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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2024-05-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
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3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2024 年第一季度,受原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年产 6 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
材料 PBAT 项目于 2023 年末转固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3
年同期有所下降。保荐人提请公司关注未来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属行业市
场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带来
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建议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加
强经营管理,防范相关经营风险,努力提升业绩水平。对于公司营业利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来可能出现下滑的情况,公司应当及时做好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年产 6 万吨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 PBAT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建议公司对于该募投项目进一步加
强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努力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对于结余的募集资金履行必
要的审批程序,进行合理使用;

    3、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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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之签章页)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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