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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峡创: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ST峡创           公告编号:2024-034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
号楼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

     6、主持人:董事长姚庆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7,666,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56%。
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106,689,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77,59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股东代理

人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77,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6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7,414,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59%;反对2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25,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23%;反对25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77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7,414,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58%;反对2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25,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021%;反对2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7,414,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59%;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25,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2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7,414,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59%;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25,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2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414,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59%;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25,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23%;反对2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414,5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7658%;反对25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2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725,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021%;反对25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6,773,8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707%;反对892,7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29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41%;反对892,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257%;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514,6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587%;反对15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141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825,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415%;反对15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48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指派吴元星、王光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