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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利智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4-05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
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
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监事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二)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00 前按本公
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对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资格的监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三)召开监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被确定的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
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五、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监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
司监事;

    (九)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自然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必须在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7:00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
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关飞、刘冬丽
   2、联系电话:020-86733958
   3、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一路 1 号

   4、邮政编码:510890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提名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   名                                   性    别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
                                        □是 □否(请在□内打“√”)
告规定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在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兼职情况、专业背景、从业

个人简历:                   经验等,可另附页)




                             (指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可另附页)
其他说明:(如有)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