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1-12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4-005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温州宏丰电
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9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
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
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一)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
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6-1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
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二)9:00 至 11:30,13:30 至 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
种材料有限公司 1-10 会议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
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
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 年 1 月 23 日 17:00 之前以专人送达、邮递或传真方式到公
司。来信请寄: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
料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2502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议开始前半小
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
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学文 樊改焕
电话:0577-85515911
传真:0577-85515915
电子邮箱:zqb@wzhf.com
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
邮编:325026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
附: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83;投票简称:宏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它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9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
人/本公司)出席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授权委托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止。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号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说明:
1、在“表决意见”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表示。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
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其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明确写明您的发
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17 点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