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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24-06-17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秦科技”)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地安
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具体
起止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鸿秦科技委托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为上述
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就前述担保向首创担保提供反担保连带
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鸿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418.68 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杨建利

    4、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13 日

    5、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九街 9 号 9 号 2 层 207 号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
算机系统服务;生产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鸿秦科技 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4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2024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8,277,056.67             442,938,501.42
负债总额                                 91,254,427.91             102,339,722.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2,611,358.33               22,611,358.33
        流动负债总额                     79,707,104.73               90,645,515.41
净资产                                  347,022,628.76             340,598,779.30
营业收入                                 44,034,179.29             230,094,709.41
利润总额                                  6,641,889.65               40,229,969.32
净利润                                    6,423,849.46               36,133,339.79

      9、鸿秦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中的被担保方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5323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长安兴融中心 4 号楼 3 层 03B-
03G

      4、法定代表人:臧晓松

      5、注册资本:100,230.8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7 年 12 月 5 日

      7、营业期限:1997 年 12 月 5 日至 2047 年 12 月 4 日
    8、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
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
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
有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拟签署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期限:首创担保根据与工商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而向工商银行代
偿之日起三年。

    3、反担保金额:1,000 万元。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鸿秦科技因日常流动资金周转,拟向工商银行申请
银行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满足鸿秦
科技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鸿秦科技目前经营正常、资信良
好,具备偿还担保对应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有利于保证鸿秦科技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且本次反担保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反担保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
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反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鸿秦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
反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38,26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
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999.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1.5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