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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梅安森: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25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65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

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8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1-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
                                                                          (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4.00                                                                 √
                 析报告的议案


                                         -2-
5.00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6.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7.00                                                               √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9.00                                                               √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00                                                              √
           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12.00                                                              √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涉及关联交易,关

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票总数,且

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上
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8
月12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
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
签到入场。
       5、会务联系

       联系人:林键
       电话:023-68467829
       传真:023-68465683
       邮箱:zqb@mas300275.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证券部
       邮编:400052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
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4-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5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275,投票简称:“梅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7   限售期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4.00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7.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9.00                                                              √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拟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12.00                                                              √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7-
附件3: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企业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