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4-10-28
证券代码:300323 证券简称:华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74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351 人调整为 340 人,本激
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6,313 万股调整为 6,206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5,682 万股调整为 5,57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即 631 万
股。其中,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即 630 万股,无预留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5,683 万股调整为 5,576 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52 万股调整为 4,945 万股,预留授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即 631 万股,调整后的预留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量的 20%。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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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市管干部、独立董事、监事、
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为首
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5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2.69 元/股。其中,向 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向 333 名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94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京东方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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