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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华录: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25  

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 华录 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9:15-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280,764,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1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7,81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2,946,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172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
份 23,431,2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84,8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22,946,3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726%。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
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3,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499%;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09,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15%;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6%;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2、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3,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00%;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0,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4%;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3,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00%;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0,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4%;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3,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00%;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0,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4%;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8,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16%;反对 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4,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6%;反对 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223,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1927%;反对 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9%;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4,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08%;反对 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7、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78,041,4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0300%;反对 2,723,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699%;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07,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768%;反对 2,723,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223%;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3,6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00%;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0,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24%;反对 4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7,8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15%;反对 4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4,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03%;反对 41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10、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3,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499%;反对 4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09,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15%;反对 4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0,348,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16%;反对 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14,5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6%;反对 4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欧黎先生、杨新臣先生、肖益先生、满孝国先
生、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12.01.选举欧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400,17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66,542 股。
    12.02.选举杨新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260,89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27,266 股。
    12.03.选举肖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385,07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51,442 股。
    12.04.选举满孝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081,97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48,342 股。
    12.05.选举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79,977,798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644,166 股。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赵卫东先生、庄严女士、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13.01.选举赵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379,67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46,039 股。
    13.02.选举庄严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364,57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30,939 股。
    13.03.选举吴建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355,97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22,339 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许海英女士、刘乐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与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3 年。
    14.01.选举许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266,39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932,762 股。
    14.02.选举刘乐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80,379,67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46,038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