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1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 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 13 人,代表股份数为 189,663,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373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 148,953,89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0.922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数为 40,709,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 8.4511%。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日常生产经营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127,654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99.7177%;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总数的 0.282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05,7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总数的 70.9192%;反对 535,4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29.08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天慧、曾乔雨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 意见: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