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安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4-087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5 日。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62 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71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140%。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88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4、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
175.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56.80 万股,预留 18.20 万股。
5、限制性股票归属时间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归属期 25%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归属期 25%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25%
1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四个归属期 25%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公告。
(二)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
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4、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25 日作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以授予价格 6.88 元/股向 6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56.80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2
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86 元/股;同意将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
万股失效作废。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本
次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 34.71 万股,其中 61 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1 名
激励对象百分之八十归属。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4 年 5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02,265,84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6,500 股后的 299,979,3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
一年度。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本次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86 元/股。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 万股失效作废。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授出。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
益失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18.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未确定激励对象,
因此预留权益失效。
2、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成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302,265,84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286,500 股后的 299,979,34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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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6.88 元/
股调整为 6.86 元/股;同意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7.69 万股失效作废。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根据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本次 62 名激励对象共计归属 34.71 万股,其中 61 名激励对象百分之百归属,
1 名激励对象百分之八十归属。
2、激励对象本次归属是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归属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形,符合归属条件。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4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审计报告》(中喜
财审 2024S01189 号),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
第一个归属期: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1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4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406.79 万元,较 2021
年度增长 65.73%,公司
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
成,符合归属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 本次激励计划共 62 名激
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 励对象可归属,其中: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 6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
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大于
或等于 80 分,个人归属
考评结果 S≥80 分 60 分≤S<80 分 S<60 分
比例均为 100%;1 名激
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
个人归属比例 100% 80% 0
效考核结果为 70 分,个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 人归属比例为 80%。
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
度。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
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内 1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为 70 分,个人归属比例为 80%,其余 20%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0.09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失效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归属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4 年 11 月 5 日
2、归属数量:34.71 万股
3、归属人数:6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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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
本次归属前已获 本次可归属限制
占已获授限制
姓名 职务 授限制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的百分
量(万股) (万股)
比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
139.20 34.71 24.94%
员62人
合计 139.20 34.71 24.9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11 月 5 日。
2、本次归属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34.71 万股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就本次行权募集
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4Y00046 号),具体情况
如下: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止,
公司己收到 6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 2,381,106.00 元(贰佰叁拾捌万
壹仟壹佰零陆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347,1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034,006.00 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1 月 5 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变动前 本次增加 变动后
股份总数(股) 304,342,008 347,100 304,689,108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2、本次股份变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基本每股收益略有下降;按本次
股份变动前公司总股本 304,342,008 股计算,公司 2023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6
0.1467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按最新总股本 304,689,108 股计
算,公司 2023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1465 元。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
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
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符合要求的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作废
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
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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