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梅安森: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2024-07-25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64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自上市以

  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出具日期     监管文件       当事人                           主要内容
                                           经查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梅安森”)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9 年 1 月 29 日,梅安森披露《2018 年年度业绩
                                       预告》,预计 2018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
            深 圳证 券交               简称“净利润”)为 1,000 万元至 1,500 万元。2 月 21
            易 所《 关于   重 庆 梅 安 日,梅安森披露《2018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8 年净
            对 重庆 梅安   森 科 技 股 利润为 1,058.05 万元。4 月 20 日,梅安森披露《2018
            森 科技 股份   份 有 限 公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2018 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
2019.9.18   有限公司及     司、马焰、 6,075.26 万元。4 月 26 日,梅安森披露《2018 年年度报
            相 关当 事人   周 和 华 、 告》,2018 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 5,963.05 万元。梅安
            给 予通 报批   郑 海 江 、 森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经
            评 处分 的决   冉华周      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未
            定》                       及时进行修正。
                                           梅安森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11.3.4
                                       条的相关规定。
                                           梅安森董事长马焰、总经理周和华、财务负责人郑
                            海江以及时任财务负责人冉华周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
                            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2 条、第 3.1.5 条的相
                            关规定,对梅安森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6.2 条、第 16.3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
                            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
                            的处分。
                                二、对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焰、
                            总经理周和华、财务负责人郑海江以及时任财务负责人
                            冉华周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
                            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
                            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司已对上述通报批评处分决定所涉问题进行了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了

公司内控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确保公司运行的

规范性,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形之外,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

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