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24-052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2、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3 月 17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1 年 3 月 27 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 1,581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7,270.1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调整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13.95 元/股调整为 13.925 元/股。独立董事对此次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116 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同意作废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861,900 股,激励对象由 1,581 名调整为 1,465 名。 7、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92.2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8、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 82 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433,600 股, 激励对象由 1,465 名调整为 1,383 名;首次授予的 114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2,199,330 股。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 30,230,870 股,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1,339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9、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实施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 (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 元),同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1.97 元/股调整为 11.95 元/股。鉴于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606,700 股,激励对象由 199 名调整为 174 名;预留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不符合 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76,180 股。鉴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 一 个 归属 期归属 条 件 成就 ,本次 可 归 属的 限制性 股 票 数量 为 2,081,770 股,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7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10、2023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鉴于实施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0.2 元)、2022 年权益分派 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 元),同意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13.925 元/股调整为 13.895 元/股;鉴于实施 2022 年权益分派方 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 0.1 元),同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由 11.95 元/股调整为 11.94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已结束,同意将激励对象已达到归属条件但未行使权益而失效 的限制性股票 30,230,870 股作废。鉴于 36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979,300 股,激励对象由 1,383 名调整为 1,347 名;鉴于 152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 面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4,558,365 股。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次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438,535 股,同意公司按照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78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11、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等,鉴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已结束,同意将激 励对象已达到归属条件但未行使权益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 2,081,770 股作废。鉴于 21 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69,050 股,激励对象由 174 名调整为 153 名;鉴于 18 名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考核未达标,同意作废不符合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09,225 股。鉴于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同意为 1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79,675 股,归属价格为 11.94 元/股。 12、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股权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 激励计划归属价格的议案》等,鉴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105 名、预留授予 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同意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95,060 股、231,150 股;鉴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二 个 归 属期 已结束 , 同 意作 废 未归 属 失 效的 第二类 限 制 性股 票 26,343,475 股。鉴于实施完成 2023 年权益分派方案,同意预留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由 11.94 元/股调整为 11.92 元/股。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4,256,400 股后的股本 2,145,821,4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 予行权、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14,256,40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公司按照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为 0.0198680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5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规定,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 P= P0-V=11.94-0.0198680=11.9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 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 11.92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归属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 11.92 元/股。 六、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 项已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的内容、方法 和结果均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 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