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盛机电: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骏)2024-04-13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赵骏)

    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诚
信、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赵骏先生,197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浙江大学光
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在浙江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康
奈尔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法律博士学位。曾在美国哈
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曾在跨国律所工作。现担任外交部
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
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浙江
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第十届
“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入选教育部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浙江省151人才工程、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
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浙江大学求是青年学者。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第五届董事会共计召开10次会议,本人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通讯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决方式                   次未亲自出   列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                       席会议
  赵骏         10      2         8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
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
异议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
内,本人参加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次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关联交易、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
请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
指导和监督;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
师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审计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四)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2
    1、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
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
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
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
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
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期解
限、归属和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期归属,以及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的第一期解锁。前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实施,均已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
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
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
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
特此报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骏
                            2024年4月11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