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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高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
为: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权益分派基准日”)的总股本 250,420,6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股利 25,042,062.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自权益分派基准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瑞丰转债”,债券代码“123126”)转股发
生变动。自 2024 年 3 月 3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 2024 年 7 月 3 日,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 3,508 股,公司总股本由 250,420,628 股增加至
250,424,136 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0,424,1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99998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50,424,136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99998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99986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间,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999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999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由 16.91 元/股调整为 16.81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瑞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经济开发区东岭路
咨询联系人:赵子阳、朱西海
咨询电话:0533-3220711
咨询传真:0533-3256800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