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2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22 证券简称:科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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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5111号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1.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2.00 《关于补选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13.00 √
案》
上述议案8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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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
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公司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登记表》(见附件3),在2024年5
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函信封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穆峻柏、王家伦
(2)联系电话:021-50804882
(3)传真:021-50804883
(4)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泗砖路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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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邮政编码:20161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食宿、
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大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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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222”,投票简称为“科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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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出席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以本人名义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
行使表决权。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编码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10.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1.00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2.00 《关于补选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13.00 √
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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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法人股东委托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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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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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
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
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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