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04-2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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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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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本次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和独立性原则,确保本次评价工
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
评价过程中采用查阅相关内部控制法规、制度及公司管理文件、询问相关人
员内部控制流程、分析内部控制的环境及其风险、以及抽样检查等方法,了解公
司的内部控制活动,识别内部控制风险,检查内部控制活动实施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共 33 家。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4 家一
级控股公司,15 家二级控股公司,3 家三级控股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性质 公司名称
科大智能科技(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烟台科大正信电气有限公司、
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永
乾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冠致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华晓精密工业(苏
一级控股公司(14 家) 州)有限公司、科大医康(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科大智造
(上海)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数字(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
大钠能(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秩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安能电气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国科新能(深圳)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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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宏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
司、上海浣泽电气有限公司、科大智能(合肥)科技有限公司、合肥
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永乾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武
二级控股公司(15 家) 汉永乾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捷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乾承机械
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伟创达自动化技术
有限公司、冠致工业自动化(德国)有限公司、上海钜岭工业自动化
有限公司、上海英同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安能佳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念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智电源(杭州)有限公司、南昌科能
三级控股公司(3 家)
城轨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 内部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
任职及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行
修订,对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全部为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
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完善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时根据
法规要求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审计委员会构成,从制度和治理结构等
方面完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
公司的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各事业
群、各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具体的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下设
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既权责明确又相互协调,既相互制衡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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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辅相成,共同保障着公司经营活动长久健康地运转。
(2) 发展战略
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宏观背景下,面向百年一遇的能源革命和工业革
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数字能源”和“数字工业”两大业务载体,打
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场景,积极布局主动配电网、储能、机器人先进控制、人
工智能等核心技术研发。凭借在智能配电网、储能、工业生产领域的技术、产品
工艺及应用实践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新型电力、工商业用户、新能源等行
业客户实际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电网终端设备、储能、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及涵盖
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3) 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设立了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求的职能
部门。部门包括事业群(BG)、证券投资部、企管中心(总裁办、企管部、流程
IT部、行政服务部)、人力资源中心、财经管理中心(经营分析部、资金税务部、
会计核算部)、研究院、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基建工程部等,
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形成了完善、健全的内部组
织架构,为公司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 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公司设有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状况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
审计、监督与核查,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部会根据公司内
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发布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跟踪
整改情况,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5) 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人
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流程指引,制定了关于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工薪、请(休)
假、离职、辞职、辞退、退休和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积极保障员工合
法权益,提升员工使命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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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企业文化
公司将始终秉承“智能科技、智慧未来”的愿景和使命,顺应科技发展趋势,
专注各领域核心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努力做最符合客户需求、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的产品,为各行业客户打造创新的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实现智慧生活。
公司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为全面贯彻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公
司精炼出“诚信、担当、开放、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积极为员工营造公平公正、
包容进取的发展环境,增强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
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保证公司运营的健康和稳定。
2、 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征与前景,制定了《内部审计制
度》《内审部审计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系统、规范、有效的风险评估
管理体系。
3、 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①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相应赋予各岗位人员的作业任务和
职责权限,明确了各项审批业务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对于非常规交易,如对外投
资、收购等交易事项需经总经理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③财产保护控制
根据《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募集资金支付、存货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等内容,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财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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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以确保财产安全。
④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公司设
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并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
的会计工作秩序。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
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重点控制活动
①预算管理控制
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职责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
了预算编制、审核、下达、执行和控制等程序,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全面预
算管理贯穿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按照总体战略,各子公司
提出年度经营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和责任。年终公司将评价考核各公司、
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公司将继续完善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
效用。
②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调整员工各项
考核指标及其权重,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对于考核中重复出现的问题,
公司将与相关部门的人员沟通,进行绩效诊断,寻找持续有效的改进方法,以实
现有效激励员工、提高整体业绩的目的。
③对外担保控制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应政策法规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审
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有效控制了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④关联交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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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程
序、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建立
与执行,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⑤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
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1年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专项资金6.26亿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
别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2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中的 10,69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 年4月11
日,公司已将剩余 14,31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智能装备产业
化项目,并将该项目承诺投入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
3月13日、2023年4月24日注销了存放在中国银行、上海银行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
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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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
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
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⑥合同管理控制
公司设有法律事务部,修订了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
并加强了对相关印章的管理。通过推广合同范本,强化合同评审以及在授权、合
同签订、履约监控、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积极跟进,提高了公司合同管理水平,有
效防范了公司法律风险。
⑦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
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
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明确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作
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等规
章制度。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审计
工作。通过设立举报邮箱为检举揭发公司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提供了监督投诉
的渠道。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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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5%≥ 潜 在 错 报
潜在错报<1% 潜在错报>5%
潜在错报 ≥1%
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潜 在 错 报 ﹤ 0.5%≥ 潜 在 错 报
潜在错报>0.5%
潜在错报 0.2% ≥0.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一的,可以认定为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重要缺陷:①公司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舞 弊 行
未构成重大缺 未 建 立 反 舞 弊 机 为;②控制环境无效,可
陷、重要缺陷标 制;②公司关键控 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
定性标准: 准的其它财务报 制 活 动 缺 乏 控 制 制目标;③注册会计师
告内部控制缺 程序;③公司未建 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无
陷。 立风险管理体系; 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
④ 公 司 会 计 信 息 种意见审计报告;④审
系 统 存 在 重 要 缺 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
陷。 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缺陷造成损失 合并报表净资产总
定量标准:缺陷造成损失
<合并报表净 额的 1%≤缺陷造成 缺陷造成损失≥合并报
对 合 并 报 表 净 资 产总 额
资产总额的 损失<合并报表净 表净资产总额的 5%
影响程度
1% 资产总额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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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的,可以认定为重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要缺陷:①公司或 ①缺乏决策程序;②决
主要领导违规并被 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处罚;②违反内部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
未构成重大缺
控制制度,形成较 违法、违规被处以重罚
陷、重要缺陷
大损失;③关键岗 或承担刑事责任;④高
定性标准: 标准的非财务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报告内部控制
重;④重要内部控 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
缺陷。
制制度或系统存在 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
缺陷,导致局部性 度体系失效,给公司生
管理失效;⑤内部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控制重要或一般缺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陷未得到整改。 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核查、
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告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完成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的整改工作。
2024 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将内控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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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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