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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大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4-04-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智能”或“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科大智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科大智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共33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4家一级控股
公司,15家二级控股公司,3家三级控股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
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性质                             公司名称

                        科大智能科技(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烟台科大正信电气
                        有限公司、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智能电气
                        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永乾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冠致工业自
                        动化有限公司、华晓精密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科大医
                        康(上海)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科大智造(上海)装
                        备技术有限公司、科大数字(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科大
                        钠能(上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秩嘉智能科技有
 一级控股公司(14家)   限公司、安能电气科技(合肥)有限公司、国科新能(深
                        圳)技术有限公司




                                     1
                        深圳市宏伟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复科智能机器人研
                        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浣泽电气有限公司、科大智能(合
                        肥)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科大智能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永乾工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武汉永乾自动化有限公
 二级控股公司(15家)   司、上海捷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乾承机械设备有限
                        公司、上海莘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伟创达自动化技
                        术有限公司、冠致工业自动化(德国)有限公司、上海钜
                        岭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上海英同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安
                        能佳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安徽念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智电源(杭州)有限公
 三级控股公司(3家)
                        司、南昌科能城轨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 内部环境

   (1) 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任职
及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对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了调整,全部为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完善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时根据法规要
求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审计委员会构成,从制度和治理结构等方面完
善公司治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是
公司的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各事业
群、各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具体的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下设
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既权责明确又相互协调,既相互制衡又

                                    2
相辅相成,共同保障着公司经营活动长久健康地运转。

   (2) 发展战略

   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宏观背景下,面向百年一遇的能源革命和工业革
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以“数字能源”和“数字工业”两大业务载体,打
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应用场景,积极布局主动配电网、储能、机器人先进控制、人
工智能等核心技术研发。凭借在智能配电网、储能、工业生产领域的技术、产品
工艺及应用实践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围绕新型电力、工商业用户、新能源等行
业客户实际应用场景,提供智能电网终端设备、储能、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及涵盖
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3) 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特征,设立了符合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求的职能
部门。部门包括事业群(BG)、证券投资部、企管中心(总裁办、企管部、流程
IT部、行政服务部)、人力资源中心、财经管理中心(经营分析部、资金税务部、
会计核算部)、研究院、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基建工程部等,
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形成了完善、健全的内部组
织架构,为公司的有序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4) 内部审计监督体系

   公司设有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部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的日常财务状况及其它重大事项进行
审计、监督与核查,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部会根据公司内
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发布审计报告、提出整改建议,并及时跟踪
整改情况,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5) 人力资源

   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等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人
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流程指引,制定了关于聘用、考核、培训、晋升、工薪、请
(休)假、离职、辞职、辞退、退休和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人事制度,积极保障
员工合法权益,提升员工使命感和归属感。


                                   3
   (6) 企业文化

   公司将始终秉承“智能科技、智慧未来”的愿景和使命,顺应科技发展趋势,
专注各领域核心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努力做最符合客户需求、能为客户创造价值
的产品,为各行业客户打造创新的智能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实现智慧生活。

   公司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为全面贯彻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公
司精炼出“诚信、担当、开放、创新”的核心价值观,积极为员工营造公平公正、
包容进取的发展环境,增强员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升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
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保证公司运营的健康和稳定。

   2、 风险评估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思路,结合行业特征与前景,制定了《内部审计制
度》《内审部审计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系统、规范、有效的风险评估
管理体系。

   3、 控制活动

   (1)控制措施

   ①职责分工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
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②授权审批控制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相应赋予各岗位人员的作业任务和
职责权限,明确了各项审批业务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对于非常规交易,如对外投
资、收购等交易事项需经总经理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

   ③财产保护控制

   根据《会计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募集资金支付、存货管理、固
定资产管理等内容,严格限制未经授权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财产记录、
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以确保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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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公司设
立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并严格遵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建立了规范
的会计工作秩序。与此同时,公司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完善,财
务核算工作全面实现信息化,保证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重点控制活动

   ①预算管理控制

   公司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职责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
了预算编制、审核、下达、执行和控制等程序,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全面预
算管理贯穿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按照总体战略,各子公司
提出年度经营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考核指标和责任。年终公司将评价考核各公司、
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公司将继续完善全面预算的制定和管理,使其发挥更大
效用。

   ②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制订并严格执行绩效考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调整员工各项
考核指标及其权重,力求做到科学、客观、公正。对于考核中重复出现的问题,
公司将与相关部门的人员沟通,进行绩效诊断,寻找持续有效的改进方法,以实
现有效激励员工、提高整体业绩的目的。

   ③对外担保控制

   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应政策法规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审
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
建立和执行,有效控制了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

   ④关联交易控制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该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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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建立
与执行,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⑤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及审批程序、
用途调整与变更、管理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1年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专项资金6.26亿元,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
别与相关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2月16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中的 10,69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 年4月11日,公
司已将剩余 14,31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化
项目,并将该项目承诺投入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
13日、2023年4月24日注销了存放在中国银行、上海银行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1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 15,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情况下,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购
                                    6
买保本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⑥合同管理控制

   公司设有法律事务部,修订了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明确了岗位职责,
并加强了对相关印章的管理。通过推广合同范本,强化合同评审以及在授权、合
同签订、履约监控、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积极跟进,提高了公司合同管理水平,有
效防范了公司法律风险。

   ⑦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了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管理层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
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
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明确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责任,建立了较为有效的内外部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和办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公司能够切实履行作
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制订了《内部审计制度》等规
章制度。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长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各项审计
工作。通过设立举报邮箱为检举揭发公司不合理、不合规的行为提供了监督投诉
的渠道。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7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                     5%≥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1%                        潜在错报>5%
             潜在错报                     1%
 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        0.5%≥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0.5%
             潜在错报   0.2%              ≥0.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一的,可以认定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为重要缺陷:①    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
                        未构成重大缺      公司未建立反舞    为;②控制环境无效,
                        陷、重要缺陷标    弊机制;②公司    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
 定性标准:             准的其它财务报    关键控制活动缺    控制目标;③注册会计
                        告内部控制缺      乏控制程序;③    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
                        陷。              公司未建立风险    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
                                          管理体系;④公    三种意见审计报告;④
                                          司会计信息系统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
                                          存在重要缺陷。    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衡量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合并报表净资产总
定量标准:缺陷造成损失 缺陷造成损失
                                         额的1%≤缺陷造成   缺陷造成损失≥合并报
对合并报表净资产总额影 <合并报表净
                                         损失<合并报表净   表净资产总额的5%
响程度                 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的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的,可以认定为重   可以认定为重大缺陷:
                                         要缺陷:①公司或   ①缺乏决策程序;②决
                                         主要领导违规并被   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处罚;②违反内部   ③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
                        未构成重大缺
                                         控制制度,形成较   违法、违规被处以重罚
                        陷、重要缺陷
                                         大损失;③关键岗   或承担刑事责任;④高
定性标准:              标准的非财务
                                         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
                        报告内部控制
                                         重;④重要内部控   人员流失严重;⑤重要
                        缺陷。
                                         制制度或系统存在   业务控制制度缺失或制
                                         缺陷,导致局部性   度体系失效,给公司生
                                         管理失效;⑤内部   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控制重要或一般缺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陷未得到整改。     得到整改。

                                          8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程序在日常执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核查、
内部审计等监督机制,缺陷一经发现,会立即整改,使风险可控,对财务报告不
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完成对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的整改工作。

   2024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将内控工作常态化,有效防范各类
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二、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科大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办
公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交流,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
录、监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审阅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科大智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元证券认为:科
大智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较为健全、
有效、可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科大智能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自哲               王 凯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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