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4-09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话、即
时通讯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曹仁贤先生主持了会
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亦磊、吴家貌回避表决。
同意:6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以
2024 年 9 月 30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 73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15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预留授予价格为 30.18 元/股(调整后)。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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