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佳沃: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2024-10-15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68 证券简称:ST佳沃 公告编号:2024-095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吉琳女士的辞职报告,吉琳女士因个人及家庭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职务及在公司下属公司的一切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公司下
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吉琳女士的辞
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吉琳女士的原定任期为 2023 年 05 月 24 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琳女士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吉琳女士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吉琳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期
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忠诚敬业,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提升、运营流程优化发
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吉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为确保公司财务运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审计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
邱春燕女士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邱春燕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熟悉公司业务
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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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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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邱春燕女士简历:
邱春燕女士,199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北经贸大学学士
学位,国际注册会计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央企事业总部
高级经理、慧影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高级经理,自 2024 年 6 月起至今担任佳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核算和合并
的财务总监。
邱春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邱春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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