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
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
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管理措施


    1、证券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已制订《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
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公司证券投资将严格按照前述内控制度的相关规
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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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将以围绕主营业务、服务战略发展、聚焦产业链内优质企业为投资方向,
审慎筛选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的境内外合作企业,并选择合理时机进行投资。

    3)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证券投资的有关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相关
投资标的出现较大风险或不能实现公司的战略意图,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将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防范操作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6)公司审计部为对外投资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项的开展情况进行
审计和监督,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7)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遵循合
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签订合
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要与公司生
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
保公司的利益;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外汇收支金额和商品期货保证
金,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
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
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
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进行
套期保值的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
保密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并结合公司实际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
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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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
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6)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
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严格按照《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意见

    经审核,2023 年度公司进行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投资。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欣
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证券及衍生品
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行为。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证券及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未有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欣
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欣旺达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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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赵 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