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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有树: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300209           股票简称:*ST 有树            公告编号:2024-090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
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2024)湘 01 破申 19 号)与《决定书》((2024)湘 01 破 61 号),
长沙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
理人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2、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
《关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4-084),长沙中院定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将本
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14 时 30 分。
    2、会议召开形式:网络会议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管理人成员、公司代表、公司职工
代表、审计机构代表、评估机构代表等。
    (三)会议议程
    本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1、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
    2、管理人作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3、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4、管理人将债权审查结果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
    5、合议庭宣读临时确定债权额《决定书》;
    6、债权人会议审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7、审计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8、评估机构作工作情况说明;
    9、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10、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

    二、表决事项与表决情况

    (一)表决事项
    1、《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2、《重整计划(草案)》。
    (二)表决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权利,上述表决事项的表决期限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8 时。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于债权人网络会议平台中进行表决,管理人将在
上述表决期限届满后对表决情况进行统计并报告公司,由公司及时依法披露。

    三、风险提示

    1、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根
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已自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
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
    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推进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
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内容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