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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06-28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结合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九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职权:                              权:
              ……                                ……
              (八)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其它有价证券;
                                               权。
第一百三
              (九)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及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十一条
           签署其它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其它文件;
              (十)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