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京君正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欣灵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方军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
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
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
项目 工作内容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的一般规
定,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制度和募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集资金使用制度;规范运作与社
会责任;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
读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将募 保荐人已 就本次公司 变
投项目中“车载 LED 照明系 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 子
变更为“合肥君正研发中心项 公司增资 事项进行核 查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目”,变更后项目由全资子公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以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
下简称“合肥君正”)组织实 公司本次 变更募集资 金
施;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 投资项目 暨使用募集 资
金结余金额加现金管理收益 金向全资 子公司增资 事
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合计为 11,332.64 万元,公司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用上述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合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
肥君正进行增资,并设立新的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号—— 上市公司募 集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 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 管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 引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 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 上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
立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求。公司本次变更系基于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等 因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
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
目并向承担新募投项目的合 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 效
肥君正增资。 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
对公司本 次变更募集 资
金投资项 目暨使用募 集
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 资
事项无异议。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保荐人向公司了解了
较去年同期均出现下降。上述 2023 年度业绩下滑的原
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受 因,未来的发展战略及拟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冲突 采取的措施,并督促公司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及核心通胀水平等因素影响, 及时履行 相关信息披 露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全球电子市场下游 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对相
需求总体相对低迷;另一方面 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
公司大部分业务来自汽车、工 完整披露。
业医疗等行业市场,报告期
3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内,前述行业市场需求较为低
迷,产业链库存压力进一步影
响了客户的采购需求,导致公
司面向行业市场的产品销售
收入同比下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
是 不适用
制权稳定的承诺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关于避免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等关于股份限售等方面的承诺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6、发行人其他股东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声明
是 不适用
及承诺
7、发行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9、发行人其他股东出具的其他承诺 是 不适用
10、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其他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
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欣灵 田方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