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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光韵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9-28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4-063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周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14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
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9 日

                                        1
    7、出席对象
    (1)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信息港 C 座一层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名称(表一)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1.00                                                               √
           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2.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非独立董事程飞                                            √

  2.02     非独立董事曾三林                                          √

  2.03     非独立董事吴巍                                            √

  3.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3.01     独立董事陈重                                              √

  3.02     独立董事王京京                                            √

  4.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非职工代表监事董石                                        √

  4.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烜豪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 3 名、选举独立董事 2 名、非
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2
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编码为 1.00 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即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即经出席会议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附件 2,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字)、授权
委托书(附件 2)、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1),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的请发送成功后电话
确认。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在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荣 李若琳
    电话:0755-26981580
    传真:0755-269815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箱:info@sunshine-laser.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 13 号清华紫光信息港 C 座 1 层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邮编:518051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附件 1: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5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光韵达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提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
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
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
   1.00                                              √
           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3 人

   2.01    非独立董事程飞                            √

   2.02    非独立董事曾三林                          √

   2.03    非独立董事吴巍                            √

   3.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3.01    独立董事陈重                              √

   3.02    独立董事王京京                            √

   4.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 2 人

   4.01    非职工代表监事董石                        √

   4.02    非职工代表监事刘烜豪                      √


说明: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6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性质: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7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7
    2、投票简称:光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8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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